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形態與功能的關係:
(2). 位置與功能的關係:
具備一定形態結構的物體只有在恰當的位置才能發揮出所具有的功能
(3). 修復體的形態、位置是製作人員在修復體設計和製作過程中時刻需要考慮的問題 .
活動義齒支架必須具有完美的形態和準確的位置,才能滿足患者在功能、美觀、舒適等方面的需求.
活動義齒支架在製作中的設計錯誤幾乎都可以歸結為義齒各組成部分在形態和位置方面的設計錯誤.
下面將就活動義齒支架在製作中的一些常見設計錯誤和大家進行一下探討:
(4).卡環設計的常見錯誤;
義齒各固位體卡環間無共同就位道,義齒無法就位.
.卡環非彈性部分進入倒凹區,導致義齒無法就位或就位以後卡環臂離開牙體表面.
.卡環固位臂彈性部分位於非倒凹區,無固位作用.
.卡環固位臂彈性部分進入倒凹過多或過少.
.卡環對抗臂進入倒凹.
.卡環臂形態比例異常.
(5).基本原理:
(6).卡環固位力的決定因素:
.頸部收縮角度大小(倒凹深度).
.卡臂末端進入頸部收縮角度的深度.
.卡臂的彈性.
1)、卡臂從起始到末端的長度.
2)、卡臂的粗細.
3)、橫截面形態:圓、半圓或其它形態.
4)、卡臂的材料:
如不考慮卡環彈性的變化,卡環固位力應取決於卡臂固位部分進入倒凹的深度,而不是與導線的距離.
(7).鑄造卡環固位臂進入倒凹的深度標準:
金合金:前磨牙圓環形卡環為0.25mm,磨牙圓環形卡環為0.25~0.5mm,桿形卡環為0.5~0.75mm.
鈷鉻合金適用於上述數據的下限或更小值
卡臂的截面形態.
.鍛絲卡環 圓形 .
.鑄造卡環 半圓形.
.錐形卡臂的彈性是非錐形的2倍.
(8).RPI:
(9).模型觀測與設計附件:
a、分析桿 b、倒凹規(0.25mm,0.5mm,0.75mm) c、加強鞘 d、鉛芯 e、角度規(2度,6度) f、削蠟器 模型觀測儀.
1).確定共同就位道:
2).描記基牙與組織的觀測線和填倒線:
3).用倒凹規確定卡環位置:
4).標記模型在觀測儀上的位置:
5).繪出設計圖形:
6).用蠟填除倒凹:
7).固位體形態:
[二].大連接體的常見設計錯誤:大連接體的邊緣覆蓋、壓迫牙齦或者離牙齦位置過近
(2)牙齦組織必須有充分的表面血液供應才能保持健康,所以上顎大連接體的邊緣應離開齦緣至少6mm,並應與游離齦緣的平均曲線平行
(3)下頜舌桿上緣應位於齦緣下至少4mm
(4)盡量採用避讓牙齦的設計
(5)對余留天然牙、軟硬組織唇、舌側倒凹的不當處置
(6)對於余留天然牙、軟硬組織唇、舌側倒凹應盡量採取避讓的原則,而不能輕易進行填除、覆蓋
(7)上頜大連接體在顎皺處的錯誤緩衝
(8)顎板前部應盡量模仿顎皺形態 顎板大體上不改變上顎穹隆的自然外形
9)連接體和支持組織的密切接觸非常有助於義齒的支持、穩定和固位,除上顎隆突和隆起的上顎中縫處以外,上顎連接體通常不需要也不希望緩衝
前部寬顎桿或顎板的前緣位置、形態不正確
前部寬顎桿或顎板的前緣應盡量靠後,充分利用口內天然間隙,避免在顎皺區與舌干擾
前部寬顎桿或顎板薄而均勻,截面呈帶狀,而不是半橢圓形
前緣應與顎皺形態一致,連結體的邊緣應盡量避免橫跨顎皺
(10)上頜大連接體類型的選擇錯誤與上頜大連接體基本類型:單顎桿、單個寬顎桿、U型連接體、前後顎桿聯合、前後寬顎桿聯合、顎板
(11)單顎桿的廣泛運用單顎桿與寬顎桿的區別:顎桿的寬度小於8mm,單顎桿要有足夠的強度來跨牙弓分佈應力,必須有一定的體積。從技術上來說是正確的,但它改變了上顎的形態,影響患者的舒適,這一點在設計中常常被忽略,應盡量用寬顎桿來代替單顎桿的運用
(12)無原則使用U型連接體
U型連接體的缺點:
1)、缺乏堅固性,易發生側方彎曲,產生對基牙的扭力或直接的側向力
2)、在牙合力作用下,不能提供很好的支持,可能壓迫組織
3)、為了增強堅固性,常導致連接體過厚,干擾舌運動
許多上頜局部義齒的失敗都是因為u 型連接體不夠堅固。厚度不足會導致開放端活動,沒有後部基牙支持的游離端局部義齒,連接體末端活動明顯損害牙槽脊
厚度過厚,不易被患者接受(舌體需要自由活動的位置)
u型連接體邊緣過於接近甚至接觸牙齦組織,易導致余留牙牙齦炎症和牙周損傷不能使用應力中斷裝置
(13)只有存在無法手術切除的過大上顎隆突,並且有時要修復上前牙時,才不得不使用u 型連接體
(14)上頜大連接體橫跨中線時的不恰當方式
(15)上頜大連接體應該成直角而不是斜角跨過中線。因為舌體是雙側器官,更容易接受對稱放置的結構
[三].上頜模型刻線:是指在上頜工作模型上除顎皺區以外的大連接體外形線處刻一條淺溝。目的:
1)、將大連接體設計轉移到耐火模型上
2)、清楚顯示模型終止線
3)、保證大連接體與相應的上顎組織密切接觸
要求:溝的深度和寬度不超過0.5mm
(2)舌桿形態、位置設計錯誤:
1)、舌桿矢狀截面形態錯誤(半圓、橢圓、三角形、帶狀等)
2)、舌桿位置過低或過高
3)、舌桿邊緣鋒利
舌桿矢狀截面應為半梨形,上緣薄,向組織移行,下緣厚而圓鈍
舌桿的位置以不影響口底軟組織的活動為原則,越低越好
(3)舌桿距離齦緣的最小距離應大於3mm,完成後的舌桿垂直高度應大於3mm
舌桿組織面緩衝
(4)舌板形態設計要求:
1)、舌板應盡可能薄,並與牙齒和外展隙的形態一致,盡量讓患者感覺不到厚度的增加和外形的改變
2)、舌板上緣應與牙齒舌隆突上方表面的自然曲度一致,除覆蓋鄰間隙至接觸點外,不應超過舌面中1/3以上
3)、舌桿的半梨形始終存在,使得舌板的下緣最厚
(5)嚴重違反原則的大連接體設計
(6)小連接體設計的常見錯誤
1)、小連接體過於粗大
2)、小連接體伸入倒凹區
3)、覆蓋牙齦組織過多
4).小連接體為了避免過於粗大可以採用v形結構(即類似「角鋼」結構)
(7)與基牙軸面接觸的小連接體不應置於凸面上,應位於外展隙內,盡量使舌體感覺不到
盡量少覆蓋牙齦組織
小連接體應位於外展隙的非倒凹區
作者:賀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