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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7 07:20:19瀏覽1707|回應0|推薦14 | |
兩則小故事。 L發了一封群組信。她通知所有通訊錄裡的朋友,請他們來參觀她新開的網誌。 與其說這是L的網誌,不如說是L特別開來緬懷她初戀情人「阿懸」的回憶錄。裡頭清一色的文章都是在訴說兩人過去的班對關係有多美好、那些說不出口的誤會有多讓她有多惋惜。這些往事已經過了二十年,在L的文字敘述下卻宛如昨日。 要不是早知道L已婚,只看文章一定以為L仍抱持「非君莫嫁」的堅貞。 如果L只是在網誌緬懷初戀也就算了,但L得知阿懸和人合夥開店,不惜兩肋插刀,在網誌上為他開的店打廣告。光是這樣還不夠,L為了幫阿懸衝業績,不惜PO出他的本名,要大家指明找他服務。當L看到阿懸老婆的網誌訴說著婚姻無味時,L更要網友集氣祝福她,好讓阿懸也能有快樂的婚姻。親友、網友們不止一次心疼L的傻氣,但L仍舊堅持自己作得沒錯。 「就當幫一個老同學,有錯嗎?」L理直氣壯地反問。 小畢是雀兒的男友,而小玫則是小畢的前女友。 當初分手是小玫提的,提了五、六遍,也復合了五、六遍,最後一次分手小玫講得很絕,要小畢別再去打擾她。偶爾在MSN上碰到打招呼,小玫更是一逕冷淡的敷衍。 就這樣過了半年,當小玫知道男友和雀兒在一起後,態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地轉變。 首先是小玫開始常常打越洋電話給小畢,盡是聊些言不及義的瑣事。剛開始雀兒體諒小玫自己一個人隻身在異國求學,情感比較脆弱,所以沒有阻止小畢接小玫的電話,誰知到後來小玫變本加厲,打電話給小畢的次數越來越多,到最後竟然寫信跟小畢說要回國看他,請小畢帶他去飯店度假三天,「讓我們重溫過去的種種美好,……放心,我不會讓你的女友知道……。」但小玫沒想到,那封信竟然在雀兒坐在小畢腿上一起用電腦的時候,在兩人的眼前曝光。 L會這麼執著,小玫敢這麼做,都是因為她們分手時說了同一句話:「分手後,我們還是好朋友喔!」 我們先來回應L的話,「和舊情人說好分手後當朋友,我作的只是在幫一個老同學,有錯嗎?」女神當然不能說L的想法錯了,但她的作法絕對是有問題的。 在私人網誌裡書寫舊戀情的回應是L的自由,但不避嫌地寫出「知道你開了這家店,我好想幫你的生意。如果網友有需要,請到XX公司找店長XXX」就不是個聰明的行為,即使是不認識的網友都看得出來L的初戀情人就是該店的店長,更何況有沒有可能阿懸妻子的朋友也看到呢?雖然L的出發點是好意,但難保不會讓阿懸妻子誤會,反倒和阿懸起爭執。 在第二則故事裡,小玫顯然是不甘心深愛自己的前男友小畢有了新戀情,所以才會在分手這麼久,且又知道他交女友後,才想起來「分手後還是朋友」的約定,進而開始緊密地恢復聯繫與製造曖昧。所以雀兒會受不了小玫是可以理解的。 我們可以假設,如果你是雀兒,是否受得了男友的前女友在你們交往後頻頻聯繫搞曖昧?或是,如果妳是阿懸的妻子,妳會怎麼看待L把妳老公的名字寫在她的網誌裡緬懷的行為? 我想,她們都誤會了「分手後,還是好朋友」這句話的意思。 如果兩個人是朋友,就應該考慮自己的行為會不會影響對方現在的感情。 如果兩個人是朋友,就應該保持朋友正常的交誼,而不是在對方有新戀情後突然「特別關心」。 如果兩個人是朋友,當對方不想回應你時,就應該退後想想,這段「友情」是否有持續的必要? 因為是朋友,就該體諒對方,不讓對方難堪。 妳當然有書寫妳們故事的權力,但為了保護妳和他和她,還是盡量以匿名呈現,不要讓對方感到困擾。 如果妳沒辦法和過去瀟灑說再見,切記,保持距離。 和妳分享兩句歌詞: 蘇永康:「如果這是我愛妳最好的距離,我願意永遠的離開妳。」 五月天:「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小筆記: 因為是朋友,就該體諒對方,不讓對方難堪。 如果妳沒辦法和過去瀟灑說再見,切記,保持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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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