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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企業間的互動型態
2005/12/11 18:12:10瀏覽430|回應0|推薦0

大小企業間的互動型態



大小企業間的互動型態分為組織與生產部門間的互動;買賣雙方行銷通路互動小型的個人服務企業等三個部份。組織與生產部門間的互動有三種型態:一種是中小企業為下游,當中小企業缺貨或是原物料缺乏時就必須向上游購入原物料或貨物,上游的組織型態則是大型與中小企業兼而有之;第二種型態是某一家企業(例如義美食品)內部經由企劃部門與行銷部門和商品規劃部門等的研發與討論後推出新產品的生產企劃案後,該企業將生產企劃書交由其下屬的工廠生產;第三種型態則是某一家企業發現其缺乏生產某產品的能力而外包至其他企業的工廠予以生產。 

企業的商品在行銷通路上商品買賣的運輸稱為物流,買賣雙方行銷通路互動有兩種型態:一種是由小型個人服務企業向中大型企業批貨批發切貨後的販售;另一種則是中大型企業(譬如像是義美食品公司)新推出一款新商品時,義美就必須透過其行銷通路與物流而在各個小型個人服務企業鋪貨販售。 

小型的個人服務企業多數是以企業社或是個人事務所或是小型店面的型態出現,資本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小型的個人服務企業指得是像是一堆律師一起開設的律師事務所;許多會計師一起開設的會計師事務所、醫師的聯合診所;有很多位代書一起開設的代書事務所;具有徵信與偵探性質的徵信服務社(公司);小吃店、雜貨店、裝湟店等等。其經營項目多半為專業服務或是商品買賣,以商品買賣為主的小型個人服務企業與大型和中型企業之關係是多半這些小型的個人服務企業向中型企業買斷商品或批貨批發切貨至其店面中出售,若是服務性質的小型的個人服務企業(像是律師事務所)則是與大型和中型企業簽約定期為大型和中型企業提供諮詢與服務。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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