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傾倒廢棄物前科的劉東米,涉嫌竊佔台中市大甲溪沿岸的國有土地供人傾倒廢土,才開張3周,不法獲利已破600萬。警方據報喬裝釣客蒐證,前天動員30多人持拘票緝捕劉到案,他辯稱是受雇員工,完全不知情,檢察官聲押他獲准。
劉東米(52歲)3周前找到台中市神岡區新庄子段的國有財產局土地,因為當地鄰近大甲溪河床,僅有零星砂石場經營,平常人煙罕至,他在河床旁搭建起鐵皮屋,以每輛35噸砂石車、索價5000元,供各地的業者傾倒廢土;他為躲避警方查緝,另外聘請袁姓(55)、陳姓男子(35歲)隨身配置無線電,作為通風報信之用。
警方指出,劉嫌的廢土場地處偏僻,因此配置無線電的人員除了「控場」之外,也常要到聯外道路上,等待砂石車集結後,一併帶到廢土場傾倒;警方初估,劉嫌每日營業額高達30萬元,營業3周,不法獲利超過600萬。
「員警喬裝釣客暗自蒐證,才讓全案成熟!」警方指出,劉嫌生性小心,接獲情資後,為免打草驚蛇,先派員警喬裝釣客蒐證,等事證明確後,再報請檢察官持拘票上門搜索;前天搜索行動前,一樣再派喬裝員警先上門,確認嫌犯均在場後,才一舉逮人。
劉東米利用大甲溪河床低窪地區,擴大挖掘坑洞後,棄置各式廢土。
經警方丈量,劉嫌所挖掘坑洞為長、寬各50公尺、高為5公尺的大坑洞,丟入的廢棄物初估有6000公噸。
警方前天逮回劉嫌等15人,查扣挖土機1輛、曳引車10輛;劉嫌偵訊時辯稱,自己受雇於「謝董」,但不知其全名、聯絡方式,僅收錢辦事,堅稱對竊佔國土、倒廢棄物「全部不知情」。
全案訊後依竊佔國土、電信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將劉嫌等相關人等移送法辦;劉嫌遭檢察官聲押獲准,其餘涉案者均以3萬元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