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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0 01:57:18瀏覽689|回應0|推薦3

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沒看過憶蓮的演唱會了,2002年的一個晚上,她的演出非常的精彩,實在令人拍案叫絕,看那些半裸的男舞蹈員身材真好,而且舞姿妙曼!最讓我不安的是,怎麼會在洗手間碰見那麼多「朋友」!唉,害得我在小解的時候都要忙著打招呼。

安歌之後,和人潮一同湧去天橋的位置,都這麼晚了,乘午夜小巴回家應該是最快捷的選擇,和思思一同急步走向車站,思思問我去不去吃宵夜?「你不是正在on diet 嗎?」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我看她沒好氣的:「就一起去吧!反正偉明去了台灣公幹,今晚你到我家看dvd?有最新的片子呀!」思思黑溜溜的眼珠快速瞄了我一下:「也好。」她就是這種樣子,想要做甚麼,都總是有點妞妮,可是她還是有非常可愛的時候,她亦是我認識了十年的老朋友,我和她都常有約會,情如姐妹。

上了排在第二位置的小巴,我一股腦坐到最後排最角落的位置,思思:「你每次都坐這個位,記得上次和你去中環,坐不到這個位竟然選擇不搭,你真是個怪人!」「喂,差不多十年的朋友,你應該明白這是為甚麼……」思思不理我還沒有將話說清楚,她已急急叫嚷:「景隆街有落!」午夜小巴速度真正驚人,只消兩句話的時間便到達目的地,下車後,我們好像是機械式的向「翠華」走去,然後又是習慣性的點了那兩款食品作宵夜,近來偉明很少和我吃宵夜了,總說甚麼不想出街、不想這、不想那……。

一直都只會選擇坐小巴的最後角落位置,可能是因為這裡是我的初戀舞台,由序幕至落幕都沒有離開過,初戀的路途並不遙遠,可不知道是否崎嶇?或者,應該說是有些兜轉的,像是從北角上了一輛紅色小巴,然後,我單方面希望它可以載我去到中環,甚至西環,可是,這是一場誤會,最終我亦只可在灣仔下車,需要轉乘另一部小巴,才可到達目的地,原來是我錯看了目的地的名牌!有時候,小巴分明承諾載我到西環,怎料我的目的地只是灣仔,要提早下車,我所騰空出來的位置,想必會有其他乘客補上吧!小巴仍會向前行走,去到它的目的地。

1996年在一部正在開動著的小巴上,我的聲線愈來愈大:「我們又不是要在這裡做愛,你怕甚麼別人看見!」說完了這句話,惹來了幾雙夾雜著好奇、不友善、蔑視、厭惡的目光,司機也睨了我們好一會兒,Ken 將臉別過去,不讓我看到他的表情,然後,我後悔了,他是如此的不希望別人知道他的情人是個男人,而我竟卻在一架十六座位專線公共小巴裡向他叫罵,午夜的空氣凝住了,十分鐘的車程對於我來說,像是有一萬年那麼久,因為我們要在總站下車,所以不用呼叫,我跟著Ken 下車,走在他三步身位之後,我用自以為最微弱的聲音說出:「這可是我的初戀呀!」

是初戀沒錯,大學畢業那年,在工作的地方認識了Ken,他比我大三年,剛認識他的時候並沒有很深的印象,只是兩個月後被編進同一組工作,便和他交談多了,其實他也不大愛說話,他的五官不算標緻,可卻有一身古銅色的皮膚,而且更有一種說不出的 sex appeal,我曾經看到某兩位女同事看著他的眼神,像是被迷惑了一般。有一次我們一起去見客,小巴只剩最後排的雙人座位,我先坐在角落位置,那是濃冬時份,Ken 左手挽著公事包,右手拿著大褸,小巴開動了以後,他的大褸滑了大半過來,突然他問:「你只穿毛衣,會覺得凍嗎?」然後我感覺到一陣暖意由我的左手傳來,他用右手在大褸底下拖著我的左手,那種溫暖又溫柔的感覺,至今難忘,他望著我笑了一笑,牙齒潔白而整齊,發放著令人安心的迷人淺笑,我想,就是他了!我的Mr. Right終於出現了!從此,小巴最後排位置成了我倆的「情人專座」。

事情的發展可能是有點過份順利,始終,我沒有深究是誰先看上誰,又或者是他到底有多愛我?距離我在通宵小巴上向Ken發脾氣已經一個月,還有不到五天便是聖誕節,我沒有心情選購禮物給他,而他亦似乎對我愈來愈冷淡,一副愛理不理的態度令我心痛,初戀進入第十一個月,難道會就此結束?

在那不多不少的一個年頭裡,我享受著初戀的情意,我們的分開就像是電影落幕觀眾離場般自然,只是,至今我的心底仍存有他的身影。

20047月,憶蓮要和李先生離婚,不知怎的,我的心情也有點壞,同時,我想起了 Ken,那個曾經令我感到無限溫暖的男人……如果說和他一起的一年裡,我從來沒有給他進入過,或者沒有人會相信!之後的幾個男朋友,都曾經進入過我,可是卻從來沒有進入過我的心!事實不是要諷刺我吧!要有哪樣的因,才有這樣的果呢?我不是個樂觀的人,可是亦從來沒有想過要自殺去,好像等著一件事的發生,生命才能有足夠的意義支撐下去,這件值得我去等待的事,從未說出口,可是我心底明白是「婚禮」,一個屬於自己和愛人的婚禮。

我和偉明一起差不多三年了,同居亦已經是兩年多的日子,他待我好,「好」的意思是出去跟其他男人上床的時候,沒有到處張揚得令我下不了台,這已是和我拍拖第七個月時所發生的事,有朋友問我為甚麼還要和他一起?我的答案是:我在我和他拍拖的第八個月,我照辦煮碗亦出去玩,而且玩得不亦樂乎!然後,我們一直「好好」的,今年,我已經30歲,明白自己所需要的是安定的感情,激情只是那偶爾的點綴,有一個人在自己身邊,比起沒有來得好太多了。

偉明從來沒有和我搭過小巴,說得再實在一點,他不愛乘搭任何公共交通工具,他只愛駕著他的Benz SLK到處去,又或者是搭的士,由我們居住的大坑道五號進進出出,當我只是一個人的時候,鮮會駕駛他的車,最愛還是徒步走去銅鑼灣,享受一個人的獨處。

只愛獨處的人不需要婚姻,我一直是這樣想的,可是每當寂寞來襲時,我看見腦海裡紅地氈的那一端,站著了我和我所愛的人,向眾人宣告我倆的結合是何等的神性。上周日的晚上,手提電話響起,傳來了一把熟悉而又有點遙遠的女聲:「我是Renee呀,下個月我便要結婚了,記得從前你最照顧我,我想邀請你來觀禮呀!」原來是第一份工作時跟我同期入職的秘書小姐,當時我們是互相扶持的好同事,我想了想便答應出席她的婚禮。

一個周六的早上,在堅道天主教堂的門前,我抖擻一下精神,想要好好的祝福Renee,同時,亦冀望自己可以沾染一點幸福的快樂!剛剛跟新娘子談了幾句話,我遙望到Ken獨坐在教堂長椅的一端,多年沒見過的舊情人,彷彿在等待著我的到臨,然後我深呼吸一下,走到他的面前:「我可以坐在你旁邊嗎?」他以微笑和歡迎的眼神回應我,露出了依然潔白而整齊的牙齒,婚禮的整個過程中,我們沒有太多的交談,帶點神不守舍的我,直到神父宣告禮成的一刻,我還是有點呆呆的,Ken跟我說:「我要走了,你要往哪裡去呢?一同搭車吧。」我魂不附體地隨著他往外走去,一起跳上了一部目的地寫著銅鑼灣的小巴,我和他竟然又再一次坐在我倆的「情人專座」上!

坐定以後,還是Ken先說話:「你近來可好?工作辛苦嗎?」我瞎扯了一些話之後,忍不住要問他:「你現在有拍拖嗎?」他笑笑:「我和現在的partner一年了,他是星加玻人,所以我現在一個月裡共有約十天的時間會住在星加玻。」看他從嘴角溢出來的笑意,我明白他在熱戀,「那你呢?」好了!輪到他問我,我不是希望他會問我嗎!「我和他已經三年了,一同住在大坑。」然後我好像聽到自己這樣回答Ken的反問,之後談了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下車的時候,我們還交換了電話號碼,他已經「心有所屬」的事實,讓我從初戀情意結中清醒過來,其實,我亦「身有所屬」,或者,我們可以做朋友,而我以後亦不需要專門選坐小巴最後座的角落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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