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0/22 11:23:35瀏覽11510|回應127|推薦3 | |
針對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參加學術研討會,卻於昨日參觀台南孔廟時,遭到市議員王定宇與諸多反對中國欺壓台灣的民眾拉扯推擠,以致跌倒一事,立法委員高志鵬今日(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為發生推擠事件感到遺憾,但也強烈質疑張銘清違反我國法令,政府卻放任不管,是否現在政府面對中國,是兩套不同標準? 高志鵬說,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第3項規定,進入台灣地區的大陸人民,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者,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出境;陸委會「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事來台從事活動須知」第1條亦規定:「邀請單位對於邀請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背景應先予瞭解,……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另外陸委會「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第4條中也規範:「大陸人士在台從事交流活動,……,未經許可不得變更接待單位及邀請計畫。」張銘清來台之目的既為參加學術研討會,從事研討會之外的行程,是否違法?且大陸地區人士來台,必須以「團進團出」的方式行動,昨日張銘清單獨一人參訪孔廟,未見其他同行人士,莫非政府獨厚張銘清,允許他擁有特權? 高志鵬質疑,發生張銘清被推擠事件後,警政署立即處分了台南市警察局長,將其調職處分,但是反觀蘇安生偷襲攻擊陳前總統,卻成為馬英九國慶大典的座上貴賓。難道馬英九政府的官員,看到大陸官員就自動立刻矮了一截,國家官員立刻變成「地區」官員?所以要趕快作出懲處向「北京中央」表達歉意?難道馬政府面對中國與台灣人民,都是兩套標準? 高志鵬更批評,當大陸方面發出聲明之後,我國檢調機關立刻著手傳訊相關人等進行審訊,難道我國的檢調機關也變成中國的檢調機關,由中國直接下達指令進行偵辦嗎?難道檢調機關真把張銘清視為是「中國特使」,所以中國方面一發表不悅的聲明,我國的檢調就必須趕快動手抓人,以免中國震怒?究竟檢調機關是台灣的檢調機關還是中國的檢調機關? 高志鵬表示,發生嚴重的群眾推擠事件,實屬遺憾。但是張銘清來台自由行,根本違背我國相關法令,相關單位不自我檢討,反而一昧屈膝奉承中國官員,根本就是自我矮化,一個台灣,兩套標準。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