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我是機車殺手!
2008/06/24 19:34:33瀏覽1046|回應0|推薦3

我絕對敢猖狂地說:我是機車殺手!

話說第一次跟禹借機車騎去學校,不到兩分鐘的路程喔!我停好車,瀟灑地走到教室上課。愉快地上了六小時,去牽車才發現... ...鑰匙呢?OH!MY GOD!不見了!我停車場、教室狂找好幾趟,就是沒有找到。不敢開口跟他說我鑰匙掉了,因為我知道那是最後一把。偷偷去詢問鎖匠開鎖的價錢,覺得才騎兩分鐘就丟鑰匙可真衰。

過了三天,班上同學經過禹的機車,發現鑰匙就被放在腳踏墊下。我感激涕零,一定是哪個好心人看到我忘了拔鑰匙才幫我放在那的。一拿到鑰匙馬上將車還給禹。

不過第二次跟禹借車,卻直接在上高架橋前縮缸拋錨了... ...。

最後車子以報廢收場。

好唄,我轉向樓下鄰居-影印店老闆借車。反正他整天要顧店也很少用車。

滿心愉悅地騎四十分鐘到市區去吃日本料理,腆著肚子正要高興地打道回府,才剛牽車騎沒幾秒,就... ...破輪了... ...。

只好再掏腰包去修理。

這次暑假的用車,國榮借我的「佳佳」(他的愛車名)由於與我相處的時間不長,順利逃過我機車殺手的詛咒。(呃,那些只跟我相處一天就出事的車怎說?)

不過「佳佳」也曾經讓我被「好兄弟」跟過啊,這筆帳我還沒算呢!那回和國榮去吃飯,回程路上竟然被「好兄弟」跟,嚇得我屁滾尿流,還去收驚咧。

然後是我現在騎的,美瑩的車。就在八月三日被宵小「借用」,我趕緊去報警。結果呢,竟然在八月四日就被找回來了耶!就在我歡喜去領車的路上,竟然就摔車「雷殘」了... ...。

你說,夠不夠戲劇化?

我不想再「炫耀」下去了,反正我「機車殺手」的稱號可不是浪得虛名的呢!

( 創作小說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ay&aid=198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