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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6 14:34:51瀏覽1827|回應0|推薦1 | |
掌握訴訟致勝的要素:
1.法條:
訴訟之所依。
是法官與律師的ABC。但也常見有律師找不到、或未能引用正確與合適的法條者。
2.法理:
法條之補充。
法律的深層意義。是法官的心證所在,律師能力的DEF。
3.判例(與判決):
重要的訴訟判例。
有判例找判例,對法官判決具有拘束力。
無判例找判決,對法官判決具有參考性。
即使是未列入判例的判決,上位審級法院的判決,對下位審級法官還是有強而無形的約束力。
能否找到有利判例或判決,要依律師的經驗與功力。
4.證據:
法條與法理的支持佐證。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即在述明:缺乏佐證的法條與法理,無法產生有效的訴訟攻防。
5.邏輯分析:
依上開法律素材,導出合邏輯的推論。
這也是法界律師的功力高下之所在。
(除公義律師之外,敢要天價的律師,即在能綜合上開的2.3.4.5.)
6.綜合結論:
依律師的功力,最後決戰。
好的律師所下結論,已有代法官寫好判決書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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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