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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5 12:43:35瀏覽1860|回應4|推薦133 | |
14 年前的大選過後,我應該是吃錯了藥,才會突然想不開,做了生平僅有的一次讀者投書。 當時,如一般人想當然爾的認為「中時」開明程度在「聯合」之上,所以很快的以 e-mail 向中時寄出~「吃飽、撈足、再從良」的短文。三天很快就過去了,未見刊登與任何訊息,我便轉往「較保守」的聯合投書;第三天收到 e-mail 回覆: 半年後幾位友人知道我投書一事,大感困惑不解,因為這不是印象中的我所會做出的舉動,於是大夥聊了起來: 文字雖直白,但達到不可接受的程度嗎?字數在規定範圍內,並未……?文中所提之事例,皆為真實且不正符合當時的社會氛圍嗎……? 被眾人糗過一番後,我說:『父為子隱,子爲父隱』,是親情與人性之必然;但像這種「同業相隱」,只是媒體人(界)恐怖平衡下的算計,因為~~ 剃人頭者,人恆剃之。 所以,不被刊登是「正常而合理」的結果;記者或名嘴必要時可以修理權貴或金主,但絕不敢批判同業,這情形到今天仍未改變(除非已到了正式翻臉、對幹的程度)!
【吃飽、撈足,再從良】
但有些演藝人員自身的行為確實該省思一下~~在未成名之前,為求早日脫穎而出,不惜以曝露肉體、拍攝清涼寫真集、演出三級鹹濕片、甚至主動攀附有影響力的人士……期能飛上枝頭變鳳凰,早日名利雙收。 當然,這些現象絕非台灣所獨有,國外影劇圈這類例子,也都可信手拈來;只是名利成就後,昔日不甚光彩的往事,就成了揮之不去的夢魘。 於是上焉者「努力」轉型,開始惜肉如金、參與一些所謂的公益活動,倘遇上不識相者「那壺不開提那壺」時,多以年少無知或荒唐歲月或不堪回首等理由低調回應。 本人無意拿大道理去批判這些現象,更何況在力爭上游的過程中,多少會出現一些不太被傳統道德觀所認可的行為,但只要沒有逾越最基本價值的底線,社會大眾多半也不太會嚴詞撻伐。因為那無關公益,也不敢祈求以娛人為業的人士,負起教化社會的責任,否則豈非強人所難? 但近年來社會亂象頻傳,多數民眾認為政治人物與媒體應負起主要的責任,基本上個人認同這種看法,因為部分政治人物與媒體人的言行,較諸那些少數演藝人員更令人搖頭,對公益與公義的影響程度更遠非演藝人員所能及於萬一。隨便舉些例子:
社會上對有誠心檢討自我、改正過去缺失者,宜伸出雙手接納,如此才能真正的消弭怨懟情懷。但前提是民眾不能一再的被愚弄,若都要先吃飽、撈足後才能想到「昨日之非」,也才願意表達些許歉意,我們還需要這樣的「反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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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