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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措辭或許令人不快,但我必須誠實的表達自己的看法。
日記中妳對近日的社會現象,無論是感慨、難過或憤怒等等,
90% 我都同意。
坦白說,這些人的惡行真是「罄竹難書」阿!
只是以妳的程度,應該能有更深層的看法才是。
正如 2/03 與妳談論總統發紅包,有人遭擠傷一事,
我直覺就認為這不是禮貌、小心與否的問題,
應從文化面探討一樣。
妳近日提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等,
我必須說迂腐了點吧!
儒家的這些看法,只能說是對人性的「期許」;
什麼叫期許?就是明知現實面不可能,
但仍期待發生「想像中」的事物。
柯林頓或甘迺迪二人,以道德標準應稱之為「淫蟲」,但並無損於
在美國歷史上的評價。這絕非東西方道德標準的差異,
而是民眾還沒被「道德」給昏了頭;至於道德究竟是麼,
我日記中亦提過,就不再贅言了。
看社會現象,我多從複雜的人性面著手,人都有多重的面相:
聖潔光輝、膽小怯懦、貪婪卑鄙、邪惡陰暗……,
當內心多重的聲音吶喊時,就看個人的抉擇了。
正因如此,文明的社會最需要的是律法、制度的訂定與執行面
的監督。今天,趙家就算被槍斃了、陳家就算入獄服刑,
民怨就算暫息又如何?
以台灣對民主政治的水平,猶處在民智半開階段,
令人嘆息的現象只會不斷的輪迴重演。
9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