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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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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19:39

祝大家一帆風順,二龍戲珠;三陽開泰,四季發財;五福臨門,六六大順;七星捧月,八面春風;九運當頭,十全十美。http://blog.udn.com/921602896/3264716 張婧芳台南古箏老師網頁


輕食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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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23:40
不好意思!打擾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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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 21:34
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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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1:35
(總統制危害了台灣二十幾年,應立即修憲廢總統制改行內閣制)
經國先生主政時期是我們國家最繁榮最富裕的年代,當時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內閣制,李登輝繼任總統後用修憲手段將內閣制改為總統制,從此以後政黨間為了總統這個位置打得頭破血流,國民黨與民進黨從此惡鬥了二十多年,造成的結果就是族群對立、經濟衰敗、政治混亂,當年的台灣是亞洲四小龍之首現在連之末都排不到,這就是政治惡鬥的結果論。
如果我們的政治環境不改變,政黨間還是繼續惡鬥下去,恐怕再過幾年我們的下一代就真的要到外國當台勞了,因此也證明我們的總統制是失敗的,如果這個制度不好是不是應該改變呢,全世界最好的政治制度是內閣制我們鄰近的日本也是內閣制,內閣制的優點就是,若政府犯了錯其國家的民意及黨意就可以叫內閣總辭下臺,不用一直等到無能的總統任期到期才下台,我們有多少個四年可以等待啊。
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執政,結果因朝小野大的關係,各項重要的民生法案皆無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這不是民進黨的錯也不是國民黨的錯,而是總統制下產生的惡果,結論是我們在經濟發展上又空轉了寶貴的八年,總統領政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所有的錯都是行政院長的錯,總統都不必負責任,這就是這部憲法帝制獨權的特色,我國的憲法守舊又封建,我們還能不修憲嗎,應該立即將憲法修改回以前的內閣制,並以立法委員選舉產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立法委員席次的政黨組執政黨,並由該黨黨魁任行政院長,落實政黨政治才是全民之福。
以下為本會修憲主張:
一、 立即修憲把現在的總統制修改為內閣制,執政黨主席任閣揆全面接管政府,總統則改為虛位總統只管國防、外交,總統不再是至高無上、無限權力的總統。
二、 修改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刑事豁免權),本會建議將憲法第52條修改為,總統為國家元首,任何時候都必須受法律的監督,不能享有規避法律的特權。
三、 廢除監察院,監察大院之設立已不符合現代化法治國家的需要,監察委員沒有司法官身分,只有受總統委任的調查權,只扮演著總統的御史角色,而且監察院成立以來辦過什麼大案讓人民推崇的,監察委員的彈劾、停權、停職的權力,對違法的公務員根本無嚇阻之效力,而且監察院的業務和(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有重疊性,有浪費公帑之嫌,因此監察院有廢除之必要性,廢除監察院後將其所有業務交由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即可。
四、 廢除考試院。我們政府已經有考選部、有銓敘部。考試制度幾十年來已都成典制,無須疊床架屋浪費公帑。考試院變成執政者政治酬庸的一個機構而已,應該廢除考試院。
五、 修改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我們社會的亂源在立法院,立委諸公平時不開會、不審法案,遇到立院的國是論壇時卻在立法院大放厥詞,無非就是要在電視上爭取曝光率做秀而已,這些立委因為有言論免責權,才敢這樣毫無根據的事也敢隨便亂講、胡亂指控造成社會的混亂,因為他們有法律保護傘,一定要修改此惡法【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本會建議修改憲法第73條為、立法院為中華民國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委員更應守法守則,不應為個人增設司法特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六、為防止司法體系為執政者所操控,本會建議大法官、檢察總長、最高法院院長(此項職務目前由司法院長任命)之遴選及任命,必須修改憲法不再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院會通過任命,改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共同推薦人選,資格審查及推薦辦法由以上三個協會共同訂定之,待大法官、檢察總長、最高法院院長的推薦人選產生後由全國的在職檢察官及法官投票產生。司法院正、副院長一職則由當選之大法官互選產生之。或者廢除司法院只留大法官會議專責釋憲之工作,其業務交由最高法院辦理之。
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最高法院之行政必須獨立於法務部及司法院之外獨立行事,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院長不受司法行政官【法務部長。司法院長】之命行事,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院長對其所屬機關之人事有絕對任免之權力,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院長之任命不應由執政黨提名或任命,這有違司法獨立之精神。
這麼多年來我們一直喊著要司法改革,但是我們改革了什麼呢!此次本會之司法改革建議,祈各界共同討論。

修憲聯盟全國總會總召集人 梁程翔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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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承認中華民國依然存在於台灣的事實)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因與中國共產黨戰爭失敗退守至台灣已六十餘年,以前我們一直不承認失敗,一直堅持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曾一直希望可以解放台灣,所以你們現在的軍隊還叫做解放軍,台灣於陳水扁執政時代已宣示承認中華人民共合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意謂著中華人民共合國即代表中國大陸,中華民國已不再爭在中國大陸的法律性地位,從歷史來看中華民國也確是中國的締造者,也曾在中國大陸執政了3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一直否定中華民國的歷史地位及仍然存在的事實。這只會加深兩岸間人民的不信任,將來如何談合作共榮呢!
中華民國的領地只剩下台澎金馬和一些離島,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想因獨立引發不必要的戰爭,但中華民國在外交上始終受中華人民共合國的打壓,長期如此台灣獨立運動將會日益茁壯台灣終將走上獨立,兩岸政治分隔了六十餘年,互信互諒的基礎薄弱,我們本來是一國因戰爭而分成兩個政治實體,這都是事實與現實,基於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政體的合法性,才能獲得台灣人民的認同,刻意的否定台灣無助兩岸關係的發展,南北韓在國際上都有相同的地位,為什麼舊中國【中華民國】與新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不能同時生存在國際社會上,此意識形態破壞彼此間的信任,兩岸間簽署再多的經貿協定都不能消禰台灣人民恐共心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唯有釋出善意,撤離對準台灣的飛彈,不再阻擾台灣加入世界各個組織,才能得到台灣人民的信任,兩岸才能化解敵意真心的交往真心的合作共創雙贏。
修憲聯盟全國總會總召集人 梁程翔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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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1:29
(馬英九應為三次立委補選失利負責辭國民黨主席)
二次政黨輪替國民黨重新拿回政權,馬英九總統在人民高度的期待下主政兩年多,由高民意支持率70%多掉到現在30%左右的支持率,為什麼民意如此呢!本會歸納原因為下列三點:
一、馬英九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接見對岸層級較低的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時的表現讓人民失望,對岸官員晉見我們的元首馬英九時連個稱呼都沒有,連個最基本的禮貌都做不到,實在不如不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華民國元首的做法我們不能接受,對馬英九有失總統高度自我矮化的做法我們也不能接受,對岸連最基本的對等原則都做不到,如何來談合作!
二、馬英九執政以後,一意孤行,視700多萬選民的期待為無物,馬英九總統執政後還繼續在玩弄選舉夢想要當一個全民總統,逢迎巴結著民進黨一直要見該黨主蔡英文,結果是蔡英文主席卻不削與馬英九見面,熱臉貼民進黨的冷屁股,一個超過四分之三立法委員席次的執政黨需要這樣做嗎,應該藉此好好發展經濟,讓人民失業率降低選票自然穩固,現在四百多萬反對馬英九的人都叫他為馬英九(狗、台語發音),而七百多萬支持馬英九的人民則在選舉時罷投國民黨消極抵抗馬英九,現在除了馬英九辭國民黨主席,將政權和黨權交給行政院長吳敦義,並宣布棄選2012年總統大位,並立即進行修憲廢除總統制改行內閣制,否則國民黨五都大選必定大敗。
三、 馬英九逼退國民黨前主席吳伯雄,引起基層黨員的反彈與憤怒,吳伯雄主席帶領國民黨於2008年總統選舉時大勝民進黨200多萬票而替國黨拿回政權,並贏得立法委員選舉過四分之三的席次,應該給他記三大功褒揚,馬英九竟然因監委選舉時國民黨立委跑票不支持他提名的監察委員提名人而怪罪吳伯雄,我們不能認同,馬英九提名監察委員有徵詢過黨的意見嗎?台灣現在是一個人說了算嗎?我們抗議國民黨現在的一言堂政治,馬英九應為立委補選失敗辭黨主席,敦請榮譽主席吳伯雄立即組成立國民黨修憲委員會由吳伯雄擔任召集人,等修憲完成後,以吳伯雄為國民黨及國家奉獻了30幾年的經歷和經驗,本會建議由吳伯雄代表國民黨參選2012年總統,馬英九你現在只剩30%左右的支持率怎麼競選連任,現在是700多萬選民要反你啊!我們認為你沒有連任的希望啊!為國民黨的千秋大業你要慎思啊。
暨修憲聯盟全國總會總召集人 梁程翔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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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1:23

(總統制危害了台灣二十幾年,應立即修憲廢總統制改行內閣制)2
以下為本會修憲主張:
一、 立即修憲把現在的總統制修改為內閣制,執政黨主席任閣揆全面接管政府,總統則改為虛位總統只管國防、外交,總統不再是至高無上、無限權力的總統。
二、 修改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刑事豁免權),本會建議將憲法第52條修改為,總統為國家元首,任何時候都必須受法律的監督,不能享有規避法律的特權。
三、 廢除監察院,監察大院之設立已不符合現代化法治國家的需要,監察委員沒有司法官身分,只有受總統委任的調查權,只扮演著總統的御史角色,而且監察院成立以來辦過什麼大案讓人民推崇的,監察委員的彈劾、停權、停職的權力,對違法的公務員根本無嚇阻之效力,而且監察院的業務和(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有重疊性,有浪費公帑之嫌,因此監察院有廢除之必要性,廢除監察院後將其所有業務交由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即可。
四、 廢除考試院。我們政府已經有考選部、有銓敘部。考試制度幾十年來已都成典制,無須疊床架屋浪費公帑。考試院變成執政者政治酬庸的一個機構而已,應該廢除考試院。
五、 修改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我們社會的亂源在立法院,立委諸公平時不開會、不審法案,遇到立院的國是論壇時卻在立法院大放厥詞,無非就是要在電視上爭取曝光率做秀而已,這些立委因為有言論免責權,才敢這樣毫無根據的事也敢隨便亂講、胡亂指控造成社會的混亂,因為他們有法律保護傘,一定要修改此惡法【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本會建議修改憲法第73條為、立法院為中華民國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委員更應守法守則,不應為個人增設司法特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六、為防止司法體系為執政者所操控,本會建議大法官、檢察總長、最高法院院長(此項職務目前由司法院長任命)之遴選及任命,必須修改憲法不再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院會通過任命,改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共同推薦人選,資格審查及推薦辦法由以上三個協會共同訂定之,待大法官、檢察總長、最高法院院長的推薦人選產生後由全國的在職檢察官及法官投票產生。司法院正、副院長一職則由當選之大法官互選產生之。或者廢除司法院只留大法官會議專責釋憲之工作,其業務交由最高法院辦理之。
    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最高法院之行政必須獨立於法務部及司法院之外獨立行事,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院長不受司法行政官【法務部長。司法院長】之命行事,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院長對其所屬機關之人事有絕對任免之權力,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院長之任命不應由執政黨提名或任命,這有違司法獨立之精神。
這麼多年來我們一直喊著要司法改革,但是我們改革了什麼呢!此次本會之司法改革建議,祈各界共同討論。
暨修憲聯盟全國總會總召集人  梁程翔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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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1:17
(總統制危害了台灣二十幾年,應立即修憲廢總統制改行內閣制)1
經國先生主政時期是我們國家最繁榮最富裕的年代,當時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內閣制,李登輝繼任總統後用修憲手段將內閣制改為總統制,從此以後政黨間為了總統這個位置打得頭破血流,國民黨與民進黨從此惡鬥了二十多年,造成的結果就是族群對立、經濟衰敗、政治混亂,當年的台灣是亞洲四小龍之首現在連之末都排不到,這就是政治惡鬥的結果論。
如果我們的政治環境不改變,政黨間還是繼續惡鬥下去,恐怕再過幾年我們的下一代就真的要到外國當台勞了,因此也證明我們的總統制是失敗的,如果這個制度不好是不是應該改變呢,全世界最好的政治制度是內閣制我們鄰近的日本也是內閣制,內閣制的優點就是,若政府犯了錯其國家的民意及黨意就可以叫內閣總辭下臺,不用一直等到無能的總統任期到期才下台,我們有多少個四年可以等待啊。
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執政,結果因朝小野大的關係,各項重要的民生法案皆無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這不是民進黨的錯也不是國民黨的錯,而是總統制下產生的惡果,結論是我們在經濟發展上又空轉了寶貴的八年,總統領政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所有的錯都是行政院長的錯,總統都不必負責任,這就是這部憲法帝制獨權的特色,我國的憲法守舊又封建,我們還能不修憲嗎,應該立即將憲法修改回以前的內閣制,並以立法委員選舉產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立法委員席次的政黨組執政黨,並由該黨黨魁任行政院長,落實政黨政治才是全民之福。
修憲聯盟全國總會總召集人 梁程翔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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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9 14:09
天帝的第十四封信
天帝給謗佛媒體人,大量處決前,最後的警告!
你們有的人在被我處決死亡前,完全不理會我給你們「求生之路」而去調查死亡潮者,
我早已透過以下兩種形態樣貌給你們示警:你們的外形會成為以下(一)、(二)兩種態樣:
(一) 不斷的水腫而成為豬頭的外形!
(二) 不斷的削瘦而成為乾屍的外形!
這就是你們瀕死前的徵兆!這是天帝我對謗佛媒體人即將處決前的警告!
只有去搜集資訊、報導謗佛死亡潮的行動,才能暫停水腫或乾屍現象的持續擴大進行,
如此才有存活的可能性!你們可以看看自己的同業、同事!
看看坐在電視新聞台的播報人員的嘴臉(豬頭或乾屍臉)即可得知我所言的真實不虛!
大量處決謗佛媒體人的時間已到,天帝我特此警告!
不想死的人就去搜集謗佛死亡潮的資訊,予以報導!
一、 只要去問問戶政機關、保險公司、保險從業人員,從我宣佈死亡潮處決開始,
突然暴斃、莫名無疾而終的青壯年人數為何?
二、 去了解一下,有多少人是死在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處決時間的午夜十二點?
三、 第一、二、三波死亡潮後,就是大量不定期突然暴斃的死亡潮開始,有多少人是突然死在捷運裡、辦公處所裡、路邊……。死亡的人絕大多數是青壯年人,死因是
突然暴斃、死因不明或心肌梗塞!
這封警告信發送的時間就是天帝我大量不定期處決謗佛媒體人的開始!
天帝的警告!
2010年11月17日下午3點
佛陀官方網站:www.buddhaco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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