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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談
2006/08/22 23:11:25瀏覽379|回應0|推薦1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MeiFeng&f_ART_ID=404576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無須三分之二「」通過,只要「」原選區有三名選民頒銜、百分之三選民提議,百分之十三的選民聯署,再經該選區選民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投票、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同意,就即可通過罷免。以當今台灣中、北部藍軍民意支持度過半的基本盤看,要達到罷免部份民進黨「」,並不因難,而且也不會傷及自己。另外,還將可在發動「罷免」的過程中, 發動及凝聚泛藍支持選民的能量。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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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engchi2005&aid=41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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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7 06:38 【全國網路反扁大聯盟】 罷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