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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11:34:35瀏覽911|回應2|推薦2 | |
割喉案反而證明[反廢死]根本無意義! 案例:一個笨蛋想吃牢飯一輩子~所以去割5歲小孩喉嚨給他死 [反廢死]:就是因為有人搞[廢死]所以才有人想殺人去吃一輩子牢飯!所以不能廢死! 事實: 1.要吃一輩子牢飯根本不用殺人!只要把人眼睛挖掉~進監獄後每2年咬掉一個獄卒耳朵就可以吃一輩子牢飯!----問題是有這種變態膽量的人~不會只去割5歲小孩喉嚨~會去買槍混黑道到處搶劫綁架....犯下一堆案子~危害社會更多卻沒殺人不判死刑! 2.除非台灣獨步全球~重刑犯不悔改都槍斃~否則光是[殺人者死]根本無法阻止重刑犯和吃牢飯! 3.但是台灣不可能這樣做(藍綠兩黨嘟不會)~所以不能朝[重刑犯都處死]邁進~當然只好朝[達到廢死條件的祥和社會]邁進! 以上說的是基本社科邏輯abc(事實也證明有死刑國家重刑犯沒有比較少)~[反廢死]最大問題就是情緒掩蓋過科學和邏輯!這樣社會當然不會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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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