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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1 09:06:04瀏覽251|回應0|推薦0 | |
在政治系統中的利益團體觀念預設了兩個條件:一個條件是被團體或是組織中的成員共享的利益或市價值的組合體系;另一個條件是在政治系統中衝突的存在,與政策相關的利益與價值對於公領域與私領域中的規則制定的菁英而言是沒有意義的。在多元主義的系統中,我們已經接受了將利益團體存在的事實及理想而將其視為是在多數團體需求的政治過程中與社會變遷中的一個因素。 利益團體的目標是在他們所關心的利益上的政策制定,並且利益團體目標在較大程度上是與他們的角色、行動區域、組織的功能、專業的或是社會或經濟的因素有所關連,從西方多元主義的社會中的一些基本的方式中顯示出政治與社會目標上的排列組合方式,這顯示出一種單一化、和諧化以及基本需求目標的統合,這也顯示出特殊利益團體的成長與組合,蘇聯在過去已經轉型為複雜的工業社會,在[進步的轉型之下的團體利益的表達正被幾種變遷中的力量所驅使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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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