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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3:05:23瀏覽519|回應0|推薦0 | |
〈《臺北都會二二八》揭露的真相〉(全本)
一、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發起「遊行抗議」,而引發的「殺人放火」暴動,絕不是所謂「自發性的二二八事件」:從廖德雄口述:「第二天遊行抗議之事,社團部分都已安排妥當,叫我明天帶學生隊參加」、「二月二十八日,我連絡了臺北商業學校、成功中學、開南商工、臺北工業學校和泰北中學。十點多要出發時,父親打電話來,⋯父親又打電話來,要我們一點半到達集合地點」、「我看見王添燈帶著蔡子民(原名蔡慶榮,延平學院教師,目前擔任中共臺灣自治聯盟主席,二二八事件後逃往中國)、潘欽信、張玉榮(《人民報導》的採訪主任)也來了。王添灯並且進入電臺,對外廣播」、「處理委員會的會議,從頭到尾,都是政治建設協會的人在領導,喊起喊倒」、「三月三日處理委員會改組後,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在政治性的發言有一套,逐漸取得控制權,發言最多的是王添灯和張晴川,議事也大致依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提案在進行」、「擬定三十二條時,也是王添灯、蔡子民、潘欽信和郭玉榮四人草擬的」、「三月五日,以戰後歸來之臺灣籍日本兵為主的五千多個年輕人,聚集在太平國小,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此事的負責人,就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白成枝」、「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海外歸來者和二七部隊也主張如此」、「張邦傑三月六日下午兩點從上海打電話來到迪化街的巫世傳處,要人傳話給父親,說蔣介石已經派兵從上海出發,三月八日將抵達基隆,叫大家要有所準備。⋯⋯父親一聽此訊,知道事態嚴重,叫我趕緊解散忠義服務隊,叫學生回家,否則危險。⋯⋯父親並交代,要把學生隊的名册燒了」、「三月六日父親逃亡之後,不曾與家人連絡過,⋯⋯父親躲往八里岔,是因為靠近淡水河口,⋯父親想伺機坐船逃往大陸,⋯⋯三月十八日早上六時左右,父親⋯在渡船頭就被憲兵捉走了」、「三月八日早上,我(廖德雄)正式下令學生隊解散。我告訴大家,必須逃亡了我們沒有武力,也沒有武力的準備,應付不了蔣介石的武裝部隊」,以及「李仁貴聽我的話當天下午就躲到助產士那裏去。吳春霖躲了,張晴川躲了。黃朝生也躲了,但阿兵哥去他家逮捕未遂,放話出來,說如果黃朝生不出來就捕,要捉他的家人充數。黃朝生不得不出來就捕」等節,就可以知道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發起「遊行抗議」,而引發的「殺人放火」暴動,絕不是所謂「自發性的二二八事件」! 1、〈二二八事件始於二月二十七日晚上,次日全臺灣逐漸蔓延,父親(廖進平)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幹部,為此常常開會,後來又參加「臺北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三月六日他就知道蔣介石已經派軍從上海過來,他叫弟弟廖德雄解散學生隊,自己也隨即逃亡。父親逃往觀音山下八里岔朋友家。⋯⋯另一個犯了殺人罪而避居那裏的流氓,知道父親已被通緝,去憲兵隊密報邀功。三月十八日早上,憲兵隊的人馬逮捕了父親,至今父下落不明。〉 (《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六〇頁第2行)【評註: 俗云:「白天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既然只是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幹部,為此常常開會,後來又參加臺北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為什麼「他叫弟弟廖德雄解散學生隊,自己也隨即逃亡」?】
2、〈 一九四六年四月下旬,父親說,大陸學生為抗議北京大學女學生沈崇被美軍士兵強暴案件和紀念五四運動,將舉行大遊行,我們也應該利用這次機會,動員人民團體,同步遊行,抗議陳儀的種種不當施政。這是戰後臺灣第一次民間大遊行,由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主導。父親申請遊行,口號是響應沈崇事件,實際上是憂慮臺灣的經濟即將崩潰。遊行後,群眾預定聚集於行政長官公署前,當面向陳儀抗議。父親叫我們學生隊也參加。對此,陳儀非常生氣。他事先就知情,五月三日曾派民政處長周一鶚與長官公署參事張邦傑來找父親,意圖阻止這項行動。但父親心意已決,不為所動,決定照常舉行。五月三日臺北市學生自治會長開會討論相關事宜。五月四日早上八點,從各學校出發,聯合了開南商工、臺北工業學校、成功中學、泰北中學和臺北商業學校等學生大約六百多人,由我擔任指揮,往行政長官公署出發。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人士率領社會團體和各地角頭組織和獅鼓陣,大約兩千多人,從大稻埕遊行,一隊由大橋頭前進,一隊由龍山寺前進,會集於長官公署。父親擔任總指揮,呂伯雄任副總指揮。抗議遊行順利抵達長官公署,由父親和呂伯雄攜帶抗議書,面呈陳儀,進行談判。他們三人從長官公署二樓正面陽臺出現,陳儀正式向遊行民眾表示,他將依民意改善施政,並將從各地調糧食到臺北市,以解決糧荒問題。父親說,既然如此,陳儀做了承諾,於是宣傳遊行結束。這次五四運動,其實已是二二八事件的前兆。〉(《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七五頁第10行) 至第七六頁第12行)【評註:藉口響應沈崇事件動員遊行,實在「抗議陳儀的種種不當施政」,「陳儀正式向遊行民眾表示,他將依民意改善施政」,十足表現真心誠意。】
3、〈父親當時正好也在現場目擊。二月二十七日傍晚六點多,父親和白成枝、黃朝生、張晴川、呂伯雄、王萬得等人,正在天馬茶行旁隔壁的「萬里紅酒家」二樓召開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會議,聽到樓下有騷動嘈雜聲,⋯⋯民眾更加憤怒,成群結隊回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希望有個因應方案出來。父親他們在延平北路二段三民書局後的臺灣政治建設協會緊急集會,決定第二天要遊行抗議。當天晚上十一點多,父親回到家。說,第二天遊行抗議之事,社團部分都已安排妥當,叫我明天帶學生隊參加。上午十一點在長官公署東邊等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七八頁第10行)【評註:「臺灣政治建設協會緊急集會,決定第二天要遊行抗議。⋯社團部分都已安排妥當,叫我明天帶學生隊參加」,正是該協會發起228「遊行抗議」的證據;另臺灣省婦女會理事長謝娥(也是國大代表)、副理事長李緞二人於28日相偕向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密報,情報應該確實可信。】
4、〈二月二十八日,我連絡了臺北商業學校、成功中學、開南商工、臺北工業學校和泰北中學。十點多要出發時,父親打電話來,⋯父親又打電話來,要我們一點半到達集合地點。⋯⋯我們到達警務處正門時,長官公署樓上已架好機關槍,朝下掃射了,⋯⋯當場中槍倒了好幾個人,學生隊沒有人傷亡。大家於是四散逃去。父親找人來告訴我說,學生隊趕快解散,回學校去。〉(《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七九頁第9行)【評註:根據上述可知,二月二十八日民眾「遊行抗議」活動,確是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發起的,後來參加遊行民眾毆打延平北路派出所所長,搗毀派出所門窗,以及打死公賣局職員和焚毀公物,後來甚至毆打外省人和搗毀百貨公司及旅舘等,「擔任總指揮」的廖進平先生未能指揮並控制群眾情緒,恐難完全推卸責任!】
5、〈我回學校後,大約兩點半鐘,帶五個學生到達新公園電臺,遠遠看見已經有一百多個開南學生團團圍住電臺,我問領隊說,帶一百多人來,目的何在?他說,要占領電臺。他說,他來時,已有百多民眾包圍電臺了。⋯⋯。沒多久,我看見王添燈帶著蔡子民(原名蔡慶榮,延平學院教師,目前擔任中共臺灣自治聯盟主席,二二八事件後逃往中國)、潘欽信、張玉榮(《人民報導》的採訪主任)也來了。王添灯並且進入電臺,對外廣播。王添灯廣播後,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中將也來了,他也進去廣播,說是陳儀叫他來廣播。柯遠芬一行要離去時,我們十五個學生幹部,當場攔住他,與之談判。⋯我說,⋯⋯臺北市的治安,就交給我們學生隊負責。我說,臺北市有八個分局,每個分局出十支短槍,總共八十支槍,分配八十支槍給我們學生隊。⋯⋯柯遠芬不肯,他說,武器是國家的,不可以發給民間。〉(《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一頁第1行) 【評註:民眾和學生包圍並佔領廣播電台,省參議員王添灯強行進入臺灣廣播電臺又對外廣播,以及學生要求交付臺北市治安及槍枝,顯然已踰越當時法令與情理。】
6、三月一日早上我已經參與中山堂的會議了,父親要我找幾個學生去會場幫忙。⋯⋯當時比較有政治團體力量的,就屬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和三民主義青年團,後者表面上有組織,實則鬆散,前者人數較多,大多是政治運動界出身,所以處理委員會的會議,從頭到尾,都是政治建設協會的人在領導,喊起喊倒。〉(《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二頁第9行) 【評註:政治建設協會發動遊行抗議釀成暴動,又掌控處理委員會、廣播煽動反抗、聚集群眾「計畫武裝推倒陳儀政府」,並提出種種無理要求,在在暴露非法之企圖。】
7、到了三月二日,人多口雜,處理委員會一直沒有任何決議。三月三日,父親說,這樣下去不行,必須要組織化。三日下午,開會決定處理委員會必須重新組織,陳儀派來的五個人馬反對,並且撤退,抗議處理委員會已由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人控制。⋯⋯。三月一日到三日,發起者是陳逸松、劉明、周延壽和臺北市參議會潘副議長。三日以後就不同了。處委會的舞台,不再是他們的,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幹部成為主力,不再受陳逸松等人主導,於是他們轉而消極旁觀。三月三日處理委員會改組後,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在政治性的發言有一套,逐漸取得控制權,發言最多的是王添灯和張晴川,議事也大致依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提案在進行。其間並派蔣渭川去和陳儀交涉,兩人先後見了三次面,講妥了八個條件。連絡人是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負責约定雙方幾點見面開會。〉(《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四頁第1行)【評註:「取得(處委會)控制權」,並提出軍警須留守軍營,不得攜帶武器,將槍械交予青年學生替代維持秩序,以及中央不得派兵等無理要求,已充分暴露渠等削弱軍警力量,奪取政權之企圖。】
8、〈擬定三十二條時,也是王添灯、蔡子民、潘欽信和郭玉榮四人草擬的。父親和白成枝、呂伯雄等人曾叫我參考看一看。三十二條拿到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討論時,「半山的」叫許許德輝等社會流氓把三十二條再加十條,改為四十二條。當時除了處理委員之外,中山堂還有許多民眾去開會,聽到四十二條,馬上鼓掌通過。〉(《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八頁第13行)【評註:「擬定三十二條要求」,又由白成枝、呂伯雄、吳國信等人等人提出「撤銷警備總部」、「軍隊繳械」、「釋放臺灣人漢奸戰犯」等十項要求,均已踰越地方自治權限。】
9、〈三月五日,以戰後歸來之臺灣籍日本兵為主的五千多個年輕人,聚集在太平國小,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此事的負責人,就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白成枝。最後決定取消武裝抗爭,第一、我們根本沒有武器,沒有軍糧,空手如何武裝起義?第二,蔣渭川反對,他說,我們已經和陳儀談妥條件,不需要武裝革命。⋯⋯因此,聚焦於太平國小的青年,三月六日解散。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八頁第6行) 【評註:白成枝聚眾並「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已涉嫌叛亂罪,由此可知渠等追求的並非只是「政治改革」!】
10、〈(三月六日晚上)父親告訴我,張邦傑三月六日下午兩點從上海打電話來到迪化街的巫世傳處,要人傳話給父親,說蔣介石已經派兵從上海出發,三月八日將抵達基隆,叫大家要有所準備。⋯⋯父親一聽此訊,知道事態嚴重,叫我趕緊解散忠義服務隊,叫學生回家,否則危險。⋯⋯父親並交代,要把學生隊的名册燒了。〉(《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八頁第14行)【評註:軍隊來臺之目的是為協助政府維護治安秩序,未違法犯紀的民眾何須逃避?又學生隊組織與工作倘若未違法,為什麼「要把學生隊的名册燒了」?】
11、〈三月六日父親逃亡之後,不曾與家人連絡過,⋯⋯父親躲往八里岔,是因為靠近淡水河口,⋯父親想伺機坐船逃往大陸,⋯⋯三月十八日早上六時左右,父親⋯在渡船頭就被憲兵捉走了。至今近五十年,下落不明。〉(《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九頁第14行)【評註:人民雖都有行動自由,但是廖進平為何「逃亡」,又「想伺機坐船逃往大陸」呢?】
12、〈三月八日早上,我(廖德雄)正式下令學生隊解散。我告訴大家,必須逃亡了我們沒有武力,也沒有武力的準備,應付不了蔣介石的武裝部隊。〉(《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二頁第4行)【評註:未違法犯紀,為什麼要下令「學生隊解散」,又「告訴大家,必須逃亡了」?】
13、〈三月八日中午,我到中山堂探察情形,遇見李仁貴、吳春霖、鄧進益、張晴川和王添灯,他們正在那裏吃飯。王添灯說,你父親說有來自上海的電話,消息確實嗎?我說:確實。不是善通人的風聲,是張邦傑的傳說。我再次轉達父親的意思,說:「我們還是先跑路比較好。」李仁貴聽我的話當天下午就躲到助產士那裏去。吳春霖躲了,張晴川躲了。黃朝生也躲了,但阿兵哥去他家逮捕未遂,放話出來,說如果黃朝生不出來就捕,要捉他的家人充數。黃朝生不得不出來就捕。〉(《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二頁第14行)【評註:「李仁貴聽我的話當天下午就躲到助產士那裏去。吳春霖躲了,張晴川躲了。黃朝生也躲了」,顯然都是畏罪潛逃!】
14、〈二二八事件時,我擔任治安組副組長,並没有用真名,用的是假名。〉(《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九頁第14行)【評註:光明正大協助維持治安,既未越軌,為何「擔任治安組副組長」須用假名?】
15、〈我的看法是,二二八事件的遠因是福州幫橫行無法,貪污腐敗,二二八事件的發生,不是國民黨和老百姓的鬥爭。而是國民黨裏面「中統」和「軍統」的鬥爭。那兩個派系鬥得局面無法收拾,蔣介石派二十一師過來,才死了那麼多人。〉(《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〇三頁第13行)【評註 :不是「官逼民反」嗎?怎麼又說是〈「中統」和「軍統」的鬥爭〉?而不是「國民黨和台灣人的鬥爭」呢?】
16、〈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海外歸來者和二七部隊也主張如此。我們擁有一些武器,不多,但是我們知道哪裡有武器,六張犂和圓山的海軍倉庫都有,而且看守的兵力很少,我們打算去搶,被父親等長輩阻止。〉(《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〇四頁第6行)【評註:「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不是涉嫌「武裝叛亂」嗎?主張民主法治,不是應該以舉手或選票替代拳頭或武力革命嗎?武力鬥爭必定兩敗俱傷,誰是贏家?】
17、〈爸爸自日本時代起和二伯父一起戮力於政治社會運動,目的在於追求臺灣人幸福的未來。他很想也很願意為臺灣人做事,絕不是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所抹黑的「政治慾望頗高」。當時臺灣人追求的是改革,不是要革命,爸爸挺身出面調解,掛慮的是民眾的安危,希望能盡快化解官民糾紛,平息事件,要不然政府有槍,稍一處理不慎,便會釀成大禍,造成臺灣人民重大的犧牲。因此爸爸跟陳儀交涉時就再三詢問,極力諫言千萬不可派兵鎮壓。假如爸爸和李翼中兩人掛鉤,爸爸何須如此煞費苦心的安排?〉(《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三頁第11行)【評註:從「戰後歸來之臺灣籍日本兵為主的五千多個年輕人,聚集在太平國小,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和「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海外歸來者和二七部隊也主張如此」二節,可知所稱「當時臺灣人追求的是改革,不是要革命」,絕非事實。】
18、〈臺灣人行過的路,真的是崎嶇不平。從歡迎祖國、失望,自發性的二二八事件,到白色恐怖時代年輕人有組織的武裝反抗。⋯⋯。這一段白色恐怖的歷史,以後也會有一些人用另外的角度去看體會當時年輕人的心情,了解他們的行為,而給一個公平的評論。〉(《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七頁第8行)【評註:根據廖德雄口述,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發起「遊行抗議」,而引發「殺人放火」之暴動,並非「自發性」事件!】
二、二二八事件中確有少數政治野心分子企圖推翻政府,而非只是「要求政治改革」:從廖德雄的口述:「三月五日,以戰後歸來之臺灣籍日本兵為主的五千多個年輕人,聚集在太平國小,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和「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海外歸來者和二七部隊也主張如此」,以及郭琇琮太太林至潔的口述:「「我們真可憐,都沒有發言權,這種情勢只有用很激烈的革命才能打破,改造不行,一定要革命才可以」、「二二八之後第四天,三月三日,以學生為主,和一部分郭琇琮義診認識的朋友,組織反抗的隊伍。學生聯盟開始分隊組織,郭琇琮被選為學生聯盟主席。單單集合在師大禮堂的學生,至少有五百人以上」、「他們開始收集武器,找原住民削了很多鋒利的竹竿,這是日本人的老方法。他還準備幾百支番刀和武士刀,藏在師大附近。⋯⋯。攻打華山倉庫和圓山兵營時,駐守的兵力很少,只有局部的肉搏戰,根本沒有打死人就成功佔領。在圓山拿到五十支步槍和一些子彈」、「學生聯盟逐漸發展成全島性的組織,號召起來的學生有幾千人。廣播也是全省都聽得到。郭琇琮曾在新公園的臺灣廣播電台廣播,他用日語和臺語雙聲說⋯」和「三月八日以後,⋯⋯。華山和圓山事件以後,他們原來設計兩條撤退的路缐,一倏到桃仔園(如今之桃園),從文山木柵一帶進入山區,另一條到宜蘭的三星、冬山、羅東」和「我一定要親眼看著國民黨衰敗,看國民黨走完末路」等節,可以證明當時部分台灣青年,確實企圖武裝推翻政府並已著手,而非只是「要求政治改革」: 1、〈三月五日,以戰後歸來之臺灣籍日本兵為主的五千多個年輕人,聚集在太平國小,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此事的負責人,就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白成枝。最後決定取消武裝抗爭,第一、我們根本沒有武器,沒有軍糧,空手如何武裝起義?第二,蔣渭川反對,他說,我們已經和陳儀談妥條件,不需要武裝革命。⋯⋯因此,聚焦於太平國小的青年,三月六日解散。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八頁第6行) 【評註:白成枝聚眾並「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已涉嫌叛亂罪,由此可知渠等追求的並非只是「政治改革」!】
2、〈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海外歸來者和二七部隊也主張如此。我們擁有一些武器,不多,但是我們知道哪裡有武器,六張犂和圓山的海軍倉庫都有,而且看守的兵力很少,我們打算去搶,被父親等長輩阻止。〉(《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〇四頁第6行)【評註:「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不是涉嫌「武裝叛亂」嗎?主張民主法治,不是應該以舉手或選票替代拳頭或武力革命嗎?武力鬥爭必定兩敗俱傷,誰是贏家?】
3、〈郭琇琮年紀輕,卻個性穩重,常說:「我們真可憐,都沒有發言權,這種情勢只有用很激烈的革命才能打破,改造不行,一定要革命才可以。」關於革命,他強調了好幾次。⋯⋯。我們去義診的時候,和當地(烏來)的原住民朋友談及國民黨的貪污惡質,而且用機槍掃射學生,死了很多人,這樣的政府一定要想辦法打倒。很多泰雅族朋友,都是剛剛從南洋回來的軍伕和志願兵,大家用日語交談,口氣都很勇猛,想要一起下山行動。可惜後來他們下山途中,被新店駐警攔阻。〉(《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六頁第2行) 【評註:主張「用很激烈的革命」手段,並「想要一起下山行動」,但「被新店駐警攔阻」,不正是在暴露「革命」的意圖嗎?】
4、〈二二八之後第四天,三月三日,以學生為主,和一部分郭琇琮義診認識的朋友,組織反抗的隊伍。學生聯盟開始分隊組織,郭琇琮被選為學生聯盟主席。單單集合在師大禮堂的學生,至少有五百人以上,都是台大、師大、延平學院和三高的學生。⋯⋯。正好郭琇琮是一個極愛活動的人,日治時代又有反抗政府牢的經驗,大家對他在政治上或人格上有一分尊重,願意聽他的領導。〉(《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六頁第10行) 【評註:「組織反抗的隊伍」,並擔任「學生聯盟主席」,是違法行為。】
5、〈學生想要抵抗,抵抗需要武器,武器是最大的問題。為此,他們開始收集武器,找原住民削了很多鋒利的竹竿,這是日本人的老方法。他還準備幾百支番刀和武士刀,藏在師大附近。學生聯盟的成員戴著面罩,或以毛巾掩面,綁著「必勝」的頭巾,充滿一戰的決心。學生集合起來,首先計劃奪取華山倉庫的糧食和圓山兵營的槍械。沒有武器,就不能反抗陳儀,不能趕走那些貪污的官吏。攻打華山倉庫和圓山兵營時,駐守的兵力很少,只有局部的肉搏戰,根本沒有打死人就成功佔領。在圓山拿到五十支步槍和一些子彈。〉(《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七頁第2行)【評註:「收集武器」,並「攻打華山倉庫和圓山兵營」,「拿到五十支步槍和一些子彈」,均是違法!】
6、〈學生聯盟逐漸發展成全島性的組織,號召起來的學生有幾千人。廣播也是全省都聽得到。郭琇琮曾在新公園的臺灣廣播電台廣播,他用日語和臺語雙聲說,要科學救臺灣,打破中國的封建制度,不要貪官汚吏的政府等等⋯⋯。他也提到:「用革命的方式,才能推翻陳儀政府。」〉(《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七頁第10行)【評註:糾集學生幾千人,廣播煽動,並主張「用革命的方式,才能推翻陳儀政府」,正是叛亂行為!】
7、〈三月八日以後,⋯⋯。華山和圓山事件以後,他們原來設計兩條撤退的路缐,一倏到桃仔園(如今之桃園),從文山木柵一帶進入山區,另一條到宜蘭的三星、冬山、羅東。郭琇琮沒有按原定撤退路缐逃亡,行方不明,⋯⋯。直到我家車夫「旺仔」在大橋頭無意中看到他,見他留著鬍子做喬裝,向前相認,⋯⋯,我們才知道他仍然活著。⋯⋯。局勢稍靖,他才回家,並且回臺大醫學院和衛生局上班。〉(《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九頁第3行)【評註:畏罪喬裝逃亡。】
8、〈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大多是紳士階級出面領導,郭琇琮的「行動」,也以假名進行,身分雖然略有暴露,還不是很明顯。〉(《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〇頁第4行)【評註:「以假名進行」從事反抗之違法活動。】
9、〈有許多我親自經歷的事件,我一定要講出來。不是為了族群或階級,而是我一定要親眼看著國民黨衰敗,看國民黨走完末路。我們沒有什麼選擇。不走那樣的路,你叫我們跟誰走,又走什麼樣的路呢?〉(《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七頁第13行)【評註:「一定要親眼看著國民黨衰敗,看國民黨走完末路」,足見郭琇琮夫婦之居心!】
三、二二八事件前,確實已共黨分子滲入政府機關學校:從「半山」宋斐如辭去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改任《人民報導》社長,及其三太太區麗華「因為幫助建國中學校長、《人民報導》主筆陳文彬全家離開臺灣,同年九月被捕,次年以『匪諜罪』槍斃」,當時區麗華「還在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室任職」(《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八頁第4行),足證當時共黨分子已滲入政府機關,不禁令人搖頭嘆息! 1、〈因為戰爭的關係,我父親在大陸前後娶了三個太太,三個太太都是明媒正娶的,法院公證的。我的母親傅彬彬是元配夫人,他們倆在北京認識,都是北大同學。⋯⋯。父親可能在重慶與二媽陳燡結婚的,兩人育有一男二女。至於三媽區嚴華,兩人大概是在廣州或香港結婚。父親一度在廣州工作,住在三媽家,兩人才相識。三媽是廣東人,中山大學法律系畢業。戰後父親返回臺灣就職,就是帶著三媽和小孩同行。到臺灣以後,安定下來,才聯絡上二媽,並且安排她到中廣公司大陸部上班,負責接收和監聼大陸的廣播。〉(《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四頁行至第三五頁第10行)【評註:二媽陳燡「在中廣公司大陸部上班,負責接收和監聽大陸的廣播」,是否涉嫌尚待查證。】
2、〈一九四七年三月,父親於二二八事件中被捕,一去不返。一九四九年,三媽區麗華因為幫助建國中學校長、《人民報導》主筆陳文彬全家離開臺灣,同年九月被捕,次年以「匪諜罪」槍斃。〉(《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五頁第12行)【評註:掩護共諜「建國中學校長、《人民報導》主筆陳文彬全家」逃亡。】
3、〈記得有一次和父親的司機閒談,劉司機說,陳儀找父親去談話,陳儀告訴我父親說:「給你兩條路走,第一,你繼續當你的教育處副處長,第二,你到報社去。」結果我父親回答說:「我教育處副處長不做了。」於是免職。《人民報導》慶祝一週年時,父親也去了。⋯⋯。因為辦報,常批評時政,得罪了陳儀、柯遠芬等人,二二八事件後,他們公報私仇。〉(《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七頁第13行)【評註:行政長官陳儀給予「兩條路走,第一,你繼續當你的教育處副處長,第二,你到報社去。」他選擇辭去,結果竟然恩將仇報,「常批評時政,得罪了陳儀、柯遠芬等人」!】
4、〈沒多久,陳文彬舉家逃往香港,聽說是三媽幫忙的,三媽從香港回來,就被抓了,⋯⋯。父親出事以後,香港的外公外婆來臺灣住,幫忙照顧家裏。⋯⋯,一九五〇年底,她自已也出事了,隔了幾個月,她因陳文彬案被槍決於馬場町。〉(《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四〇頁第9行)【評註:當時區麗華「還在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室任職」,竟然掩護共諜陳文彬全家逃亡,是否同夥仍有待追査。】
5、〈父親曾在香港辦過報紙。戰後回臺灣,對臺灣人的不滿,很有同感,再加上那時大陸派來的軍隊不是正規軍,為非作歹,魚肉百姓,長期壓迫之後,臺灣人就反抗了。好巧不巧,緝菸事件發生在延平北路,那裏是流氓雜居之處,最容易惹是生非。〉(《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四五頁第3行)【評註:不滿時政,採取武裝反抗,畢竟是非法活動!】
四、事件擴大後,共黨分子混入煽動,確有其事:臺灣大學醫學院學生郭琇琮的太太林至潔口述:「廖瑞發,新莊人,舊臺共分子,和林日高、王萬得、蘇新等人都是同志。二二八事件後,他輾轉聽到郭琇琮的事跡,自己找到我們士林家來」、「和廖瑞發接觸後,郭琇琮開始積極在校園和街頭發展組織,可惜這些都是我以後讀別人的記載才知道的。⋯⋯。案發後才知道他們的組織裏有臺大學生、郵政、電信界的人」、「後來,經由廖瑞發,認識了蔡孝乾」、「一開始,郭琇琮只知道蔡孝乾是以前文化協會的人,不曉得他還有中共蘇維埃宣傳部長的身分。漸漸熟稔後,郭琇琮和其他幾個年輕人曾赴香港,與周恩來見面」、「一九四九年春天,郭琇琮赴香港。⋯⋯。回來後,他才告訴我受訓的事,還說看了《白毛女》的話劇演出。又說反抗國民黨,要注意文化宣傳。由此事,也才有後來在中山堂演出《白蛇傳》故事。⋯⋯,整齣戲充滿了對國民黨惡質統治的批評。臺大學生和一些郵政局的人演出《白蛇傳》是郭琇琮第一次領導反對國民黨惡政的文化鬥爭。⋯⋯,自從我們相識以來,郭琇琮一直為這些價值在「革命」,不但嘴上說說,而且實際去做」,以及「我們當時很積極,槍械都進來了,先後成立了四個基地,分別是南方澳、太平山、霧峰和阿里山的臺灣蓬萊聯盟。阿里山的原住民因為吳鳳的緣故,與國民黨有矛盾。至於角板山、鹿窟和霧峰等地,我猜想可能是張志中領導的。蔡孝亁來來去去。太平山是郭琇琮領導的,南方澳的武器也是他弄進來的。因為我有一位叫小林的日本老師,在琉球當市長,他可以拿到美軍的武器。那些美軍武器確實進來臺灣,四處的游擊隊都能武裝反抗。臺灣青年是真的開始訓練,打算和國民黨幹起來」、「當時臺共的四個頭頭都被關。一個姓洪,一個姓黎,一個蔡孝乾,三個頭頭都跟國民黨合作,只有張志中不肯投降,他很有擔當,從來不抱怨,從來不牽連別人,後來夫妻兩人都被槍斃。⋯⋯。其他姓洪的、姓黎的和蔡孝乾三人「牽」出很多人,自己反而都沒有關多久,就放出來」、「等我聽到自己的判決,十年有期徒刑,才確定命撿回來了。⋯⋯。郭琇琮被槍決那天,是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以及「鹿窟游擊隊、南方澳游擊隊,和阿里山游擊隊被破獲後,很多臺灣學生被捕坐牢時還戴上二十分斤的腳鐐,郭琇琮也是這樣」等節,正脗合「惟事變擴大後,共黨份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之事實(按:《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096頁第6行述稱:「當時亦有冷靜的情治人員予以指出:『共產黨在臺目前僅有散佈刊物之啓蒙運動,對民眾組織尚乏跡象可循⋯,此次事變確非出諸共黨之煽動,惟事變擴大後,共黨份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 1、〈二二八事件期間,郭琇琮和謝雪紅、蘇新等臺共人士沒有聯繫,因為他們年紀較長,軰份較高,郭琇琮也沒有和王添灯、陳逸松、林茂生等人密切往來,他們也都是前輩。郭琇琮只是單純的學生領袖,反對國民黨的統治。二二八事件之後,遇到廖瑞發,才是另一個開始。〉(《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五頁第10行)【評註:被舊臺共分子廖瑞發吸收利用。】
2、〈廖瑞發,新莊人,舊臺共分子,和林日高、王萬得、蘇新等人都是同志。二二八事件後,他輾轉聽到郭琇琮的事跡,自己找到我們士林家來。那天,他帶了一盒餅,說要找郭醫師談病情。我告訴他,郭醫師還沒有下班。他把餅盒放下來,騎著車子就走了。郭琇琮回家來,打開餅盒,看到一紅包,紅包裏面有二十萬元。,餅乾盒子後面寫著廖瑞發新莊的地址。郭琇琮連飯都不吃,立刻騎上腳踏車趕赴新莊,依著地址去找他,要把紅包退還。結果半夜兩點才回家。後來我在牢裏想及,廖瑞發他們知道郭琇琮是學生聯盟領袖,一定是那天晚上就開始拉攏他。如果沒有這個狀況,以後也不一樣了。七、八年前我訪查,在案發後第二年他(廖瑞發)就被槍斃了,罪名是領導新莊、二重埔、三重埔的工人反抗國民黨。〉(《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五頁第13行【評註:廖瑞發「領導新莊、二重、三重的工人反抗」政府。】
3、〈和廖瑞發接觸後,郭琇琮開始積極在校園和街頭發展組織,可惜這些都是我以後讀別人的記載才知道的。⋯⋯。案發後才知道他們的組織裏有臺大學生、郵政、電信界的人。演出《白蛇傳》時,我略略感覺到,那些電信局和臺大的學生有點特別。⋯⋯。郭琇琮曾在《光明報》投稿,用的是筆名。但他是否和基隆中學事件有關,我並不清楚。《光明報》是機關報,他從來𣎴帶回家。其實他做的事很多,都沒有告訴我。〉(《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六頁第11行)【評註:「郭琇琮開始積極在校園和街頭發展組織」,並匿名撰文刊登《光明報》。】
4、〈七、八年前,我開始想,可能蔡孝乾和廖瑞發等人,早就注意到郭琇琮。他們送了二十萬的紅包來,就是想試試看郭琇琮會不會收。他們初認識時,郭琇琮只知道廖瑞發曾經領導過工人運動,但是不清楚他們的組織,不過我認為他們倆一定已經有了某種共識。後來,經由廖瑞發,認識了蔡孝乾。〉(《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七頁第5行)【評註:郭琇琮「經由廖瑞發,認識了蔡孝乾」,並被吸收利用,從事非法活動。】
5、〈戰爭期間蔡孝乾轉赴上海,參加過中國共產黨的兩萬五千里長征。吳思漢畢業於京都大學,受過河上肇和西田幾多郎的影響,從朝鮮赴中國四川,寫過一篇〈尋找祖國千里也不遠〉,戰後回到臺灣,才開始反抗國民黨。李登輝當年也受吳思漢的影響。⋯⋯。一開始,郭琇琮只知道蔡孝乾是以前文化協會的人,不曉得他還有中共蘇維埃宣傳部長的身分。漸漸熟稔後,郭琇琮和其他幾個年輕人曾赴香港,與周恩來見面。⋯。他們在香港參加了中共的集會和訓練,但那時候,郭琇琮的想法,只是要推翻國民黨,而推翻國民黨,只有靠中共的力量。〉(《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七頁第11行) 【評註:「郭琇琮和其他幾個年輕人曾赴香港,與周恩來見面。⋯。他們在香港參加了中共的集會和訓練」。】
6、〈我們是1948年底結婚的。一九四九年春天,郭琇琮赴香港。⋯⋯。回來後,他才告訴我受訓的事,還說看了《白毛女》的話劇演出。又說反抗國民黨,要注意文化宣傳。由此事,也才有後來在中山堂演出《白蛇傳》故事。⋯⋯,整齣戲充滿了對國民黨惡質統治的批評。臺大學生和一些郵政局的人演出《白蛇傳》是郭琇琮第一次領導反對國民黨惡政的文化鬥爭。⋯⋯,自從我們相識以來,郭琇琮一直為這些價值在「革命」,不但嘴上說說,而且實際去做,連他兄弟都笑他像唐吉訶德。〉(《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八頁第4行)【評註:「臺大學生和一些郵政局的人演出《白蛇傳》,是郭琇琮第一次領導反對國民黨惡政的文化鬥爭」。】
7、〈一九五〇年,基隆中學事件和《光明報》暴露,並刊登出郭琇琮的名字之後,我們夫妻開始「跑路」。那天晚上,憲兵來包圍我們家,父親和弟弟出面應付憲兵,⋯。我們夫妻倆從後門離開,此後八、九個月的時間,我們前往宜蘭三星、南方澳方向,後來又坐車到嘉義,準備前往阿里山基地。我父母都不知道我們兩人到底做了什麼事,只知道我們在「反抗國民黨」。⋯⋯。我們當時很積極,槍械都進來了,先後成立了四個基地,分別是南方澳、太平山、霧峰和阿里山的臺灣蓬萊聯盟。阿里山的原住民因為吳鳳的緣故,與國民黨有矛盾。至於角板山、鹿窟和霧峰等地,我猜想可能是張志中領導的。蔡孝亁來來去去。太平山是郭琇琮領導的,南方澳的武器也是他弄進來的。因為我有一位叫小林的日本老師,在琉球當市長,他可以拿到美軍的武器。那些美軍武器確實進來臺灣,四處的游擊隊都能武裝反抗。臺灣青年是真的開始訓練,打算和國民黨幹起來。⋯⋯。整體來說,參加武裝反抗的人,大多是臺灣青年,以福佬人為主,部分桃竹苗的客家人也參加,再加上阿里山的鄒族和角板山的泰雅族,烏來的原住民還沒有正式成立。還有一位姓黎的外省人,在角板山一帶的客家莊活動。客家人的活動集中在新竹苗栗,後來那一帶很多人I一槍斃,被判重之後,目前服完刑期還健在的,也有不少人,都七、八十歲了。我們心裏想的,就是先翻倒國民黨再打算,至於怎麼改造臺灣政治環境,都還不曾想到。我們只覺得,共產黨可以作為打倒國民黨的靠山。〉(《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〇頁第7行)【評註:畏罪逃亡,非法走私武器,並「先後成立了四個基地,分別是南方澳、太平山、霧峰和阿里山的臺灣蓬萊聯盟」,意圖「武裝反抗」。郭琇琮被共產黨吸收以後之作為,正印證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096頁第6行所稱〈當時亦有冷靜的情治人員予以指出:「共產黨在臺目前僅有散佈刊物之啓蒙運動,對民眾組織尚乏跡象可循⋯,此次事變確非出諸共黨之煽動,惟事變擴大後,共黨份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之說法。】
8、〈「跑路」嘉義時,我就發現,出門買菜時都有人跟蹤,甚至更早,我們一路走一路工作,從宜蘭到嘉義之間都是這樣,隱隱覺得有人跟蹤。⋯⋯。一九五O年五月二日,在他家(姓徐兩兄弟家),我們天妻兩人同時被抓。我們更夜被押往臺北,關在如今寶慶路遠東百貨公司後面,日治時代的憲兵樓國民黨保密局的「南所」。⋯⋯。我在「南所」兩個多月,接下來是開庭,開庭後搬到辜顏碧霞的高砂鐵工廠,…⋯。判決決後,我被送到東門附近的臺北監獄,再移到新竹監獄,後來又送回保密局。他們以為我還知道很多事情,沒有完全招供。其實不然,當時都是單缐聯絡,我什麼都不知道。反而因為這裏關兩個月,那裏關兩個月,在牢裏認識了很多人,知道了很多事。〉(《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一頁第15行至第一三三頁第7行)【評註:一九五O年五月二日,郭琇琮夫婦在嘉義被捕後送回臺北審訊。】
9、〈當時臺共的四個頭頭都被關。一個姓洪,一個姓黎,一個蔡孝乾,三個頭頭都跟國民黨合作,只有張志中不肯投降,他很有擔當,從來不抱怨,從來不牽連別人,後來夫妻兩人都被槍斃。⋯⋯。其他姓洪的、姓黎的和蔡孝乾三人「牽」出很多人,自己反而都沒有關多久,就放出來。蔡孝乾還去向楊逵說,他不是故意出賣大家的。但楊逵不理他。〉(《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三頁第8行)【評註:臺共蔡孝乾、張志中等四人被捕入獄,由此可知中共在228事件發生後迅即趁勢介入煽動破壞。】
10、〈等我聽到自己的判決,十年有期徒刑,才確定命撿回來了。⋯⋯。郭琇琮被槍決那天,是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當天一共十四個人被槍斃,包括許強和吳思漢。〉(《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四頁第7行)【評註: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郭琇琮被槍決,其妻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11、〈鹿窟游擊隊、南方澳游擊隊,和阿里山游擊隊被破獲後,很多臺灣學生被捕坐牢時還戴上二十分斤的腳鐐,郭琇琮也是這樣。〉(《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三四頁第15行) 【評註:「鹿窟游擊隊、南方澳游擊隊,和阿里山游擊隊被破獲」,足證中共滲透叛亂確是事實。】
五、蔣渭川應邀協助調處,純循前例,絕非政府採用之「分化對策」:一九四六年七月,日本發生渋谷事件,在灣引發連鎖效應,上千名的學生示威抗議,企圖包圍臺北美國領事館,「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蔣渭川曾應邀出面協助調解;二二八事件後,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和省黨部主委李翼中等人「於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一日先後來信邀請爸爸出面調解,多位社會人士也希望爸爸能夠出面心情協助收拾亂」,由此可見蔣渭川參與228事件相關之調停工作,並非《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91頁第8行所稱:「蔣渭川進入處委會後造成該會的爭權分化更為激烈,此為長官公署方面『分化對策之』之一」。 1、〈一九四六年七月,日本發生渋谷事件,在灣引發連鎖效應,上千名的學生示威抗議駐日美國憲兵對臺灣人做不公平的處理,企圖包圍臺北美國領事館。美方要求陳儀予以保護時,建議請民間人士出面調解。當時擔任保護領事館的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就請出「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爸爸(蔣渭川)偕同百位同仁協助引導遊行隊伍,使遊行隊伍平安又有秩序的到達臺北美國領事館,由廖進平等陪同學代表進入領事館傳達抗議之意,和平解決此事。〉(《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〇四頁第4行)【評註:協助政府維護治安秩序,功在國家社會。】
2、〈或許就是因為渋谷事件的前例,臺北二二八事件爆發後,迅速蔓延,全省陷入難以收拾的情況時,政、軍、黨三方面一一陳儀的代表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省黨部主委李翼中等人,於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一日先後來信邀請爸爸出面調解,多位社會人士也希望爸爸能夠出面心情協助收拾亂局。爸爸考慮到已有處理委員會在調解,因此遲至三日一日才決定出來處理。這以後,爸爸曾面見陳儀三次,廣播五次。〉(《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〇四頁第9行)【評註:既然「因為渋谷事件的前例,臺北二二八事件爆發後,迅速蔓延,全省陷入難以收拾的情況時,政、軍、黨三方面一一陳儀的代表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省黨部主委李翼中等人,於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一日先後來信邀請爸爸出面調解,多位社會人士也希望爸爸能夠出面心情協助收拾亂」,可見蔣渭川後來參與228事件相關調處,並非《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91頁第8行所稱:〈蔣渭川進入處委會後造成該會的爭權分化更為激烈,此為長官公署方面「分化對策之」之一。】
3、〈爸爸在二二八事件中,在政、軍、黨三方面的邀請,及多位社會人士敦促下,挺身參與事件處理工作,卻造成全家人落難吃苦,妹妹巧雲替爸爸死。爸爸雖然在當時化險為夷,往後卻被人誣陷、誤會,對他以及蔣家造成莫大的傷害。尤其看了柯遠芬的《事變十日記》,真令人憤怒,他請爸爸出來調解,竟然又駡爸爸是首惡分子。爸爸和家人都覺得受了陳儀的陷害和欺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〇頁第1行)【評註:「挺身參與事件處理工作」有功,但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倘有違法仍應接受法律制裁。】
4、〈爸爸自日本時代起和二伯父一起戮力於政治社會運動,目的在於追求臺灣人幸福的未來。他很想也很願意為臺灣人做事,絕不是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所抹黑的「政治慾望頗高」。當時臺灣人追求的是改革,不是要革命,爸爸挺身出面調解,掛慮的是民眾的安危,希望能盡快化解官民糾紛,平息事件,要不然政府有槍,稍一處理不慎,便會釀成大禍,造成臺灣人民重大的犧牲。因此爸爸跟陳儀交涉時就再三詢問,極力諫言千萬不可派兵鎮壓。假如爸爸和李翼中兩人掛鉤,爸爸何須如此煞費苦心的安排?〉(《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三頁第11行)【評註:從「戰後歸來之臺灣籍日本兵為主的五千多個年輕人,聚集在太平國小,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和「當時我們學生隊都是主張武力應戰,海外歸來者和二七部隊也主張如此」二節,可知所稱「當時臺灣人追求的是改革,不是要革命」,絕非事實。】
六、二二八事件之前,共黨分子滲透報界,事證完全明確:當時報界重要人士林茂生、宋斐如、阮朝日、吳金錬、林界、邱金山、蘇憲章和吳天賞,甚至王添灯等人,前後被捕「失蹤」或「受難」,是否與所稱「共產黨在臺目前僅有散佈刊物之啓蒙運動」,以及受身邊人士或共黨分子(陳旺成、區麗華、陳文彬、蘇新、蔡子民、潘欽信、郭玉榮)影響或左右有關,不禁令人深疑。(按:《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096頁第6行述稱:「當時亦有冷靜的情治人員予以指出:『共產黨在臺目前僅有散佈刊物之啓蒙運動,對民眾組織尚乏跡象可循⋯,此次事變確非出諸共黨之煽動,惟事變擴大後,共黨份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 1、〈該(一九四五)年冬天,父親(林茂生)和日治時代《興南新聞》的臺籍新聞從業人員,合力創辦《民報》,決心啓迪民智,為民口舌,許乃昌擔任總編輯,陳旺成擔任總主筆,父親則擔任社長。⋯⋯父親主持下的《民報》,不畏權勢,一一忠實報導,諤諤諌言,當然嚴重得罪陳儀政府。〉(《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〇頁第1行)【評註:「不畏權勢,一一忠實報導,諤諤諌言」確實值得欽讚,並顯示當時出版和言論自由;但是,批評應該是對事不對人,而且批評絕不應該只是攻擊,因此「當然嚴重得罪陳儀政府」,顯然有欠圓融智慧。此外,他「一心嚮往中國,支持蔣介石」,竟乏「愛屋(國)及鳥」或「愛鳥及屋(國)」心胸,更令人訝異!另該報總主筆陳旺成,在228事件發生後逃往大陸,「隔年返臺,在其學生新竹防衛司令部司令蘇紹文協助下無罪開釋」,陳氏逃往大陸,是否與社長林茂生有關,自有待查證。】
2、〈一九四七年三月,父親於二二八事件中被捕,一去不返。一九四九年,三媽區麗華因為幫助建國中學校長、《人民報導》主筆陳文彬全家離開臺灣,同年九月被捕,次年以「匪諜罪」槍斃。〉(《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五頁第12行)【評註:掩護共諜陳文彬全家逃亡。】
3、〈記得有一次和父親的司機閒談,劉司機說,陳儀找父親去談話,陳儀告訴我父親說:「給你兩條路走,第一,你繼續當你的教育處副處長,第二,你到報社去。」結果我父親回答說:「我教育處副處長不做了。」於是免職。《人民報導》慶祝一週年時,父親也去了。⋯⋯。因為辦報,常批評時政,得罪了陳儀、柯遠芬等人,二二八事件後,他們公報私仇。〉(《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七頁第13行)【評註:行政長官陳儀給予兩條路走,自行選擇辭去,竟然恩將仇報,而「常批評時政,得罪了陳儀、柯遠芬等人」!】
4、〈沒多久,陳文彬舉家逃往香港,聽說是三媽幫忙的,三媽從香港回來,就被抓了,⋯⋯。父親出事以後,香港的外公外婆來臺灣住,幫忙照顧家裏。⋯⋯,一九五〇年底,她自已也出事了,隔了幾個月,她因陳文彬案被槍決於馬場町。〉(《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四〇頁第9行)【評註:掩護共諜陳文彬全家逃亡,是否同夥尚待追査。】
5、〈《臺灣新民報》的歷史肇始於一九二〇年由東京臺灣留學生組成「新民會」,發行機關刊物《臺灣青年》,以後數度變易,從《青年》、《臺灣民報》到《興南新聞》,一九四四年遭臺灣總督府強迫與其他五家合併改名為《臺灣新報》,一九四五年國民黨派李萬居接收,改組為《臺灣新生報》。⋯⋯。一九三九年爸爸被選任為該報監察役⋯。一九四五年,在國民黨接收後,又調升為《臺灣新生報》的總經理。而這個職位,可能就是爸爸後來招致殺身之禍的主因。〉(《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五八頁第2行至第一六五頁第6行)【評註:一九四五年在國民黨接收《臺灣新生報》後,阮朝日又調升為總經理,可見行政長官陳儀對台灣人應該未有歧見。】
6、〈閩臺監察史楊亮功在臺調查二二八期間,我們這些家屬也前去陳情,但是根本見不到人,遞上陳情書後,也是一點回音都沒有。⋯⋯。我們也數次向陳儀陳情。記得曾收到一封用毛筆字書寫的回函,內容很長,大意是說臺灣需要阮朝日這樣的領導人,政府不會抓他,而且要是有消息的話,政府會立刻派兵營救。⋯⋯。但是令人指髮的是,早在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三日,陳儀呈報蔣介石之「辦理人犯調查表」中,卻給爸爸按罪名是:「一、陰謀叛亂首要。二、利用報紙從事於奸偽活動。三、利用報紙發表挑撥離間軍民感情。」〉(《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七二頁第1行)【評註:根據陳儀呈報蔣介石之「辦理人犯調查表」,阮朝日之罪名已不言而喻!】
7、〈在二二八事件中,《臺灣新生報》的成員除了爸爸和吳金錬被逮捕外,已知的至少還有林界、邱金山、蘇憲章、和吳天賞等人受難。其他不知名的外本、外省年輕記者亦有數名,然而報社內沒人敢出面追查事情的真相。〉(《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七二頁第1行) 【評註:「林界、邱金山、蘇憲章、和吳天賞等人受難」,是否相互牽連?)
8、〈另外,報社的職員曾告訴我,憲兵要抓李萬居時,他說:「臺灣人、外省人都要打我,但事實都是阮朝日、吳金錬他們做的為什麼不去抓他們?」〉(《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七三頁第14行) 【評註:「事實都是阮朝日、吳金錬他們做的」,應該查明其虛實!】
9、〈公公(吳金鍊)和同學林天佑一起赴日深造,⋯⋯。畢業後返臺,在報社工作,擔任過《臺灣新民報》臺南支局長、南陽支局長等職,《興南日報》的政治部次長兼論說委員,戰後則擔任《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一九四六年十年二十五日,日文版廢除以後,改仼報社副總編輯。二二八事件發生,二月二十七日晚上九點,民眾曾到新生報社要求恢復日文版,社長李萬居同意,日文版乃因而復刊報導大稻埕緝菸事件。〉(《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八九頁第2行)【評註:王添灯、林茂生、宋斐如、阮朝日和吳金鍊等人被捕之方式相似,應該不難追查。】
七、報界人士被捕失蹤,手法大同小異,戒嚴司令及其他情治單位基於職責加以逮捕,或共黨及其他政治野心分子趁機捕殺賈禍政府,皆有其可能:報業人士王添灯、林茂生、宋斐如、阮朝日和吳金鍊等五人,與蔣渭川之被捕和逃亡情形都極相似。當時人權與法治觀念闕如,加上黨政派系林立,民間團體立場各異,除了「戒嚴司令」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可能基於職責下令逮捕之外,其他情治單位(如臺灣省黨部調查室、警備總司令部調查室和國防部保密局)人員,也可能因相互爭功而「密裁」;此外,共產黨是否趁機謀殺賈禍政府,抑或其他有心分子藉機製造混亂,皆有可能!但是彼等被捕之情形,幾乎大同小異,皆有皆絲馬跡可循,査明應非難事。 1、〈三月十一日上午,一輛警備司令部派來的黑色轎車來到父親的家,四名武裝人員在外監視,兩名穿中山服,佩戴手槍的大陸人進入屋內,對父親說,臺大校長有口信給他。父親與來人交談了幾分鐘,就走入臥室換衣服,取出皮包和印章交給母親,說:「我去見陳儀。」在六名佩槍人員的陪同下,坐入黑色轎車離去。母親立刻派人來找我,討論應如何是好。我們立即決定去拜訪臺大校長陸志鴻,因為來者是以校長差使的理由進屋的。母親見到校長時,校長堅決否認曾派任差使。隨後我又折去北一汽車行詢問黑色轎車之事,老闆說,那輛車子確是他們所有,但早被警備總部徵調做公事之用。為了尋找父親,我們不曾放棄任何途徑。楊亮功、白崇禧來臺,我們託人去見他們,也沒消息。楊亮功問陳儀,陳儀根本否認逮捕林茂生。白崇禧返回大陸後,母親還寫信給白崇禧和蔣介石,向他們要人。⋯⋯但是所有的信件和詢問都沒有答案。〉(《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四頁第8行)【評註:台大校長哪來權力命派警備總司令部人員當信差?為什麼不先請見台大校長陸志鴻?如何辨定武裝人員一定是警總人嗎?如果確是警總人員帶走的,為什麼不逕向警總要人?】
2、〈三月十一日早上八點,有兩個「私服」帶著憲兵數人到我家,要抓我父親。⋯⋯許德輝的部下來我家抓人,父親早已逃離,⋯⋯。那時憲兵和私服前腳一離去,大哥廖德政和我隨後就分兩路逃亡了。哥哥逃往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喬治.柯爾家,我則計畫逃回豐原。〉(《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四頁第9行)【評註:未違法犯紀,為什麼「大哥廖德政和我隨後就分兩路逃亡了」?】
3、〈父親被捕那天,我也在場。約略是下午兩點半,父親在家裡睡午覺,我無聊,倚靠在窗口往外看,一會兒有人撞門,女嫞去開門,立刻有人就撞進來,拿著槍就抵著她的肚子。父親聽到門口的喧鬧聲,半醒半睡中,看傻了眼,問說:」什麼事情呀?」他們馬上靠過來,說:「請你上車。」當場就把父親押走了。那時父親還穿著睡衣。我親眼看見兩個便衣拿著短槍,把父親架出門外。外面有黑色轎車接應,門外還站著兩個或四個人,父親被押上車,立刻被他們用黑布蒙上雙眼。車子開走後,三媽隨即追出去,記下了車號。⋯⋯。當天電話都打不通。母親打電話向柯遠芬要人,但電話打不通。要找王民寧、找張文斌,都沒辦法打。〉(《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三八頁第9行)【評註:王添灯、林茂生、宋斐如、阮朝日和吳金鍊等人被捕的方式相似,應該不難追查。】
4、〈三月十二日清晨七點,黃宗堯(我先生的同學,後來成為羅萬俥的女婿)來找我,說時局不對,他和邱炳南(後來改名邱永漢)要逃了,要我通知爸爸也避一避。我和先生九點多從大華莊出門,因為適值戒嚴,交通不順暢,花了三小時才回到娘家。爸二月中為我主持婚禮後,即因氣喘痼疾復發,身體不適,自三月初至三月十二日皆請假在家休養。回家時,爸爸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施江南不知道會不會有事?」我隨即勸爸爸走避,爸爸卻說自己堂堂正正,何需要逃?沒有想到五分鐘後橫禍便降臨,五個身著中山裝,操福建腔閩南語的人,以報社有事為由,緊迫催促爸爸隨他們前去。由於事出突然,我不覺得有什麼蹊蹺,⋯⋯接著爸爸就被他們帶上黑色汽車。⋯⋯。隨後,報社的何先生騎著腳踏車來,氣急敗壞地衝進門來,大聲喊叫「阮先生呢?叫他趕快逃!」但是已經來不及原來他們先到報社,帶走日文版總編輯吳金鍊,並詢問爸爸的住處,何先生覺得情況不妙,但電話又不通,於是急忙趕過來,路上在三分局前碰見這輛載著爸爸和總編輯吳金鍊的黑色轎車。⋯⋯。其後,陸續傳來爸爸的好友被捕或失蹤的噩耗,家人瞻顫心驚,媽媽嚇得躲在親戚林天賜醫師(前臺大醫院副院長)家中一星期,將弟妹託付給我和傭人。〉(《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七〇頁第4行至第一七一頁第8行)【評註:黃宗堯和邱炳南二人畏罪逃亡,又要阮美姝「通知爸爸也避一避」,由此可見在黃宗堯認為阮朝日之言行已然有所踰越。】
5、〈閩臺監察史楊亮功在臺調查二二八期間,我們這些家屬也前去陳情,但是根本見不到人,遞上陳情書後,也是一點回音都沒有。⋯⋯。我們也數次向陳儀陳情。記得曾收到一封用毛筆字書寫的回函,內容很長,大意是說臺灣需要阮朝日這樣的領導人,政府不會抓他,而且要是有消息的話,政府會立刻派兵營救。⋯⋯。但是令人指髮的是,早在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三日,陳儀呈報蔣介石之「辦理人犯調查表」中,卻給爸爸按罪名是:「一、陰謀叛亂首要。二、利用報紙從事於奸偽活動。三、利用報紙發表挑撥離間軍民感情。」〉(《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七二頁第1行)【評註:根據陳儀呈報蔣介石之「辦理人犯調查表」,阮朝日之罪名已不言而喻!】
6、〈三月十二日,我公公(吳金鍊)照樣上班,黑頭轎車到報社把他強行押走。那時候,阮朝日先生正生病,臥床在家,沒來上班。報社工友看到我公公被捉走,趕緊騎上自行車,要去阮先生家報告。轎車比自行車速度快,工友趕到阮宅時,已經慢了一步,他眼睜睜看見那輛轎車把阮先生載走了。所以我猜測,應該是同一個單位來抓人的。〉(《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八六頁第8行)【評註:作案工具同是一輛「黑頭轎車」,應該不難查出拘捕者之正確身分。】
7、〈三月十日,家裏一如平日很多客人,早上十點多,女店員從外頭衝進來說,有好幾個警察在敲門,爸爸便跑出去查看。白成枝也去過大陸,警覺到情況不對,也沒跟爸爸打招呼,自己就先跑了。這時,闖進來五個穿黑色衣服的武裝警察,四個帶長槍,一個帶短槍,不容分說地抓住爸爸的手:「我們奉命要來槍斃你」,隨即兇狠地將爸爸拖到亭仔腳,媽媽驚慌的尾隨在後。店裏有很多櫃子,客人見狀紛紛找地方躲藏。持短槍的警察將槍指向爸爸額頭,媽媽衝向前去拉住他的手,但是馬上被旁邊的警察用長槍架住,只聽到爸爸額頭上的短槍接連卡、卡地響兩次,所幸扣板機兩次都未擊發,那個人將槍搖了幾次,試圖修復,這時勇敢的媽媽趁隙將爸爸拉開,爸爸馬上往店裏跑,拿步槍的即以槍托重擊媽媽。持短槍的尾隨爸爸向屋內追過去,隨即聽到四聲槍響,接著那持手槍的人跑出來,夥同其他人離去。〉(《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〇七頁第4行) 【評註:白成枝畏罪潛逃。】
8、〈爸爸在事件後便被法院通緝,到了一九四八年初,比較平靜後,丘念臺回臺灣時,曾來家裏找爸爸,帶他去見陳誠將軍。魏道明抵臺接任省主席後,出面收拾殘局。經丘念臺、李翼中等人從中斡旋,爸爸遂於三月出面投案自首,於四月二十日以不起訴處分,重獲自由。〉(《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一五頁第8行)【評註:「做得有分寸而無過失」,何需逃亡又出面投案自首?】
9、〈為了生活,爸爸與陳朝乾(後來曾仼土地銀行總經理)等人合股經營「臺光」,一九四九年底被當時的省主席吳國禎任命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仼內重要工作是首期兵役行政。⋯⋯。爸爸就任民政廳長時,在報上出現了以二二八事件罹難的名人王添灯等人之聯名慶祝啟事。劉明(他很關心政治,後來在白色恐怖中因贊助一家印刷廠,以資匪罪名入獄)後來跟謝聰明立委說,廣告是前文化協會的人出主意,想要「糟蹋」我爸爸,但是又沒有錢,於是他出錢刊登的。劉明、陳逸松以及半山在二二八的時候就與爸爸意見不合,但是政治人物在政治上意見不合是常有的事,他為什麼這麼做,我們不清楚。劉明與陳逸松在二二八事件時都是處理委員會委員,但是事後他們不但沒事,還被陳儀推薦擔任省府委員,雖然沒有當成。當時想做官的人很多,看到爸爸只有小學畢業卻任大官,因此眼紅。同時,爸爸自光復以來一貫的立場是擁護政府,反對貪官污吏,可能是因為作風的關係,妨礙別人貪污造成很大的反對聲浪,在省議會遭受強烈排擠。反對派人士以黃朝琴等半山居多,丘念臺和謝東閔則對爸爸很友善,謝東閔脾氣很好,常勸父親。爸爸任職四十天後辭職,後來由楊肇嘉接任。〉(《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一五頁第11行至第二一六頁第12行)【評註:蔣渭川就任民政廳長時,「在報上出現了以二二八事件罹難的名人王添灯等人之聯名慶祝啟事」,可見當時政治人物相互傾軋之概況。】
八、政府派兵來臺救援平亂,確實有其必要:臺北市處委會於三月七日要求「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全體參政員」給蔣的電報,除了建議廢止專賣局、縣市長民選等等以外,還建議「速派大員來臺協同處理本案,勿用武力弾壓,以免事態擴大」,另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也電請中央「勿派兵來臺否則情勢必更嚴重」,衡諸當時中南部若干縣市已被暴民攻佔並接管,倘未及時派兵救援,後果確實不堪設想! 1、〈二二八時,李翼中主張派鎮壓,他在《帽簷述事》中這麼說:「惟有籲請中央然後臨之以威,綏之以德。」但是,爸爸一心以臺灣人民安危為念,三月五日,曾託省黨部主委李翼中電函蔣介石:「千乞勿派軍隊鎮壓庶免驚動人心」。爸爸又擔心循黨部管道,不能保證訊息能傳到中央,因此,同時又做了其他安排。據宋天瀚先生說,其外祖父呂伯雄先生在三月五日冒險翻牆,將信函送進臺北美國領事館,委請轉南京美國大使館,請司徒大使轉致國民政府「請萬勿派兵來臺以免再激民心並懇迅派大員蒞臺調處」。爸爸這樣做,是冒犯李翼中主委的行動,行政院的報告中說蔣渭川與李翼中緊密結合,是錯誤的。從這裏可以充分的說明,爸爸在調停二二八時,絕對是站在臺灣人的立場,為臺灣人而努力。這個事實絕不容他人任意誣陷、抹黑。〉(《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三頁第3行)【評註:當時中南部若干縣市已被暴民接管,倘未及時派兵救援,後果確實不堪設想!】
2、臺北市處委會三月七日要求「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全體參政員」給蔣的電報,除了建議廢止專賣局、縣市長民選等等以外,還建議「速派大員來臺協同處理本案,勿用武力弾壓,以免事態擴大」,另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也電請中央「勿派兵來臺否則情勢必更嚴重」。 (1)、〈値得注意的是,3月7日提出的要求中有一條:「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顯示他們的焦慮和關切,只是,3月7日傍晚來自福建的憲兵營已經登船出發,而整編第21師也已經往吳淞口和連雲港集結,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二二八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68頁第6行)
(2)、〈同樣地,一封「全體參政員」給蔣的電報,除了建議廢止專賣局、縣市長民選等等以外,還建議「速派大員來臺協同處理本案,勿用武力弾壓,以免事態擴大。」〉(《二二八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3頁第16行)
(3)、〈甚至事件過程中與陳儀、李翼中、張慕陶、柯遠芬都有連絡的蔣渭水,亦以臺灣政治建設協會名義發出籲請中央電,蔣介石因而因而對陳儀說:「臺灣政治建設(協)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臺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份子在外國領舘製造恐怖所演成。」〉(《二二八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4頁第1行)
(4)、〈當臺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在3月4日約見蔣渭川,說到「為今之計,惟有籲請中央,然後臨之以威、綏之以德,自可速平而免糜爛。」蔣渭川聞言幾乎驚慌失措,趕快以政治建設協會的名義籲請中央不可派兵,只是蔣介石把這一類的訊息置之不理,積極調兵遣將,…這急忙平亂的態度當然加強了臺省軍政首長「無法無天」、採取對敵作戰行徑的後果。〉(《二二八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66頁第14行)
九、二二八事件中暴徒毆打外省同胞、攻擊警察局,以及佔領接管「電臺、火車站和政府機構」,乃千真萬確事實:根據林茂生之長子林宗義教授和林麗鏘之大姐林麗珊的口述,二二八事件中暴徒毆打外省同胞、攻擊警察局,以及佔領接管「電臺、火車站和政府機構」,乃千真萬確事實: 1、〈當晚,父親依然因在民報工作而遲歸,晩餐後,他問起我們一天的見聞。我們兄弟的報告約略是毆打事件的描述和民眾攻擊警察局的風聞等,重點是明明白白告訴大陸人,不要再把我們當二等公民,或未受教育的村夫。從一九四五年十月國民政府接收之後,我們已受過了貪污和獨裁統治了。父親顯得很憂心疲憊,他說:「這種種加諸大陸人和政府機關的暴力行動,是人民的幻滅和強烈挫折感的表現。⋯⋯父親質疑,為什麼我們在報紙上,在會議上,做了多少批評,政府的貪污和暴政,始終一點都沒有改變。〉(《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頁第2行)【評註:台灣光復至事件爆發,僅只一年又四年月,毆打外省人和公務人員,以及攻擊警察局,都是違法的行為,難道對付「政府的貪污和暴政」只能採用「違法」的暴力手段?】
2、〈三月九日,早上六點再度戒嚴。臺北的氣氛完全改變,中國軍隊重新占領曾經一度被臺灣人接管的電臺、火車站和政府機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也被下令解散。⋯⋯父親的結論是:「臺灣光明前途的唯一希望是,就在於教育。教育的真正意義,在產生社會上負責的公民,他們有能力,並樂意擔負自己的角色和任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四頁第1行)【評註:「臺灣人接管的電臺、火車站和政府機構」不都是「違法亂紀」的活動嗎?「過去我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縱有千般苦處,總是人民守法」的習慣何在?】
3、〈我(林麗鏘的大姐林麗珊)先生三月一日自臺南回臺北,在火車上,臺灣人看到外省人就打。火車開到萬華就停駛,下車後,在車站內也看到臺灣人打外省人。〉(《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四四頁第8行)【評註:毆打無辜外省同胞。】
十、美國介入228事件證據確鑿:「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George Kerr⋯來我家,帶我至他家避難」和「哥哥逃往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喬治.柯爾家」,以及「有人聯絡大哥(蔣松堅),要安排爸爸偷渡出去。⋯⋯。後來才知道,這件事是美國領事館主動安排的」,皆是美國介入二二八事件之具體事證: 1、〈三月十一日早上,一群穿私服的憲兵來家裏,要抓父親。那時父親早已逃離,幸好那時我(廖德政)在廁所,他們找不到人,就走了。下午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George Kerr⋯來我家,帶我至他家避難。〉(《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六〇頁第11行)【評註:「一群穿私服的」很可能是情治人員。憲兵執行任務應該穿戴制服鞋帽,以正身分,以避免被誤為流氓或綁匪而發生意外。據王添灯的大女兒王純純口述,王添灯就是被一批穿著藍色中山服的人捉走。「下午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George Kerr⋯來我家,帶我至他家避難」,正是美國介入二二八事件的具體證據!】
2、〈三月十一日早上八點,有兩個「私服」帶著憲兵數人到我家,要抓我父親。⋯⋯許德輝的部下來我家抓人,父親早已逃離,⋯⋯。那時憲兵和私服前腳一離去,大哥廖德政和我隨後就分兩路逃亡了。哥哥逃往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喬治.柯爾家,我則計畫逃回豐原。〉(《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四頁第9行)【評註:「哥哥逃往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喬治.柯爾家」,又是美國介入二二八事件的具體證據!】
3、〈這段期間,有人聯絡大哥(蔣松堅),要安排爸爸偷渡出去。但是在那個驚慌的時日裏,我們無法信任別人,都不贊成爸爸出去,爸爸也不願意偷渡。大家都認為,就算發生什麼事死活終究在臺灣,大家守在一起比較安心。後來才知道,這件事是美國領事館主動安排的。〉(《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一二頁第10行)【評註:「這件事是美國領事館主動安排的」,亦是美國領事館介入二二八事件的另一例證。】
4、〈當時有人說,這樣的人事任命,是國民黨為討好美國人所做的表面政治改革,局外人因此批評蔣渭川和國民黨合作。但是就爸爸的立場來說,他戰後就加入國民黨,是孫中山先生的信徒,深切期待憲政,很希望改善臺灣人的生活。在二二八的時候,他應邀出面調解,本意就是要為臺灣人做事,對臺灣人不利的事他絕對不做。我想,面對強烈反對聲浪,他一定是忍著痛,以做為政府與人民的橋樑為己任。再說,這種角色總是要有人做,何況這件事情與爭取美援有關,可說是美國答應援助國民政府的條件之一,因此爸爸不得不答應出任民政廳長。〉(《臺北都會二二八》第頁第行)【評註:忍辱負重乃為人處世的基本情操。】
十一、使用假名,心態可議:廖德雄「擔任治安組副組長,並没有用真名,用的是假名」和「郭琇琮的『行動』,也以假名進行」,可見都是畏罪和心虛: 1、〈二二八事件時,我擔任治安組副組長,並没有用真名,用的是假名。〉(《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九頁第14行)【評註:光明正大協助維持治安,既未越軌,為何「擔任治安組副組長」須用假名?】
2、〈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大多是紳士階級出面領導,郭琇琮的「行動」,也以假名進行,身分雖然略有暴露,還不是很明顯。〉(《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〇頁第4行)【評註:「以假名進行」從事反抗之違法活動。】
十二、林茂生態度丕變,確實令人驚訝:臺灣光復後,林茂生博士「奉命接收淡水中學、淡水女學、神學院等文教機構,並擔任臺灣大學先修班主任,後來在羅宗洛校長邀請下,擔任臺大文學院院長,同時受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長范壽康之聘,擔任教育甄選委員會的委員」,顯見當時政府用人唯才,根本不分省籍。林茂生博士曾是日本《皇民奉公會》文化部長,但是「始終不改漢姓」,並且「斷然反對長榮中學師生參拜神社」,而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光復,至一九四七年爆發二二八事件,僅只一年四個月之間,「一心嚮往中國,支持蔣介石」的他,「和日治時代《興南新聞》的臺籍新聞從業人員,合力創辦《民報》,決心啓迪民智,為民口舌」,竟然「不畏權勢,一一忠實報導」,又未能「愛屋及烏」,而「嚴重得罪陳儀政府」,甚至不僅認為「他們中國人口口聲聲我們是同胞,事實上,他們對待我們,比日本人對待我們還不如」,而且遽下結論:「他們中國人不僅沒有建設臺灣的計劃,也沒有管理臺灣人的能力」;參加國民參政員臺灣省代表補選時,「抗議國民政府作票舞弊,於抽韱前即宣告棄權,當選後也辭退不任」。此外,對二二八事件之發生,認為「這種種加諸大陸人和政府機關的暴力行動,是人民的幻滅和強烈挫折感的表現」,不僅未加譴責,甚至未表示絲毫遺憾。在那麼短短的十六個月中,對「中國嚮往」之心居然完全消失,態度也丕變,確實令人驚訝! 1、〈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無條件投降。那年十月二十五日,臺灣歡度第一個「臺灣光復節」,父親(林茂生)在公會堂的慶祝晚會上,高舉手臂說:「我們做自己主人翁的時代,已經到了。」那張照片裏,父親穿著長袍馬褂,興奮自信有力的表情,我永遠忘不了。後來父親曾告訴我,那是他一生中最得意、最快樂的日子,他終於從奴隸身分翻身成主人。〉(《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九頁第8行)【評註:臺灣光復絕對不是天上突然掉下來的!國民政府對日抗戰艱難時刻,不忘收復臺灣之志,終於促成了1943年的「開羅宣言」,並即「著手進行戰後接收臺灣之準備」,「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又制定「臺灣接管計畫綱要」,由此可見政府對臺灣之愛心。另「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在倉卒之間陸續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蔣介石主席並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並兼任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並「籌劃〈中央幹部訓練團〉開辦〈臺灣行政訓練班〉的工作。.....招收學員120人,....並於1945年4月受訓4個月後結業」,另又招考培訓銀行業務員60名、「臺灣幹部講習班」二期共64人,「臺灣幹部學員班」76人、「學生班」250人、「初期教導總隊」542人,總共932人。凡此可知政府對接收臺灣之用心。】
2、〈父親(林茂生)舉家北遷,奉命接收淡水中學、淡水女學、神學院等文教機構,並擔任臺灣大學先修班主任,後來在羅宗洛校長邀請下,擔任臺大文學院院長,同時受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長范壽康之聘,擔任教育甄選委員會的委員。〉(《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九頁第12行)【評註:由此可見當時台灣行政長官陳儀重視人才,不僅派林茂生博士接收淡水中學等文教機構,並聘他擔任臺大文學院長等要職,顯示當時政府唯才是用,不分省籍。】
3、〈該(一九四五)年冬天,父親(林茂生)和日治時代《興南新聞》的臺籍新聞從業人員,合力創辦《民報》,決心啓迪民智,為民口舌,許乃昌擔任總編輯,陳旺成擔任總主筆,父親則擔任社長。⋯⋯父親主持下的《民報》,不畏權勢,一一忠實報導,諤諤諌言,當然嚴重得罪陳儀政府。〉(《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〇頁第1行)【評註:「不畏權勢,一一忠實報導,諤諤諌言」確實值得欽讚,並顯示當時出版和言論自由;但是,批評應該是對事不對人,而且批評絕不應該只是攻擊,因此「當然嚴重得罪陳儀政府」,顯然有欠圓融智慧。此外,他「一心嚮往中國,支持蔣介石」,竟乏「愛屋(國)及鳥」或「愛鳥及屋(國)」心胸,更令人訝異!另該報總主筆陳旺成,在228事件發生後逃往大陸,「隔年返臺,在其學生新竹防衛司令部司令蘇紹文協助下無罪開釋」,陳氏逃往大陸,是否與社長林茂生有關,自有待查證。】
4、〈一九四六年七月,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辦理國民參政員臺灣省代表的補選,應選八名,參加在南京舉行的第四屆國民參政會。父親和林獻堂、羅萬俥、杜聰明、陳逸松、吳鴻森、楊𦘦嘉、廖文毅等四十多人參選,投票後,父親和其他同票數之人經抽韱手續後當選,但是父親為抗議國民政府的作票舞弊,於抽韱前即宣告棄權,當選後也辭退不任。父親耿介正直的個性,使陳儀政府相當不悅。〉(《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〇頁第6行)【評註:「應選八名,⋯四十多人參選」,僧多粥少,競爭激烈,由此可見!「國民政府的作票舞弊」詳情不得而知,如果握有「國民政府的作票舞弊」之具體證據,當然可以提出檢舉或抗議;反之,如未有具體證據,則應有「願賭服輸」的氣度!林茂生博士「於抽韱前即宣告棄權,當選後也辭退不任」的「耿介正直的個性」,不僅「使陳儀政府相當不悅」,並已喪失民主風度,其他參選人恐也無法認同。】
5、〈一九四六年五月,我帶著新婚妻子美貞,離開我求學、行醫前後七年東京,回到臺灣。⋯五月三日,我攜美貞回錦町的家,⋯。就在那天晚上,父親告訴我說:「臺灣的情況,真的很糟。這幾個月來,每時每刻,所見所聞,都是壞的徵兆,都是新的痛苦⋯⋯我不得不懷疑以前的期待了。」父親說,他們中國人口口聲聲我們是同胞,事實上,他們對待我們,比日本人對待我們還不如,他們中國人不僅沒有建設臺灣的計劃,也沒有管理臺灣人的能力,製糖會社的總經理,竟然不知道甘蔗為何物,只知把糖包一船一船運往福州、上海。⋯⋯父親又說,過去我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縱有千般苦處,總是人民守法,軍人守紀,秩序井然。現在的中國軍隊,好像戰勝國君臨戰敗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搶東西,搶房屋,搶女人,無所不用其極。父親神情憂慮,他說:「事情若再放任惡化,不趕快解決,就要有大危機了。〉(《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〇頁第10行)【評註:林茂生博士曾是皇民奉公會文化部長,雖云「始終不改漢姓」,並「斷然反對長榮中學師生參拜神社」,但是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光復,至一九四七年爆發二二八事件,僅只一年四個月,「一心嚮往中國,支持蔣介石」的他,竟然信心全失,態度丕變,未免太令人驚訝!事實上,當時奉派來協助接收的政府官員、教師和軍人約僅兩萬多人,由於抗日八年,物資和訓練不足,國軍素質參差,軍人紀律不佳,但是當時行政長官陳儀的行政團隊人員學、經歷均不差,從1945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至1947年2月28日事件爆發,僅只一年又四個月,期間除了重建省、縣市行政體系和接收日本遺下的公、私營事業外,又安排遣送七十萬日本軍民回去,迎接滯留大陸和南洋各國的十數萬台籍軍民返鄕、恢復各級學校運作、運轉公營事業工廒、抑制通貨膨脹,以及重整金融秩序等,真可謂千頭萬緒,尤其是戰後百業蕭條,失業嚴重,人民生活困苦,嚴格來說,這純是戰後症候群,絕非一、二人之過失!何況,從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臺灣光復,至一九四六年五月,僅只短短半年而已,竟說:「他們中國人口口聲聲我們是同胞,事實上,他們對待我們,比日本人對待我們還不如,他們中國人不僅沒有建設臺灣的計劃,也沒有管理臺灣人的能力,製糖會社的總經理,竟然不知道甘蔗為何物,只知把糖包一船一船運往福州、上海。⋯⋯父親又說,過去我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縱有千般苦處,總是人民守法,軍人守紀,秩序井然。現在的中國軍隊,好像戰勝國君臨戰敗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搶東西,搶房屋,搶女人,無所不用其極。」未免期望太高,失望也太快了!】
6、〈當天(二月二十八日)有不少年輕的職員和學生都來報告臺北和其他城市隨後發生的情況,大家都很激動,也為臺灣人的英勇感到驕傲。〉(《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頁第2行)【評註:既說「過去我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縱有千般苦處,總是人民守法」,事件發生後臺灣人毆打外省人和公務員,以及「攻擊警察局」是「守法」行為嗎?是「英勇」表現嗎?有什麼值得「感到驕傲」呢?】
7、〈當晚,父親依然因在民報工作而遲歸,晩餐後,他問起我們一天的見聞。我們兄弟的報告約略是毆打事件的描述和民眾攻擊警察局的風聞等,重點是明明白白告訴大陸人,不要再把我們當二等公民,或未受教育的村夫。從一九四五年十月國民政府接收之後,我們已受過了貪污和獨裁統治了。父親顯得很憂心疲憊,他說:「這種種加諸大陸人和政府機關的暴力行動,是人民的幻滅和強烈挫折感的表現。⋯⋯父親質疑,為什麼我們在報紙上,在會議上,做了多少批評,政府的貪污和暴政,始終一點都沒有改變。〉(《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頁第2行)【評註:台灣光復至事件爆發,僅只一年又四年月,毆打外省人和公務人員,以及攻擊警察局,都是違法的行為,難道對付「政府的貪污和暴政」只能採用「違法」的暴力手段?】
8、〈三月五日,臺大醫學院的大瀬貴光教授找我談話,他告訴我從前他在中國時的經驗,以及他對在臺政府、軍隊領導人的認識。然後鄭重勸告我:「林醫師,你父親很危險,叫他先避一避,不要留在家裏,直到事情完全過去。」⋯⋯接下來兩天,各地仍然傳來臺灣人民英勇反抗的事蹟。三月八日,我又遇見大瀨教授,他問及父親,知道父親仍然忙碌工作,他頗不高興。他再次警告我,不要低估國民黨的力量和殘忍,他說:「你們面對的是軍事武力和恐怖分子。」〉(《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三頁第5行)【評註:〈臺大醫學院的大瀬貴光教授找我談話,他告訴我從前他在中國時的經驗,以及他對在臺政府、軍隊領導人的認識。然後鄭重勸告我:「林醫師,你父親很危險,叫他先避一避,不要留在家裏,直到事情完全過去〉,除了大瀨貴光教授個人的「經驗」和「認識」外,至少可做下列幾項推測:其一、林茂生教授擔任臺大文學院長,又兼任民報社長,可能大瀨教授認為林茂生博士當時的某些言行已踰越陳儀行政長官公署所能容忍的程度,並認為政府可能對林茂生博士依法採取行動,故出於善意勸他離家走避;其二、該日本教授可能聽聞政府當局將依法對林茂生博士採取行動的風聲,故勸他離家走避;其三、當時人心複雜,主張各異,有所謂祖國派、有獨立派,又有託管派,大瀨教授可能得知某人或某集團將對林茂生博士採取不利行動,以嫁禍政府當局或某派系,故出於善意而勸他離家走避;其四、大瀨教授也可能是對林茂生博士採取不利行動的參與者之一,事先虛情假意提出忠告,以免林博士及其家人生疑。果如此,則「六名配槍人員」可能是其同路人!】
9、〈三月九日,早上六點再度戒嚴。臺北的氣氛完全改變,中國軍隊重新占領曾經一度被臺灣人接管的電臺、火車站和政府機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也被下令解散。⋯⋯父親的結論是:「臺灣光明前途的唯一希望是,就在於教育。教育的真正意義,在產生社會上負責的公民,他們有能力,並樂意擔負自己的角色和任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四頁第1行)【評註:「臺灣人接管的電臺、火車站和政府機構」不都是「違法亂紀」的活動嗎?「過去我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縱有千般苦處,總是人民守法」的習慣何在?】
十三、二二八事件受難人數,必須徹底清查撫慰:蔣渭川先生擔任臺灣省政府民政局廳長僅四十天,曾否「調查過二二八時全臺灣死傷人數」,尚乏相關檔案可稽,後來擔任內政部次長,「發公文到各地縣市鄕鎮公所,調查二二八事件時的死亡和行方不明的人數」,或有其可能,但當時或囿於政治敏感而未公開,而目前相關檔案大多已解密公開,仍未見相關檔卷,故廖德雄所稱:「死亡總計一萬七千多人,失蹤五千多人」之數字,恐怕未必真實: 1、〈蔣渭川擔任內政部常務次長時,我與鄧進益、呂伯雄、張晴川、白成枝等人,曾要求他發公文到各地縣市鄕鎮公所,調查二二八事件時的死亡和行方不明的人數。一年後,在蔣渭川公館,曾向我們報告,死亡總計一萬七千多人,失蹤五千多人。蔣介石的軍隊登陸後,沿路的掃射屠殺,大多是二十一師造成的。各地菁英的死亡失蹤,則是死於軍統柯遠芬手裏。父親這些人的死亡,柯遠芬是元兇。⋯⋯我一直主張,二二八事件的元兇是柯遠芬。〉(《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〇四頁第11行)【評註:俗云:「你要我死,我要你命!」既然「計劃以武裝推倒陳儀政府」,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依法執行任務,怎會是「元兇」?涉嫌「叛亂」的暴徒應該才是禍首!】
2、〈我曾在報紙上看過報導,爸爸在民政廳長任內,曾調查過二二八時全臺灣死傷人數。這件事我們沒聽過爸爸提起,並不清楚,不過就爸爸的個性看來,他應該會這樣做。〉(《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一七頁第1行)【評註:蔣渭川擔任民政廳長僅只四十天,「曾調查過二二八時全臺灣死傷人數」,恐難令人置信,何況至今尚乏檔卷可稽。】
十四、徹查二二八真相,消彌誤會猜忌,促進全民團結:二二八事件真相至今尚未明確,仍須大家繼續努力搜尋;真相未明之前,相互抹黑或指責,徒然撕裂並傷感情,於公於私都毫無助益: 1、〈陳儀是壞人,隨便殺人,國民黨怎麼會派他當台灣省行政長官呢?所以說二二八事件全是國民黨搞出來的。六百萬的賠償金,對國民黨只是九牛一毛,應該從國民黨財產支出才對。〉(《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五一頁第4行)【評註:如前所述,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發起的「遊行抗議」,而引發「殺人放火」之暴動,當然不是「國民黨搞出來的」。】
2、〈我最關心的是事實真相,政府應該公布真相,讓大家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至於道歉,要叫誰道歉呢?叫李登輝道歉,好像沒什麼道理。又不是他做的。應該道歉的,是國民黨。源頭是什麼,真相是什麼,了解之後再來討論應該叫誰道歉。否則叫個沒有關係的臺灣人道歉,也很奇怪。〉(《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九六頁第9行)【評註:相關檔案幾乎已經全數公開,「228真相」至今尚且未明,竟稱「應該道歉的,是國民黨」,顯然有失公允。】
3、〈前幾年官方組成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宣稱要公正調查二二八事件。我們原本也期待他們能夠還爸爸的清白,但是很令人失望。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根本不客觀,也不公正。為此,我寫了三次的異議書,他們都不答覆我,所以我向法院提出告訴,但是告他們也沒有效,法院駁回書中竟然說該報告是:「善意而適當之評論」、「可以受公平之歷史事件」;後來再訴請李登輝總統主持公道,但也是石沉大海。我們不禁懷疑,究竟政府撫平二二八創傷的誠意有多少呢?〉(《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〇頁第5行)【評註:二二八事件「真相」至今既仍未明,朝野仍須繼續努力!】
4、〈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指稱先父是CC派的人,又說「與李翼中緊密結合」。這種種論述,在資料的搜尋上不僅不足,在引證、推理等各方面更是帶著偏見的無理推論。今年(一九九五)《吳國禎傳》在臺灣出版,從傳記中很清楚的知道吳國禎極端厭惡CC,絕不與之妥協,假若爸爸是CC,他怎麼會找爸爸出來做民政廳長?絕對不可能。〉(《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五頁第1行)【評註: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論述縱有不實,應該提出證據要求釐清更正。】
5、〈爸爸於一九五〇年二月就任內政部常務次長,前後歷經十年半。⋯⋯。大約在一九五〇年底,因為夫家的親戚有人牽涉到政治案件,於是我回娘家向爸爸探聽消息。當時曾聽他提起,每天都有人因政治事件被槍殺,爸爸說,這些人多是將來的國家棟樑,一時誤蹈歧途,政府應該教訓一下就好,好好的教導他們,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才對,不要動輒就槍斃。⋯⋯。一九六〇年五月中,爸爸辭內政部常務次長,同年十月接任臺灣產務保險公司董事長,⋯⋯。一九七五年五月五日因心臟病過世,享年八十。〉(《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一七頁第10行至第二一九頁第7行〉【評註:「一時誤蹈歧途」,固然情有可原,但是「依法行政」仍是民主法治的根本!】
6、〈爸爸在手記的《二二八事變始末記》中記載:「事變中自己是盡了力的,做得有分寸而無過失。自信問心無愧,也無容任何人誣陷的餘地。」我們絕對相信這是清廉正直的父親的肺腑之言。身為蔣渭川的後人,我們今天爭的不是同情,希望能夠將有關先父的史實留給後代,為了先父的名譽,也為了臺灣社會。〉(《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二二四頁第1行)【評註:是否「盡了力」和是否「做得有分寸而無過失」,不是自己說了就算是,應該由他人公正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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