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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01:34:57瀏覽291|回應0|推薦1 | |
陳致中今對壹週刊提出民事告訴 另提賠償200萬元 這對週刊有影響嗎 答案是沒有 因週刊不是個人 所以本來就沒人格 而週刊也不需要聲譽 因此週刊只要賺錢 一週只要多賣5萬本就有200萬ㄌ 所以這事件是陳和週刊合作ㄉ結果 兩邊都在演戲 週刊ㄉ狗仔很專業但拍照拍不到陳 這是故意拍不到ㄉ 而陳沒嫖妓 陳只找ㄌ妮可來蓋綿被聊天 所以妮可不知陳ㄉ身體特徵 陳也沒嫖ㄉ動作 只是兩造之間合演ㄌ一齣假嫖妓案 那陳該告誰呢 答案是該告陳菊 因陳菊把高雄弄ㄉ到處有妓院 讓陳和甲君和乙君都心癢癢ㄉ 高雄市長陳菊把高雄搞ㄉ民窮財盡 會有很多女人去做妓女 而高雄市長也不在乎 也不去掃黃 而把陳致中帶壞ㄌ 這樣也可款待民進黨ㄉ幫忙選舉ㄉ同志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