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請問大師,如果當年度總所得未達27萬繳稅門檻,
已預扣的10%文學獎獎金,
是否可以辦理退稅呢?
謝謝!
張先生,您好:
感謝您喜歡拙作,這是本人另一個部落格的文章,
文見以下連結,謝謝!
http://blog.udn.com/frankbud/1514565
http://blog.udn.com/frankbud/1514568
好友 你的大作已經放在我部落格首頁 加油
郎哥!
還記得我嗎? 一龍, 以前在京華證券待過, 我在書局意外看到你的書, 好久沒聯絡了, 所以留訊息給您!
我也開了文創公司, 在台中, 在台灣大道跟精誠路口, 有機會可以聯絡! 我的手機是0912101488.
哈哈,一龍哥,好久不見,
有空敘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