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我靠臉蛋賺3千
男大生吸收少女做半套 鬼扯「不算性交易」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一名就讀高市某科技大學五專部男子,利用網路聊天室尋找國、高中女學生,慫恿從事伴遊賺錢。男子將少女照片po網供人挑選,默許少女為男客手淫、口交。警方循線逮捕男子,並找到十多名伴遊少女,有少女坦承為男客進行半套性服務,更蠻不在乎的說:「真的很好賺。」
警方查獲的未成年少女伴遊網站,是由綽號「小天」的鄭姓男子(27歲,詐欺前科)架設,鄭男今年2月在網路聊天室以《輕鬆賺錢》為題,尋找少女加入伴遊,並將少女照片等訊息,以「高雄純伴遊不S(性)」為名張貼在無名部落格,男客上網挑選後,再由車伕送少女到指定地點「交貨」。
「把她們當妹妹」
鄭嫌還自訂教戰守則,默許少女供男客半套性服務,甚至灌輸錯誤觀念:「只要和男客性器官不接觸,就不算性交易」。伴遊每小時1千元,少女拿6成,鄭嫌抽4成,半套性服務由少女自願提供,手淫1000元、口交1500元,全由少女實得。
鄭嫌還在部落格說明規定,包括旗下少女不准S,以免少女父母發現後告客人,且他把少女當自己妹妹看,不強迫接客。
警方上月循線逮捕鄭嫌,查扣列有近30名13至17歲少女的名冊,還在電腦中發現鄭嫌和男客對話,鄭嫌供稱,若發現少女跟客人S,罰1萬元。訊後鄭嫌被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移送,並被裁定羈押,嫖客名單尚在清查中。
下海13女多單親
警方陸續傳喚13名少女,多為單親家庭,且還在高屏地區國、高中就學。其中一名國二14歲少女坦承伴遊外,還提供半套性服務,得意說:「我靠這臉蛋,第一天上班就賺3000元。」也有少女拉學妹加入,涉案少女由社工單位安置。
律師葉銘進表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只要有對價關係,無論是猥褻行為、半套或是性交,皆屬性交易行為。高市社會局社工科主任劉惠嬰感嘆,孩子禁不起誘惑,用錯誤方式來滿足慾望,將到校宣導正確價值觀。
少女集體賣淫案例
★2011/08/19:台南6名國中女學生因缺錢相約援交,結果被鄭姓惡狼拍裸照po網藉此白嫖,其中1人不堪受辱跳樓身亡。
★2011/08/06:桃園15歲國中少女曾遭白嫖,竟找來13歲學妹一起3P互相照應,還供稱母親要她們「別把價格壓太低」。
★2010/08/17:高市警方逮捕自稱「杰倫」的男子杜智輝,利誘三十多名未成年少女援交,並查出有醫師連續與少女性交易。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