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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猶未光》評述之一:〈決定派兵原因和時間〉
2020/04/23 00:05:30瀏覽38|回應0|推薦0

《天猶未光》評述之一:〈決定派兵原因和時間〉

 

一、《天猶未光》第012頁第11行述稱:〈賴澤涵、馬若孟(Ramon H. Meyers)的《悲劇性的開端:二二八事變》正好在同年出版.,我就是在史丹佛大學校園的書店買來讀的,不久就寫了一篇書評,寄回來給《自由時報》發表。在文中我批評該書對二二八的核心觀點是copy國民黨的官方觀點,例如說處委會提出"more and more radical"的要求,所以蔣介石才派兵鎮壓,我認為這是謊言,因為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是37日才提出「32條處理大綱」,可是我們從檔案可以知道蔣介石最慢在35日就下令派兵了。而蔣介石在310日「總理紀念週」第一次公開談二二八就這麼定位的:不料上星期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此種要求『已踰越地方自治之範圍』,故中央已派軍隊赴台灣⋯⋯」,這就是說《悲劇性的開端》所指的一一把派兵的理由和處委會「踰越」要求扣連起來,明顯是copy蔣介石的觀點。〉

 

二、同書第027頁第11行又稱:〈值得注意的是,310日恰是蔣介石在南京「總理紀念週」首度公開發表有關二二八談話的日子,該篇講詞把派兵原因歸諸37日處理委員會提出32條越份要求所致,明顯不合事實。〉

 

三、陳儀深在《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4頁第11行又述稱:〈1947310,蔣介石在南京政府「國父紀念週」針對臺變首次公開發表談話,説到事件發生以後陳儀秉承中央指示,已公開宣佈取消省署改省政府等等改革承諾,事件本已可告一段落,「不料上週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此種要求已逾越地方政治之範圍,中央自不能承認。而且昨日又有襲撃機關等不法活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派軍隊赴臺灣維持當地秩序,…」從前後文可知,蔣氏把派兵決策的理由指向37日處委會提出「無理要求」及後來的襲擊機關行動,如與前述實際資料比對,即可明瞭這是謊言。〉

 

四、其實,蔣主席於310日「國父紀念週」中指出「不料上星期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然提出無理要求…此種要求已逾越地方政治之範圍,中央自不能承認。而且昨日又有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派軍隊赴臺灣維持當地治安…」乙節,僅只陳述「不料上週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 和「而且昨日又有襲撃機關等不法活動相繼發生」二節,並未強調上述二節是「派兵決策的理由」。因此陳儀深指稱「蔣氏把派兵決策的理由指向37日處委會提出『無理要求』及後來的襲擊機關行動」乙節,應是「錯誤的解讀」,希望不是惡意抹黑!

五、此外,蔣主席在310日「國父紀念週」中表示,「故中央已派軍隊赴台灣」,可見中央「決定」及「派軍隊赴台灣」都是在310日之前,亦絕無陳儀深所稱「即可明瞭這是謊言」的問題!

 

六、綜合上述各節可知,蔣主席於310日「國父紀念週」中,僅只陳述「不料上週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 和「而且昨日又有襲撃機關等不法活動相繼發生」二節,並未提及上述二節是「派兵決策的理由」。因此,陳儀深自認爲「蔣氏把派兵決策的理由指向37日處委會提出『無理要求』及後來的襲擊機關行動」和「310日恰是蔣介石在南京「總理紀念週」首度公開發表有關二二八談話的日子,該篇講詞把派兵原因歸諸37日處理委員會提出32條越份要求所致,明顯不合事實」二節是他研究二二八事件的「重大發現」,其實則是「重大錯誤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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