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權包括行政治理權之行政權,
和制約治理權之制約權,
兩權相輔,機關共治,
促進政府廉能政治環境。
五權行政行其政、立法立其法、
司法司其法、考試考其試、監察監其察,
完全符合字面上之意,
五權分權授權,五權獨立制衡,
不可權責顛倒交錯,角色混淆,
造成職權衝突,分權不清的亂象。
五權獨立,
建立領導與監督良性互動架構模式。
其精髓在於主權在民、五權獨立、
五院制衡、領導與監督制衡、政黨制衡、
政治清明的國民主義精神制度。
當資源龐大的行政院歸屬總統負責,
相對需要國會四院的監督,
不至於產生權力的偏頗與濫用、
傲慢和腐化。
國會委員由全國公民選舉產生,
替人民掌管重要的政權及制約權,
扮演監督與輔佐的角色,
民權至上,監督政府,
使得掌控資源的領導團隊,
發揮行政效率而不是獨裁或濫權。
其內涵:
在於防患專制民主、專制獨裁之未然,
免於腐化政權、獨攬政權;
免於行專制獨裁之實。
正面意向是:勵精圖治開創民主,
倡導公民主導政權,
自然走向真正民主化之公民民主。
重要關鍵是:
政治權力分享是由全國人民一同分享,
共同選出領導之團隊及監督之團隊,
替全國人民治理國家與監督政府。
無論現在與未來,不管台灣與世界,
公民政權將會逐漸成為所有地球村的人民,
所期待的一種創世的共同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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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