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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16:01:26瀏覽1301|回應2|推薦7 | |
勵志新城甲區管委會第二屆委員會工作報告 資料時間:自98年6月1日迄今 壹、 前言 本屆管委會於98年6月1日上任,由第一屆李永貴先生連任主任委員,但李主委因為操勞社區事務導致身體違和,經醫生建議下,於98年8月1日起辭去主任委員及棟委乙職,並按規定由委員會選舉後,由吳文台先生續任主任委員。 由於在李前主委一年多來有制度的推行各項社區建設下,本屆全體委員均能按所賦予之職責,秉持犧牲奉獻精神,為謀求社區最大之利益而努力工作;此期間,雖然歷經社區深根性樹木是否需立即移除、店舖戶招牌審查與可否以管理費聘請律師打法律訴訟官司…等爭議問題,但管委會仍然選擇以「責任倫理」為依歸,因為少數人以「信念倫理」的方式來處理公共事務是不負責任的方式,因為只講信念而追求個人的心安與道德的純潔,卻忽略了對社區大眾的責任並怠忽公權力的職責,那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因為當社區若為少數人信念問題而遭受到損害時,再來追究責任已經於事無補,所以在全體住戶的支持下,本屆管委會也完成若干績效。 貳、 工作報告 茲將一年來完成之工作事項報告如下: 一、 訂定制度方面: 1. 修訂「勵志新城甲區住戶規約」部分不合時宜之內容,以做為爾後全體住戶及管委會行使權利及義務之依據。 2. 制訂管委會辦公室各項行政申請表單之標準模式,以做為爾後各屆管委會參考。 二、撙節經費支出: 由於調降所有住戶管理費後,管委會目前收取全體住戶繳交之管理費每月約180萬餘元,扣除每月固定支付萬安樓管、巨星消防機電、光宙監控及弱電、啟元污水操作、永大電梯保養維護…等,其餘必須支出之經費(大公電費、水費、檢修、維護及汰換裝具…等),每月可周轉款僅約20萬元左右;而社區已經進住三年餘,許多機電設備已經開始損壞,因為保固期已過,都需要管委會自費修理,故如何撙節管理費之使用,為目前管委會辦公室努力的目標,茲說明如下: 1.電費: 將地下停車場之鼓風機配電盤加裝控制起動裝置,以避免馬達同時啟動所造成用電契約容量超約罰款,若長期觀察成效良好將可適當調整契約用電容量,以減少大公電費支出。 2.電梯維護保養費用: 經管委會與乙區管委會以量制價方式合作,共同與永大電梯公司談判 電梯維護合約,最後以社區59部電梯選擇半責式每月144,550元維護 費方式,有效將維護費用降低比原報價低40萬元/年。 三、改善社區之生活設施 1. 向李蕙蕙議員爭取投影機組乙組及工業用電扇15台放置於活動中心,可供社區舉辦各項活動時使用。 2. 向耿雄山議員爭取庭園休閒椅28張陶金苗代表5張,使社區住戶有更多歇腳休息與聊天的處所。 3. 在各棟樓梯間加裝紗窗,以避免蚊蟲飛入。 4. 將社區已經過期且失壓的滅火器公告招標更換藥劑(藥劑有效期為3年),共更換700具(約1/3數量);失效的緊急照明燈電瓶更換600個,以便各屆委員會可管制更新。 5. 在每棟地下壹樓電力間加裝鋁格門乙組,以避免兒童進入發生電擊危險事件,且可防止偷竊事件與流浪漢偷住等危及住戶安全問題。 6. 在全社區及地下室一、二層停車場共計增加裝設112具監視攝影機與監視錄影系統及其他警示裝置,可有效改善監視涵蓋率至80%,以維社區安全。 7. 考量機車、自行車與輪椅出入南門時容易與南車道出入車輛發生碰撞之危險事件,管委會與萬安保全公司續約時,要求萬安公司回饋在南大門施做斜坡道。 8. 南、北車道因為地面多處破損,由管委會購買材料經總幹事自行施工,有效節省經費約2萬元,且可將經驗流傳。 9. 為改善南門廣場水池雜草叢生有礙觀瞻問題,由李蕙蕙議員、鍾家聲主委、林益世立委、耿雄山議員、陶金苗代表、許敬昇里長共同出錢出力,建立先總統 蔣公銅像乙座。 10. 為改善第14棟因為污水管線直通污水廠而造成管道間惡臭從浴室逸出問題(全社區僅此一棟),經委員會決議通過裝置頂樓排氣墩之自然排風機,有效改善該棟住戶浴室惡臭問題。 11. 除萬安公司定期清掃社區外圍,並發動志工配合鎮公所每月第2週實施清潔大掃除3次,並修剪樹木3次,有效改善社區外圍之環境。 12. 為防止地下停車場可讓外人隨意進出,而釀成住戶財物及人身安全問題,改良車道柵欄系統以便保全執行管制任務。 四、重視社區人文建設 1. 充實社區圖書室藏書: 圖書室書籍初期為住戶捐贈,嗣後陸續有大鵬文教基金會等團體捐贈書籍,經戚振雄委員向花蓮平和國中張任初老師爭取,張老師基金會捐贈圖書2次超過百餘冊,目前計有將近3000冊,可供住戶前往閱讀及借閱。 2. 辦理社區活力營造計畫: 藉由忠孝里發展協會名義,由社區熱心志工們做計畫分別向高雄縣政府社會處及文化局爭取經費,辦理社區報及媽媽土風舞、手工編織、部落格製作、口述歷史、人物專訪…等教學,年度結束成果發表後,獲得高雄縣政府評定為績優單位,並獲選代表高雄縣20個代表之一,至花東地區做社區觀摩之殊榮。 五、配合節慶辦理活動 1. 98年8月30日邀請岡山佛教堂,在社區活動中心內外舉辦中元普渡活動,為社區消災祈福,儀式莊嚴隆重。 2. 98年12月底分別邀請岡山天主堂及浸信會,來社區舉辦聖誕節報佳音活動。 3. 99年元月1日舉辦元旦升旗典禮、先總統 蔣公銅像揭幕典禮、社區有獎徵答及趣味競賽活動,晚間並舉辦元旦聯歡晚會。 4. 99年2月1日邀請社區住戶張傑民、劉炳森老師替社區寫春聯,完成之春聯30餘幅,於農曆年前張貼於社區及各棟。 5. 99年2月13日農曆除夕,邀請三指部金獅隊來社區表演,並應住戶要求至各棟拜年祈福,增添過年氣氛。 6. 99年2月14日農曆年初一,舉辦社區新春團拜,會場並準備有糖果、點心、飲料及棗子…等,參加住戶皆感受年節歡樂氣氛。 7. 六、推動各項敦親睦鄰聯誼活動 1. 持續原有週一、三、五晚上媽媽土風舞、週二、四、六晚上太極拳健身、週五晚兒童讀經班活動外,另增加週四晚間成人讀書會,讓社區所有住戶有正當之休閒及聯誼活動。 2. 分棟舉辦一人一菜聯誼餐會活動,共舉辦3場次,400餘人參加,彼此互動熱烈,充分達到敦親睦鄰效果。 七、舉辦各項安全宣導、醫療衛教、及專題講座活動 由於近年來各式各樣詐騙花招橫行,縣議員李蕙蕙特別委請岡山警察 局來社區做安全宣導活動,以實例方式宣導,避免住戶遭受詐騙;並多 次邀請了國軍岡山醫院、岡山衛生所,到社區做健康教育講解;並邀請 住戶項美娥女士做「幸福人生」之專題講座,希望藉由各項活動的舉辦 能夠讓住戶多多走出家門,讓人生更為充實。 八、辦理成人健檢活動 為考量行動不便之長輩健康檢查問題,特別商請國軍岡山醫院健檢中心,於99年4月17日由主任率領一組醫療團隊,來社區做成人健康檢查及三項癌症預防篩檢服務,免除住戶們因為不便而忽略了健康檢查的重要性。 九、98年度區權會及臨時區權會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1.社區內樹圍超過10㎝之深根性樹木移除:基於社區內花圃由各棟自行認養原則,各認養區域之棟委認為該樹木已經有危害時,向管委會申請即由管委會協助移除,其餘地區則建議先於該處花圃先種替代之非深根樹木,待可取代或旁邊深根樹木有危害時陸續移除,為較佳之處理方式。 2.社區增加監視攝影機,提昇社區安全:已經於99年元月6日開標,並於3月25日完成。 3.南門水池增設先總統 蔣公銅像:已經於98年12月30日完成。 4.第12與第13棟間之大8沙坑改舖草坪:已經於98年8月30日完成。 5.所有廊廳內之花台改良:因尚無急迫性及具體方案,尚未實施。 6.社區建立全區衛星電視系統供住戶收視:經深入瞭解該案有著作權問題,若解決該問題需每戶增加一台數位機上盒(數千至上萬元),如此將不符成本,故提出替代方案。 7.社區公設缺失未解決問題,委任律師狀告起造人:為考量法律訴訟曠日廢時,管委會透過黨、政、軍各方面希望起造人儘速出面解決即不提告,但經過數月仍徒勞無功;管委會現已經與吳姓律師接洽申告問題,並將接洽情形於委員會會議中報告並決議後,按規定實施。 8.為提高區權會出席率,出席及委託出席者發紀念品:管委會委員會會議通過,99年度區權會出席及委託出席之區權人,於會後皆發手工香皂禮盒乙份。 參、 結語 本社區除了是超大型社區外,也是一個住商合一的大樓型社區,在繁榮社區與管理秩序間如何取得平衡,確屬不易;然本屆管委會已經盡全力,本著無私奉獻的精神,無論是替社區節省管理費用,或是維護所有住戶的權益,在區權會召開的前夕,茲提出以下幾點供住戶們思考: 1. 社區管委會之委員選任是代議制,每棟委員皆可直接代表該棟住戶發聲,故各棟住戶應慎重選出各棟具備熱心公益之正派住戶擔任委員,以免喪失您所應有之權益。 2. 社區內只要面臨召開區權會時,攻擊管委會之黑函及耳語即陸續出籠 ,亦有住戶誤聽而誤信,建議住戶們不聽、不傳、多求證,讓另有居心人士無法從中挑撥,將可讓社區更為純淨,並消除此種不良風氣。 3. 97年12月第21棟陳姓住戶因為烏魚乾失竊事件,要求管委會處理,該事件卻因為疑似人為操作而演變成法律案件,當時之管理代表人(李主委)遭告,於一審時法院判決原告要求駁回,原告上訴二審判決管委會有瑕疵需賠償5萬元(因屬行政管理上疏失,樓管公司願意由該公司全額支付;且該案再上訴需聘請律師,比較續律師費用與賠償費用後,管委會決定將不上訴),此案由此看來,顯然原告及被告均被打50大板(雙輸),由此顯示管委會與住戶之間協調工作仍待加強,建議住戶有任何問題,均可透過棟委或逕至管委會瞭解與溝通,管委會必定會詳盡說明並處理,避免走上法律訴訟途徑,徒增加訴訟及律師辯護費用,此舉將造成浪費社區資源並增加住戶困擾;況且,若此例造成無給職之主委需負責任,爾後有誰願意擔任此職?若有人搶著當主委,您放心嗎? 4. 管委會在社區的地位,類似於國家的行政院,其管理與行政的良窳影響社區非常大,例如: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是否做最有效的運用?社區是否有計畫的規劃與建設?現有設備(施)如何保養與維護?採購與招標是否公開透明與節省費用?管理制度(住戶規約)是否合理可行?…等,而且這種大型社區的管理經驗也需要傳承,管委會之委員雖係無給職,但依據住戶規約皆肩負管理社區之決策權,故鄭重呼籲有才能之住戶應踴躍參與委員選舉,輪流擔任委員並瞭解社區管委會運作,不應卸責。 感謝全體住戶一年來的支持,在本屆委員會卸任前,因為起造人對公共設施(備)缺失仍未修復完成,涉及民事債權上的不完全給付責任,所以持續協調國防部來完成工程缺失改善工作,依法完成工程驗收及各項移交作業,並將提撥之公共基金領回,讓爾後接任之管委會可以全力用心在如何建設更好的社區,是我們所必須繼續做或傳承的工作。 因為社區內有許多熱心的志工,替我們做資源環保回收、花圃綠美化、圖書室管理、各項活動與晚會辦理…等工作,所以我們可以感覺到社區的房屋租、售搶手了,因為我們社區有許多讓人喜愛居住的條件,因此我們應該常常保有感恩的心,平日請不吝給這些志工們掌聲與鼓勵,我們也樂意看到有更多熱心的住戶站出來擔任志工。 社區是我們大家的社區,我們都要繼續住下去,希望下屆委員會能比這屆更努力,且做得更好,社區的明天才會更好,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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