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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3 08:44:13瀏覽11|回應0|推薦0 | |
官員說明,民眾透過網路申請,只要在15日前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憑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者是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戶號為通行碼即可辦理。 工商時報【記者陳昱光╱台北報導】 國稅局表示,民眾如果已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國稅局將在以後年度主動分開提供,減少民眾逐年申請手續,如果想撤銷申請,也可以在當年度的2月15日至3月15日以書面或網路方式向國稅局提出撤銷。 國稅局指出,民眾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後,5月辦理綜所稅資料查調時,只能查調到本人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未滿20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內容不主動提供,如有要查調需要,民眾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才能辦理。 如果是採用郵寄、傳真、寄發電子郵件,或是到稽徵機關臨櫃申請,可從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申請書,並在上面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在15日以前將申請書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 南區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有與配偶分居或其他特殊情形,或是受申報扶養子女年滿20歲,以及連續2年受申報扶養的直系尊親屬選擇不合併查調,都可以至國稅局申請將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辦理期間至15日截止。 此外,民眾若已在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中勾選夫妻分居, 104年度的所得及扣除 額資料,國稅局將會主動分開提供,無需再提出申請,以維護個資安全。 民眾今年若打算申請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動作要快,下周二(15日)就是申請最後一天,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有意申請的民眾可透過網路或臨櫃 方式辦理,逾期將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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