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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00:01:54瀏覽4696|回應0|推薦0 | |
為何退休金釋憲案,必須由自己來提?
對於退休金的惡法剝奪財產權,有許多人求援無門,以為有人願幫忙提釋憲就好。要求由地方縣市政府再經中央政府來提,或希望由立法院直接提出釋憲。
其實,這是病急亂投醫,甚至是請鬼開藥單的作法,非常的危險!
在退改惡法尚未通過前,要求立法院提起釋憲的主要目的,在於讓立法院能擱置此問題叢生,爭議不斷的法案,能暫停審議先行釐清,以解決紛爭。而現在才要由政府機關提釋憲,已失去此功能與最佳時機。
而所潛藏未知的危險是,萬一當權者真的提出釋憲,但卻在釋憲聲請書上做手腳,語焉不詳,甚至是倒反舉證,導致大法官直接作出不違憲的解釋,徹底崩解民主憲政,那人民真得只能鬧革命了!
所以,釋憲聲請書一定要由自己提出!
即使要透過機關釋憲,也要如此要求!
訴訟是最不得已的方式,但主權操之在我!
大家要徹底醒悟!合力自救才是正道!
不能再寄望任何他人了!!
附註:
Q:聲請解釋憲法的聲請書要如何書寫?A:聲請解釋憲法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以A4紙張書寫,直式橫書,即如本Q&A書寫方式): (1)聲請解釋憲法之目的。 應說明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某條法律或何項命令,如何牴觸憲法。 (2)疑義或爭議之性質與經過,及涉及之憲法條文。其內容應包含: Ⅰ.憲法上所保障的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實,及涉及的憲法條文。 Ⅱ.所經過的訴訟程序。 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的名稱及內容。 Ⅳ.有關機關處理本案的主要文件及說明。 (3)聲請解釋憲法的理由,以及聲請人對本案所主張的立場及見解。內容應包含: Ⅰ.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疑義的內容。 Ⅱ.聲請人對於疑義所主張的見解。 Ⅲ.解決疑義必須解釋憲法的理由。 Ⅳ關係文件之名稱及件數。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八條第二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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