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情可待成追憶一文,其實是我還在Yahoo時代部落格中的舊文,
100.12.09 在udn重貼,文字的小修改處僅是中後段處添加了
電視劇「犀利人妻」中回不去了一節,算是小小的媚俗吧。
自去年底再度停筆後,即不曾上來,最近回到 udn版上找以前舊文中的
資料給朋友當案例參考,後無意間在訪客簿上看到邀約賞文的訊息,於
是點入瀏覽~~發現該文引發了一場小筆戰(一人甚至被對方封鎖),好
奇之餘再看了兩位女士的幾篇文字,果然是肇因於政治立場不同,其中
提到了軍公教18%、利息高低等問題。
由於雙方對利率問題的歷史演進與瞭解均有不足,加上十天前在外聽某
法學教授談到利息判決案例時,聊到與其案例無關的18%優惠存款。
然該教授所言顯然有誤,公開談論恐誤導視聽,所以我告知台灣利率的
高低點後,也促使我決定於十年後狗尾續貂一番。

複雜事要簡單說,有興趣者可先點入看100.12.28此情可待成追憶的舊文,
好對當時環境有所認識,以下先將基礎概念簡述如下:
- 利率的高低是很複雜的問題,高或低均會產生受益者與受害者。
- 臺灣銀行在中央銀行50.07.01復業前,除了是金融業的龍頭外,
另就是扮演國庫的角色,因此要找金融業老舊資料檔案,多半要
從臺銀搜尋。不然上網再怎麼查利率,就只能找到各銀行民國
六十年代的資料。
- 自民國18年實行民法後,對約定利率一直採20%為上限的作法
(現已修法16%為上限,並自110.07.20實行),這也是過去銀行
信用卡的高利為人所詬病時,也只敢接近20%,而不會超過規
定的原因;因為超出的部分無請求權!
回到筆戰的二人爭論利率高低及是否高達21%的問題,照說理當無21%
的可能,這應該是記憶有誤或以訛傳訛,畢竟一時間要回想起40年前的
「瑣事」是極為困難的;銀行陳年利率若干,對民眾而言當然是瑣事。
先順帶一提的有趣現象,很多人有「老幣值膨脹幻覺」(這是我觀察後
自創的名詞),因此產生對美好年代消逝的惋惜與失落感~~
小時候的錢好大、好大,現在的錢好薄!
雖然通貨膨脹現象自古皆然,只是有此幻覺者常將貨幣購買力與物價間
的關係,做了過多自我心理上的調整。
利息在學說上有好幾種講法,但「使用資金的成本」說,普遍為人所接受。當時我在舊文內附上臺銀的廣告,並寫道別懷疑你的眼睛,以實質精算論,那張定存的利率當然超過年息20%,但仍維持形式上對民法的尊重!
其實光復後的台灣利率曾來到令人難以置信的84%,容我再說一次~~
別懷疑你的眼睛!
39.03.25臺灣省政府公布《台灣省各行庫舉辦優利儲蓄存款辦法》,同年04.17開辦。
該項存款規定每次存入金額不得低於300元,並不得少於一個月,利率月
息七分(即每百元本金,利息每月7元,年息為84%),但實行期間很短;
畢竟那是個風雨飄搖的年代,國民政府猶驚魂未定,高通貨膨脹率無情地
啃噬著島上的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如下圖)。
300元對當時一般升斗小民並非小數目,且「舊臺幣四萬換新臺幣一元」
的政策才實施不久,物價及幣值穩定與否對民眾的信心是個大考驗。

所以,若將非常態舉措當常態案例的認真研討,好像無此必要吧?
那張臺銀年息20%再送連續抽獎七萬元12次的存單,自民國43年後也降為
年息10%了(如下圖)!當銀行界的老大哥若只願以10%吸收存款,其他行
庫利率高低也就不用提了。
至於18%早屬政治問題,不再是單純的退撫議題,各言爾志是很累的。
真理從來不會愈辯愈明,彼此擱置爭議,不相往來就好唄,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