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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走路的本領
2014/11/05 10:40:24瀏覽746|回應5|推薦59

像這樣的路況再好的腳力也不想走














有年到美國維州Norfolk出差。

當地同事幫我訂了旅館,

「離公司很近」他們說,「就在隔壁」。

心情大定的從台灣搭飛機到了Norfolk,住進旅館睡了好覺,

第二天一早起來精神抖擻準備到隔壁上班,

可怎麼走了好幾分鐘還看不到公司大門?

方向沒錯,只好繼續往前,一路上揣揣不安,

直走了二十多分鐘才看到目的地。

見了同事一陣怪罪之後方才明白,

原來在北美這種什麼沒有就是地大的地方,

方圓兩公里之內都叫隔壁。

 

類此事件在加拿大也發生一次。

當指路的老外告訴我從這裡走到那裡要半個小時,

我信心滿滿決定沿途賞風景去。

萬萬想不到這一走竟耗了近乎兩個小時,

差點跪在半路上求爺爺告奶奶。

上次經驗告訴我老外對時間與距離的拿捏有可諮議之處,

我竟然平了瘡疤忘了痛,把該記的教訓全給忘到九霄雲外。

看倌們也許要問,為什麼不當機立斷立即改搭公車或計程車?

實在是:公車久久一班,路上沒有流動計程車,

乘計程車得打電話約叫,

等到應招而來多半已是半個鐘頭一個鐘頭之後的事。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我這死腦筋,

每走一步都以為那目的地就在更近的不遠處。

 

這是從前的我,顯然不是很會走路。

後來經過慢慢磨練,不想開車或者天氣好的時候,

常從住家走二十分鐘到鄰近小Mall買日用品吃冰淇淋順便散步運動。

習慣以後,現在對於花半個小時四十五分鐘走路到什麼地方,

已經視為是輕而易舉順手拈來的一件小事。

沒想到這樣的我回到了台灣成為怪咖。

前些時候問某店員從遠傳電訊此分店到彼分店怎麼去,

聽他說來,坐公車得這轉那轉,很費周章。

「走路呢?」忍不住,我問他

睜大兩眼覺得很不可思議的店員想了半天,說:「很遠耶,要半個鐘頭喲。」

「半個鐘頭?」我心裏想:

20分鐘的路程叫隔壁,30分鐘不過隔壁再兩三家。」

結果我走了約二十幾分鐘

輕鬆達陣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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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englansing&aid=18713946

 回應文章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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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14:56
喜歡@@,一切都很簡單
Lansing(genglansing) 於 2014-11-08 15:35 回覆:

簡單最美

藝術如此  生活更是如此

最怕就是繁複ROES冏


那蘭慧兒(暫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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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23:36

我很喜歡走路,一星期有4天左右,會日走12000步以上。
原本有點嚴重的心律不整問題因為長期走路而消失了。

走路時刻,可以慢慢思考及觀賞周邊風景,因而開悟許多事情,
也會覺得很幸褔及珍惜,可以擁有健康的身體行走。

Lansing(genglansing) 於 2014-11-08 15:08 回覆:

正是  就喜歡這麼簡簡單單不慌不忙的

在路上閒走著  風景沿途看著...

讓人心情好到不行

只覺這人生還真幸福


童空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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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19:44
好佩服妳的腳程,有訓練有差,真該向妳多多學習!
Lansing(genglansing) 於 2014-11-08 15:15 回覆:

謝謝空心褒獎了

平地裏草上飛還勉強OK啦

要是上山下海的 就漏氣了

有朋友父子二人重裝走山走了一個多月

我連想都會打哆嗦


亞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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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19:11
走路有益健康
Lansing(genglansing) 於 2014-11-08 15:17 回覆:

可不是

願與追尋共勉

下次網上比賽走路大笑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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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16:08
只要不趕時間
我也喜歡步行
尤其在陌生的城鎮
老街或古巷
更能品味民俗風情
Lansing(genglansing) 於 2014-11-08 15:31 回覆:

最最喜歡古樸的小鎮愛你喲!

提到這

想起有半年沒到河對岸的蘭里堡閒逛了

趕明兒周末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