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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單車倒地 砂石車輾過 (開車人的最怕)
2012/03/12 09:29:37瀏覽152|回應0|推薦0

騎單車倒地 砂石車輾過
 
【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2012.03.12 03:05 am 
 
  新北市男子謝昌興昨天駕駛砂石車,行經汐止區中興路中山高下方涵洞上坡路段時,車旁同向騎腳踏車的老翁鄭金福疑因踩不動,人車倒地,頭部被砂石車右後輪輾過,當場死亡。警方昨天訊後,將謝昌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謝昌興(49歲)昨天兩點多駕駛砂石車從汐止前往台北市內湖工地途中,在中興路涵洞附近,輾死同向騎腳踏車的鄭金福(73歲)。謝昌興肇事後繼續前進10多公尺,在中興路、康寧街口被1 名機車騎士攔下來,告知他「壓死人了」才知道發生車禍,停車善後。 警方獲報派員前往處理,謝昌興經酒測,數值為零。由於中興路涵洞出口處,道路有橫向的截水溝,車輪輾過會抖動,加上是急升坡,謝昌興踩油門爬坡,引擎聲變大,警方研判有可能因此未察覺肇事。 鄭金福的女兒接到警方通知後趕到現場,發現爸爸慘死砂石車輪下,痛哭失聲。 
 全文網址: 騎單車倒地 砂石車輾過 | 意外現場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955292.shtml#ixzz1oqqkA0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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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後收起你的同情和憐憫心,人是死了後續發展家屬和駕駛的對立,以台灣法律的判例駕駛穩死無活也剰半條命,剩的半條命需負生心靈的創傷和賠償,守法駕駛有錯嗎?交通意外應像酒駕罰則一樣,對錯分明不應模糊,因錯在先就負責,不該誰對幾分,誰錯幾分.應該給守法駕駛的人權和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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