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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09:10:36瀏覽378|回應0|推薦1 | |
勵志新城甲區管理委員會
公 告 公告編號:10010002號 公告日期:100年10月3日 主旨:換發社區101-103年汽、機車通行證。 說明: 一、依據100年8月16日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3次委員會 會議決議辦理。 二、社區98、99年汽、機車通行證經延用一年,使用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屆滿,需更換新的汽、機車通行證俾利於門禁管制、保障住戶居家生命、財產安全。 三、因為通行證換發需請住戶先行填寫汽、機車通行證車牌 號碼(每輛車均需附行照影本,管委會負保密之責)。 管委會依據申請資料先行製作通行證並護貝,製作完成 後再統一通知住戶領取。 四、換發汽、機車通行證作業要點如后: (一)汽車通行證: 1.每戶限發證乙張:每張最多可填寫三部車牌號碼,但僅限停放於自家停車位上。 2.停車證需置於前擋風玻璃右下方。 3.車輛違規停放遭登記滿三次再犯者則拍照後張貼並通知,依規約規定禁止其進入地下停車場,若需銷案則 由當事人至管委會繳交罰款1,500元方可再行進場, 以利停車場秩序之管制。 (二)機車停車證:每戶最多四張。 1.每戶發二張停車證(免費),超過張數每張按規約規 定收工本費100元。 2.停車證需張貼車頭明顯位置。 五、換證時,住戶需繳交登記車輛行照影本乙份。 六、汽、機車通行證遺失或毀損申請補發時除填寫切結書外 ,每張需酌收工本費100元。 七、換發101-103年汽、機車通行證申請表,將投送在各住 戶信箱內,敬請各位住戶配合填寫後連同車輛行照影本 於11月15日前送回管委會辦公室,俾利製作通行證; 本通行證自101年1月1日啟用,管委會將要求車道管 理員嚴格檢查,沒有通行證之車輛禁止進入地下室停車 場,敬請各位住戶密切配合,以維護居家生命、財產安 全及停車場秩序。 時間:100/10/3至100/11/16日 勵志新城甲區101-103年汽、機車通行證申請表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住址:第 棟 樓之 。 區權人: □自住 □出租(※請ˇ選) 租用人: 申請人: (※區權人或租屋人僅能擇一辦理申請) 姓 名 電話: 行動電話: 一、申請汽車通行證(停車位號碼:B F 第 號) 1.牌照號碼一: (通行證編號: )2.牌照號碼二: 3.牌照號碼三: 二、申請機車通行證 1.牌照號碼一: (通行證編號: ) 2.牌照號碼二: (通行證編號: ) 3.牌照號碼三: (通行證編號: ) 4.牌照號碼四: (通行證編號: ) ※附註: 一、請檢附申請汽、機通行證車輛之行照影本各乙份。 二、請於100年11月15日前填妥並送回管委會辦公室彙整。 三、通行證編號由管委會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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