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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09:38:45瀏覽665|回應0|推薦11 | |
臺島孤懸於西太平洋之濱,以臺灣海峽和大陸相臨,直到「大航海時代」才開始接觸歷史,展現在世人面前。首開其端是葡萄牙人,繼踵則是荷、西等先民。其進程都是先西後東,由南漸北,只是在掠奪式殖民經濟下,西部可作為通商口岸和貿易轉運,東部則淪為採金客覬覦的地方。荷、西時期臺島並未進入土地開發,開發始於明鄭之後,那時以兵屯為主,生產軍用民需,清領之後西部和北部開墾己見頭緒,至於一山之隔的東部則明顯落後,那時還有「後山」稱呼,一直到光緒初期,這裡仍屬草萊,只有少數原住民在那刀耕火種,多數土地仍屬漁獵區域。 花蓮土地開發相較於台東算晚,在一八七四年的「牡丹社事件」後,清政府始「開山撫番」,東部才有較規模的開發,當時州治設在台東,北縱谷的奇萊(花蓮舊地名)還在台東州治之下。以下文字旨在說明北花蓮開發,置重點在筆者生長過的地方,就是台灣開發史上註記的「吳全城」,這一區域算是北緃谷漢人最早踏勘之處,就位於木瓜溪南岸,筆者想從自己熟悉的土地開展、發現東部土地開發的面貌,藉以說明開發的過程。這過程在東部其它地面多有雷同,可以驗證其它地區的作為。 臺島開發,不管清領、日據或是民國,土地都是經由外來移民才墾殖完成,明鄭、清領時如此,日據也是,至於國民政府應用退除役官兵開發河埔灘地也一樣,那時島上原住民,平埔族和山地人的加總,其人力遠不能支應,臺島土地能有今天的成就,應該算是移民的功勞。 清領時期到東部開發的漢人,因歷史記載諸多闕如,還有「郭公夏五」、「晉書燕說」等遺憾,現在想回溯這段歷史是有難度。有此一說一八一七的嘉慶朝,首先來到木瓜溪南岸的漢人是李享和莊找,他們向七腳川附近的原住民價購木瓜溪南岸到荖溪土地,一八二五年又有吳全、蔡伯玉等人率領二百餘佃民,在李、莊兩人的同意下繼續開墾此一土地,構築石頭堡以防護原民騷擾,名為「吳全城」。不管李、莊還是吳、蔡,他們都來自宜蘭,當年宜蘭廳治主由葛瑪蘭人和漳州籍墾民組成,葛瑪蘭人早在漢人移墾東部前就來到花蓮北埔的「加禮宛」,目前居住在吳全社區的住戶,很多祖籍是宜蘭,就我認識那些漳州和葛瑪蘭人後裔,不知有沒有當年首批來墾的先民後裔? 當然在第一次移民移居前,緃谷就有原住民在那活動,太魯閣人靠山居住,而加禮宛、阿眉和撒奇拉雅人則散居平地之間。原民與漢人生活習慣不同,思想觀念不一,那時原、漢同在一個地域生活,難免會有齟齬,而原民對土地有傳統領域觀念,把這樣的土地圈劃給漢人開墾,當利益糾葛時就會有衝突。結果,吳全的開墾還是遭到撒奇拉雅人的襲擾,再加上瘴癘風行,不久,吳全罹病逝世,佃民無法安心耕作,因此四處逃散,有書記載多年經營的耕地又淪為荒煙蔓草之中。 「牡丹社事件」後,清政府著手東部開發,修建北、中、南三條越嶺步道通往東部,北路在提督羅大春的主導下,「蘇花古道」於一八七五年開通,北從宜蘭蘇澳,南到花蓮水尾(今瑞穗),此路在縱谷北段就經過「吳全城」,利用原有的石頭堡作為驛站。這裡有幾個疑問待解,既然李享、莊找價購此一墾區,為何還會遭到原民騷擾?北路開通沿路駐有兵卒,當時「吳全城」真沒有人煙嗎?當時石頭堡還留有什麼?才作為驛站選址的參考?我想野無人煙應有疑問。只是驛站設立不久又遭廢棄,一八九五年爆發中日甲午戰爭簽訂「馬關條約」,臺、澎割讓,一八九九年就有日人賀田金三郎來此墾殖,在「吳全城」設立農場,成為「賀田組」的基地,自此木瓜溪南岸正式獲得開墾,開始有人居留,新移民在此生息,村北公墓就留有移民遺骨,那包括來墾的日本人。 第一次漢人來墾木瓜溪南岸,開墾出來的田地大都是旱田,那時木瓜溪和花蓮溪並不具灌溉便利,只是來墾時間維持十年左右,我想一定有成效,而後來的日本人就在此一基礎光大,如今雖不見吳全開墾的遺跡,石頭堡早被拆解,社區只見零落棄石,尤其是開拓紀念碑四圍的石堆,有沒有當年石頭堡的遺存,傳說中的古井、地道也在後人不知珍惜下,先後一一毁棄,然「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那一代人的移墾事業並不會這樣就被完全抺殺。 一八九九年賀田金三郎成立「賀田組」開墾「吳全城」至鳳林一帶土地,種植甘蔗,依照「糖業獎勵規則」創設黑糖廍,生產赤糖運銷日本,當年那片蔗園建有輕便鐡道,不同於一九一三年完工的花東鐡路北段,輕便路從木瓜溪南岸到壽工場,再往南通達豐田移民村。「賀田組」在一九零六年援引日本福島縣及愛媛縣內地人三八五名,提供船費、建屋費用與農具等。該移民村為全臺首座,也是私辦第一先例,並改「吳全城」為賀田村。拓殖期間,「賀田組」指定客家人為佃農,並起用原住民。一九一零年「賀田組」事業由「臺東拓殖合資會社」接手,一九一五年再與「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合併成「鹽水港製糖拓殖株式會社」。一九四零年日本人在「賀田村」的會社辦公室前廣場,建立「開拓記念碑」紀念吳全及賀田金三郎開發吳全城的功績。 說句公道話,日本人的開墾較清領時期更具規模,也有計劃作為,這可以從土地格局獲得證實。可以想像,如果沒有一九五八年的「八七水災」肆虐,木瓜溪南岸就是一野平疇,那會是花蓮近郊最美麗的田園風光,只是洪水一過,那裡的阡陌被撕開幾道缺口,成為塊狀畸零地。當年「賀田組」開墾地集中在木瓜溪南岸,就是今天吳全社區、平和村、志學村間的三角地帶,如今都成為東華大學校地。日本人開地種蔗也是「看天田」,早期那裡不見灌溉設施。那片土地都呈長條狀,間有農路通聯。日本整治理土地都賦予番號,數字由西南向東北遞進,只要知道番號,再考量農路層級,就能瞭解土地概略位置,這和日本京都棋盤式街道相似,往北往南就是加減幾條路就明瞭。 當時木瓜溪南岸最集中的地面都屬於糖場,最上等的土地也是糖場用地,一般住家私有地都在外圍,不是靠花蓮溪就是木瓜溪,那種土地良窳不一,土地格局也不整齊。當時「吳全城」有許多農戶都是佃戶,他們向糖場租地耕作。大戰結束日本人投降,一些會社員工就有先佔的利便,他們住大瓦房,擁有最大和最好的田土,而老實巴交的佃農則繼續向糖場租地,不管住或耕,一直到上一世紀八、九十年代,土地放領才能承購自耕地,成為私有財產,這種土地沿革也可以回溯到土地開發,土地所有權和其它地區很不同。 日據時代,西部地區一直有人移居東部,一開始是當局鼓勵,後期,尤其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很多人是因為逃難,更多流民移往東部,我的祖先就在那一時期遷移到花蓮,孀居的祖母帶領三個礦工兒子從北部平溪移到東部開墾。同期村子也來了許多客族,他們原居桃竹苗地區,部分人是整個家族遷移,當時很多人在糖場打零工,後來才成為佃農,花蓮成為他們孩子的故鄉。 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國府接收臺澎,四年後,也就是一九四九年的大轉進,失利的國民黨將中央政府遷播到臺灣,那時號稱民族大遷徙,居間就有六十萬軍民移到臺灣。這一時期就有榮民從事土地開發工作,老兵把東部許多荒埔河灘和山林平台都闢成農、林用地,那次墾殖算是最後一次,也完成花蓮人口結構,「外省人」幾乎把臺灣所有可耕地全部翻遍,在那當下留下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老兵開墾更讓人肅然起敬。 開發河灘山林全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導,組織「開發總隊」,下轄三個大隊,每大隊分設四個分隊,一個總隊計有千餘名官兵,負責修建河堤和開墾河灘。這樣規模的部隊進駐木瓜溪兩岸應與「八七水災」有關,官兵們束水修堤,馴服桀驁不馴的木瓜溪,將河幅限縮在一公里內,多出來的河岸都闢為農田。當年榮民弟兄不管河岸溝壑多深,河床上有多少卵石,就用最原始的力氣,手揮鍬鎬、肩挑畚箕,將那些土地全部格子化,定格後的土地再填以鬆土或引濁水漫淹澆灌,這樣刻苦去完成每一寸土地,成為糧食和菜蔬的生產地,除了養活老兵,也照顧了當地的居民。 經過河川整治和興修水利,最終使河堤外多出千頃新地,就在一九六三年木瓜溪南北兩岸分別成立忠孝和光華兩個新村,願耕的榮民分取自己分屬的房、地,就在那裡娶妻生子,安家落戶。目前木瓜溪兩岸新闢的土地都有一特色,就是到處都見石頭,原來石頭要比泥土多,石砌的田埂,石累的溝渠,那裡的阡陌都用石頭筆直劃出,才將土地格子化,那樣的田土真是寸土寸金。 村際間那些零散荒埔隙地,退輔會也編組許多農場經營,每組二、三十名成員,分散各地,就近開發周邊土地,因為都是澆薄地面,那裡的石子也不比木瓜溪床少,榮民就用鍬鎬一寸一尺地清除地裡的石子,開挖出那一點點土方,因為都是零散地,所以開墾出來的土地就不比木瓜溪兩岸整齊,畸形怪狀的,田旁棄置許多石子堆。 退除役官兵所屬開發大隊和編組農場不盡相同,開發大隊完成土地開發,願耕的榮民分取自己的土地,多採個體化經營,後來幾乎成家立業。而編組農場住的都是單身榮民,採集體開發、集體耕作,一直過著類部隊生活,等人老故去土地又收歸為國有。 北縱谷屬於花蓮這片土地經過這幾次的土地開發,可以利用的農地大都開發完成,縱谷再無閒置土地。當時,不管誰擁有土地,每個人都能感恩珍惜土地資源,他們在自己的地面努力耕作,克盡職守,為的就是活的生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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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