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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廢止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
2009/03/23 16:10:34瀏覽773|回應0|推薦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廢止「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並要求法務部專案報告法務部調查局安康接待室文件移交與後續處理事宜。

  法務部次長蔡茂盛會中表示,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是1962年公布施行,當初是為因應法律處罰金、罰鍰數額,不合經濟水準制定,雖多次修正,仍無一致的適用標準,且現行適用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的法律只有10項,若廢止影響有限。

  至於媒體日前報導安康接待室保管文件疏失爭議,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質詢時說,已有記者接到通知,要求到法務部接受調查,即調查局已開始調查記者,但還沒調查調查局疏失,就先調查記者,適當嗎?

  蔡茂盛答詢時表示,若有這件事,要調查的應是行政管理是否有疏失、不當,若有,就要行政處分,這才是重點,記者不是調查重點,法務部未來也一定會加強檔案管理。

  與會的法務部代表說,請記者到法務部是為了解調查局是否有行政疏失,不是調查記者,箭頭在調查局,不在記者。

  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法務部、調查局與檔案管理局到委員會專案報告安康接待室文件移交及相關後續處理事宜,調查局也應主動清查目前散落各地軍、警、情治單位的政治檔案下落,並提出完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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