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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先比丘經》(1)科判 自序----------------------------------------------------------------------一 甲一 懸論梗概------------------------------------------------------------一 乙一 歷史上的政教問題--------------------------------------------------二 丙一 四姓平等--------------------------------------------------------二 丙二 宗教可輔政治之不足──安定社會----------------------------------三 丙三 彌蘭陀王歷史----------------------------------------------------三 丙四 國王信佛--------------------------------------------------------四 乙二 本經教義主旨------------------------------------------------------五 乙三 本《經》在佛教中佔有極重要位置------------------------------------五 乙四 本《經》的結集----------------------------------------------------六 乙五 本《經》的版本----------------------------------------------------六 乙六 佛經兩大系--------------------------------------------------------六 甲二 解釋經題──《那先比丘經》------------------------------------------六 乙一 十種立題----------------------------------------------------------六 乙二 通別二題----------------------------------------------------------七 乙三 經題解義----------------------------------------------------------七 甲三 解釋譯題------------------------------------------------------------八 甲四 解釋經文------------------------------------------------------------九 乙一 序分(分二)------------------------------------------------------九 丙一 證信序----------------------------------------------------------十 丙二 發起序(分二)------------------------------------------------十七 丁一 那先與彌王前因(分四)--------------------------------------十七 戊一 佛陀避眾索居----------------------------------------------十九 戊二 象王離群見佛(分五)--------------------------------------十九 己一 象王至頭羅叢樹------------------------------------------二十 己二 象王聞法心開悟------------------------------------------二十 己三 象王至誠事佛陀----------------------------------------二十一 己四 佛涅槃象王憂愁----------------------------------------二十二 己五 象王聽羅漢誦經----------------------------------------二十三 戊三 象王轉生為人--------------------------------------------二十五 戊四 兩人各發弘願--------------------------------------------二十六 丁二 那先與彌王後果--------------------------------------------二十七 戊一 兩人遂願生為人------------------------------------------二十七 戊二 求國王為彌蘭--------------------------------------------二十七 戊三 求紗門為那仙(分七)--------------------------------------二十七 己一 那先與象齊生------------------------------------------二十八 己二 那先遂志出家------------------------------------------二十八 己三 那先受持具戒------------------------------------------三十一 己四 頞波曰予激勵------------------------------------------三十二 己五 加維曰予激勵------------------------------------------三十三 己六 那先精進證道------------------------------------------三十八 己七 那先行道人間------------------------------------------三十九 戊四 彌蘭陀王少時--------------------------------------------四十五 戊五 彌蘭陀王治國--------------------------------------------四十五 乙二 正宗分(分四)------------------------------------------------四十六 丙一 彌蘭王索論道者(分六)--------------------------------------四十六 丁一 彌王徵求道人----------------------------------------------四十六 丁二 與野和羅論難----------------------------------------------四十七 丁三 王知尚有高人----------------------------------------------四十九 丁四 介紹那先才智----------------------------------------------四十九 丁五 傍臣舉薦那先------------------------------------------------五十 丁六 那先隨和絕異----------------------------------------------五十一 丁七 那先威神震懾----------------------------------------------五十三 《那先比丘經釋義》自序 《那先比丘經》原是巴利語系的一部重要經典,它很早在東晉時就翻譯出來;可惜是後來的判教判為小乘,於是少人問津,也就被冷落了。 其實,那先雖出生於佛滅三百年部派佛教時期的人物,但它的睿智所通達的佛法,卻是「原始佛法」的再現。在此《經》中,看不到部派佛教小乘的痕跡;而卻隱涵著菩薩乘思想;尤其講到生命實相更是精采。如:「王復問那先言:『人死所趣善惡之道,續持故身神行生耶?更貿他神行生耶?』那先言:『亦非故身神亦不離故身神。』」(《大正》T32,P.708c)這完全述說「不即不離」的中道觀。大乘佛教即此中道觀的發揮延伸。 《佛祖統記》卷四十五云:宋丞相張商英原本秉儒者毀佛,欲撰〈無佛論〉,其夫人曰:「既然無佛,要論箇甚麼?應撰〈有佛論〉才是。」他偶於寺間翻閱《維摩詰經》講到「是病非地大亦不離地大,水火風亦復如是」,倏然會心,因借歸細讀。夫人曰:「讀此經始可著〈無佛論〉。」商英聞而大悟。(《大正》No.415,T19,P.415c)於是潛研此經後,著《護法論》。這也是從「不即不離」的中道悟入佛法的。 三十餘年前我從阿里山下山開始講經,第一部即是在每日學佛會開講此《那先比丘經》。當時就是因此《經》揭露了原始佛教的純樸真義,故樂為先講;以後也曾在蓮德學佛會、法鼓山蘆洲共修處等地講說此《經》,可見此因緣甚深。 佛經須有甚深因緣,方能聽聞研究,與隨興閱讀世間書籍迥異。故祈望見聞者能珍惜敬重,了悟於心,自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在開講之前,略述因緣如此。是為序。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序於法王學會 《那先比丘經》釋論 甲一 懸論梗概 此《經》是彌蘭陀國王與那先比丘作佛法問答之紀錄,關係到歷史上的政教問題。彌蘭陀國王是那裡的人?其歷史如何?他做了國王為什麼還要學佛?以及本《經》在佛教的位置;這些問題是首先必當了解的。 乙一 歷史上的政教問題 丙一 四姓平等 縱觀印度的歷史,由於亞利安人入侵印度,發現被征服的當地土著皮膚黝黑,遂挾著優越感而起種族歧視。以婆羅門教勢力建立出「四姓階級」,遂引起階級間的間隙,導致民族不能團結。試觀在佛前約二百年,大流士(波斯王Darius)入侵印度,由於階級間不能團結抵禦,只好任其蹂躪。這是國家民族的悲劇;這也引起有智之士圖謀援救的動機。 二千五百多年前,釋迦太子的出家動機,除為解脫生老病死外,更大的理想目標,是欲以精神力量援救全人類。所以在佛陀成道後,立即倡導人性平等的宣言,革除婆羅門教權勢教條,打破其「四姓階級」,建立自由平等的佛教。所謂「四河入海,同歸一味;四姓出家,同稱釋氏。」如度化賤民尼提出家,即是事實。印度的傳統文化,賤種是沒有宗教信仰、社會福利的。只能做奴隸及下賤的工作。當時有一位尼提,是首陀羅賤民,專為人除糞。有一天挑糞便在路上,遠見釋迦佛迎面而來,自認為不應以穢物撞見佛陀,所以就彎入岔路避開佛陀,豈知佛陀正從岔路而來,尼提一慌,跌倒在地,滿地污穢,仆身在地上求佛懺悔。佛陀呼叫:「尼提!尼提!」他驚覺佛在呼叫自己名宇,直覺意外,我此賤名怎堪聖人呼叫?抬頭一望,看到佛陀三十二相,神采奕奕,內心驚訝莫名。此時佛陀說:「尼提!你要不要隨我出家?」尼提疑惘的望著佛陀問說:「您是問我嗎?」佛說:「是呀!你要不要隨我出家?」「我這賤種可以出家嗎?」佛說:「佛法平等,無所不容。」於是尼提隨佛出家去了。此時引起大騷動,因為傳統的社會,賤民是不能出家。此事傳到波斯匿王,直覺這是不可能的。國王為了求證虛實,親自前去祇洹精舍問明此事。他到精舍前,看到一個比丘在巨石上縫衣,他表明要謁見佛陀。比丘說待我去通報。經典上以宗教文學記述:該比丘即從巨石沒入,不久又從巨石踴出,告訴國王佛陀請你入內。國王入內,問佛有關尼提出家事是否屬實,佛說:「不但是真實;而且他已在數日內證阿羅漢果了。」國王說:「是否可以令我見他一面?」佛指旁邊站立一位比丘說:「他就是尼提。」國王一見,原來是剛才巨石上縫衣的比丘,大感不可思議。(見《大莊嚴論經》卷七,大正《No.201,T4,P.295a~296b;《賢愚經》卷六,大正No.202,T4,P.397b~c;《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大正《No.2122,T53,P.982b) 以此事可知佛陀的四姓平等,不是口號;而是從僧團中實際建立起來。佛陀建立平等制度,四姓平等,泯除種族間的歧視與隔閡,團結了全印度一切種族。 所向披靡的東羅馬帝國亞歷山大(Alexamda)入侵時,被印度全民團結抵抗,因此而敗退。 佛陀的教義,普遍擴及五印度。因為佛化所及,遂建立孔雀王朝(Maurya Dynasty)等王朝;尤其西元前二四九年,孔雀王朝第三世仁王阿育(Aśoka),便是篤信佛教而以政教合一,統一全印度的大王朝。他以佛家正法勒於石柱,樹立各地,用以治國;並遣使到世界各地宣揚佛法;且分佛的舍利,於世界各地建立八萬四千佛塔,是當時世界上最強盛的王朝。 佛教除建立和平團結的印度大統一之外,更同化後來異族諸王。如彌蘭陀王(Milinda)、迦膩色迦王(Kaniṣka)等,皆推行佛教。這也成為有史以來,政治宗教一體的國家。 丙二 宗教可輔政治之不足──安定社會 佛陀遊方時,有一天清晨遇到一位青年在禮拜六方(東西南北上下),佛陀問他為何禮拜六方。他說:「真實意義我也不知。這只是我父親在臨終前交待我每天須以鮮花素果禮拜六方。我依囑每日皆禮拜六方。」佛說:「徒拜六方虛空,毫無意義。我佛家亦有禮拜六方。」六方就是六倫,能躬行此六倫,才是真實禮拜六方。此與儒家的五倫有異曲同工之妙。如下表: ┌─1.東方、父母────父子有親─┐ ├─2.南方、師生────君臣有義─┤ 佛家六方┼─3.西方、夫妻────夫婦有別─┼儒家五倫。 (六倫)├─4.北方、主僕────兄弟有序─┤ ├─5.下方、親友────朋友有信─┘ └─6.上方、僧侶────儒家缺乏宗教教育的關係。 這就是被記錄成為《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又名《善生經》)(《大正》No.16,T1,P.252)。此經中主張「六倫」,特重「沙門」可佐助政治之不足。因此,有遠見的國王;尤其是異族統治者,更必藉當地盛行的宗教以安撫之,使政治安定。 丙三 彌蘭陀王歷史 東羅馬帝國(中華史書稱大秦國或以其所屬之敘利亞而稱犁靬)自亞力山大帝入侵印度(西元前326年)失敗退回於俄羅斯草原,其東部大夏省總督是希臘人迪奧陀多斯(Diodotus)於西元前250年間,脫離東羅馬帝國塞流古斯(Seleucus)之孫安泰奧卡斯第二(Antiochus )而獨立,遂以原來省名為國號曰「大夏」(Bactria縛底耶)。 迪奧陀多斯歿後,其第四代德彌多利奧斯(Demetrois)乃率領希臘大軍再攻佔阿富汗、入侵印度,於西北印度建立印度大夏國(Indo-Bactrians),並以文化中心的沙迦羅(Sakala,亦譯奢羯羅,舊譯《那先比丘經》中為舍竭國。)為首都。 彌蘭陀王係德彌多利奧斯之族人,初為高附(Kabul,亦譯喀布爾)及旁遮普(Pamjub)總督,後繼為印度大夏國國王,於西元前一三○年率希臘軍進攻印度。他所統治的領土:包括阿富汗、印度河流域、拉伽普大(Rajaputana),及東印度一部分。 彌蘭陀王在位於西元前155~130年(約於佛滅331~356)。他本想以印度人所信仰的宗教來鞏固民心,故極重視當時印度各宗教哲學的研究,並以論辯方式駁倒各宗教的教理思想,故被譽稱為「哲學王」。他躇躊滿志,以為是無能勝者。其臣下告訴他有佛教大法師那先,於是馬上召見那先;但他與那先比丘對話後,卻真誠地歸依佛教,且大力擁護佛教。世人稱他為「菩薩」。此為希臘人在印度建國的全盛時期;亦為希臘人為佛教所同化。《經》就是記錄彌蘭陀王與那先比丘的對話,本來兩人立場互異,經過論辯問答,終趨思想一致;亦即是希臘型(Hellenistic)西方思想與印度型東方思想的融合。 在《大正藏》冊四本緣部中,收入有《雜寶藏經》卷九.一一一經《難陀王與那伽斯那共論緣》,就是此《那先比丘經》片段的異譯。其中記述彌蘭陀王與那先交手的情形。原文引述如下: 「昔難陀王聰明博通,事無不練,以己所知謂無詶敵。因問群臣: 『頗有智慧聰辯之人,諮詢疑事,能對我不?』時有一臣家先供 養一老比丘,履行清淨,然不廣學,即談於王。王問之言:『夫 得道者,為在家得?為出家得乎?』時老比丘即答之曰:『二俱 得道。』王復問言:『若二俱得,何用出家?』彼老比丘即便默 然,不知何對。時難陀王轉復憍慢,時諸臣等即王言:『那伽斯 那,聰慧絕倫,今在山中。』王於爾時欲試之故,即遣使人,齎 一瓶酥,湛然盈滿。王意以為:我智滿足,誰復有能加益於我? 那伽斯那獲其酥已,即解其意,於弟子中撿針五百,用刺酥中, 酥亦不溢。尋遣歸王。王既獲已,即知其意。尋遣使請那伽斯那 ,即赴王命。那伽斯那身體長大,將諸徒眾,在中特出。王心驕 豪,詭因遊獵,路次相逢,見其姝長,即自遙指異道而去。竟不 共語,默欲非之。一切長者,都無所知。時那伽斯那,尋以己指 而自指胸言:『而我獨知。』難陀王將延入宮,即鑿小屋,戶極 令卑下,望使那伽斯那曲躬向伏。然此斯那知欲陷己,即自卻入 (倒退進入),不受其屈。時難陀王即設飲食,與粗食數種食, 食五三匙,便言:『已足。』後與細美,方乃復食。王復問言: 『向云已足,何故今者猶故復食?』斯那答言:『我向足粗,未 足於細。』即語王言:『今者王殿上可盡集人,令滿其上。』尋 即喚人充塞遍滿,更無容處。王在後來,將欲上殿,諸人畏故, 盡皆懾伏,其中轉寬,乃容多人。斯那爾時即語王言:『粗飯如 民,細者如王;民見於王,誰不避路?』(此喻謂粗食如民再多 無用,細食如王雖只一人,眾必避之。)」(大正《No.203,T4, P.492c~493a) 這段描寫彌蘭陀王與那先鬥智的情形,尚未辯論佛法,就已先運操伎倆角力。可知彌蘭陀王的智慧卓犖,而那先更是棋高一籌;非此無以挫彌蘭陀王之銳氣,無以攝服彌蘭陀王之心。 丙四 國王信佛 在佛經中,廣泛記載國王信佛的事跡。例如《舊譬喻經》云: 「昔有國王外出狩獵還,過繞塔為比丘作禮,群臣共笑之。王覺知,問群臣:『有金在釜沸中,以手取可得否?』臣答:『不可得。』王言:『汝以冷水投中,可得否?』臣白王:『可得也。』王言:『我行事射獵,所作如湯沸;燒香、燃燈、繞塔,如持冷水投沸湯中。夫作王有善惡之行,何可但有惡、無善乎?』」(《舊雜譬喻經》卷上,大正《No.206,T4,P.512c) 「昔有國王棄國行作沙門,於山中精思,草茅為屋,蓬蒿為席,自謂得志,大笑言:『快哉。』邊道人問之:『卿快樂,今獨坐山中學道,將有何樂?』沙門言:『我作王時,所愛念多;或恐鄰王奪我國,恐人劫取我財物,或恐為人所貪利,常畏臣下利我財寶,反逆無時;今我作沙門,人無貪利我者,快不可言。以是故言快耳。』」(《舊雜譬喻經》卷下,大正No.206,T4,P.518b) 以上兩則故事的國王信佛,所修的是「解脫道」,為求自己解脫;而若是如阿育王、彌蘭陀國王的信佛則是修「菩薩道」,以執政的力量去推動佛法。 乙二 本經教義主旨 本《經》教旨,講緣起性空,乃直承原始佛教思想。 本《經》《在托顯中道思想,所有對話,來去相因,不落兩邊,而顯中道。 本《經》有承先啟後之功,向上接承原始佛教,向後則啟發後代大乘。 本《經》其急智問答,直顯性空中道,實是中國禪宗問答方式之先驅。 乙三 本《經》在佛教中佔有極重要位置 本《經》教義周延,思想純正,故南傳佛教將此經作為教科書。 五世紀佛音論師(Buddhaghosa)將此經當做準經典。 西洋人也十分重視此經,原於: 1.關係印度地理、政治、經濟、宗教等史實。 2.關係希臘文化融合印度文化之史實。 3.關涉希臘系彌蘭陀王之歷史背景。 4.佛教思想的演進歷史。 乙四 本《經》的結集 佛經不是佛陀生前的著作;而是佛入滅後由其弟子所結集出來的。佛滅後,弟子們將佛所說的法,給予整理編輯,稱為「結集」(samgiti),當時是以口誦方式,經大眾同意而公認。 佛滅後第一年夏天,大迦葉召集五百阿羅漢在王舍城七葉巖結集,史稱「第一結集」。 佛滅後一百年,持戒者耶舍(Yasas )召集七百眾在毘舍離結集,史稱「第二結集」。 佛入滅後二百三十六年,阿育王聽從摩訶目犍連子帝須(Tisia)之言,重新以巴利語(pali)結集,史稱「第三結集」。 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一世及二世,俱信奉佛教。二世王時,由脅比丘之領導,在克什米爾(Kashmin,亦譯罽賓)舉行結集,史稱「第四結集」。 本那先比丘《經》的結集情形;約於第四結集以前集出,至遲亦當在第四結集時所編輯。 按例,佛滅後諸論師之著作,皆應稱為「論」;祇因本《經》說理皆合中道,不異佛陀精神之重現,故緬甸視此為經典;漢譯尊稱為《經》。就像中國之《六祖壇經》因莊重正實,不異佛經,故被尊稱為《經》。巴利藏中,此經原名《彌蘭陀王所問》(巴Milindapanha),是以巴利文編輯,屬於《論》書。由於所說教義殊為正確莊重,故漢譯時把它尊稱為《經》;雖漢譯尊稱為經,但重歷史的日本人,在編輯《大正藏》時,仍將它編入T32〈論集部〉中。 乙五 本《經》的版本 關於版本,《本經》漢譯有「二卷本」及「三卷本」兩種。其翻譯人名皆佚失,附於《東晉錄》。約於東晉時代(西元317年~420年)所譯。兩種皆收入《大正藏》冊32,〈論集部〉中。 古時翻譯經典是極為盛重之事;並非如今人個人翻譯即了事。大致的譯場編制,有:(一)先唸出梵(巴)文者,(二)再由譯者以漢語口譯出意思,(三)然後由筆受者寫成漢文,(四)更有證譯者校對意思的正誤,(五)最後更有潤文者,(六)然後再謄抄流傳,可知是一個大團隊在慎重從事。 考之本《經》的翻譯,極有可能是:由主譯者以漢語口宣意思後,筆受者有兩人分別寫成漢文。兩人落筆詞句稍異,故形成兩種譯本。也許當時選用二卷本為主本,但三卷本也旁流下來,以致成為兩種譯本。 又,或當時唯譯出二卷本,文字簡捷;但後人在研究時或聽講時,在旁行加注文字;後人抄寫,把旁行抄入正文,故文字增多,成為三卷本。 兩本勘對,三卷本比二卷本在行文上較詳細一些,內容並無大異。二卷本文字有精煉簡捷的好處,可能是翻譯時的原文;三卷本更可作為研究的輔助參考。 又「二卷本」脫落一大段經文,故較短;就是在二卷上近尾處:「王言:人有明智,寧能悉知眾事」下,與「作一事成五事耶」之間脫落很大段。(《大正》No.1670A,T32,P.698c行8)今對勘三卷本,即是脫落了「不寧有所不及知」至「凡人身中五知作眾事所成耶」(《大正》No.1067B,T32,P.709a,行23,字11,至P.714a,行16,字16止。)共計約五頁長文;也因此成為二卷。 今開講所用版本,是依大正藏《中二卷本為主,校以三卷本;脫文部分由三卷本補入。 本《經》的異譯,有元魏吉迦夜共曇曜譯的《雜寶藏經》十卷,其中卷九,一一一經《難陀王與那伽斯那共論緣》(大正《No.203,T4,P.492c~49約佔《大正藏》兩格。這只是節錄而已。 乙六 佛經兩大系 ┌─聲聞藏系─巴利文系─《那先比丘經》屬此。 佛經二系┤ └─菩薩藏系─梵文系──北傳大乘經典屬此。 《南傳大藏經》(巴利文系)中,此經名叫《彌蘭陀王所問》。此是以能問人作經名。 甲二 解釋經題──《那先比丘經》 乙一 十種立題 中國古來對經題,有精闢的解析,初為天台的「七種立題」,後人發現尚有 時、處、事三種,故更增入,成為「十種立題」。如下表: ┌──因人──那先比丘經。 ┌─1.人┤ │ └──果人──佛說阿彌陀經。 │ ┌──性法──大般涅槃經。 ┌─單三┼─2.法┤ │ │ └──修法──般舟三昧經。 │ │ ┌──全喻──梵網經。 ┌天台七│ └─3.喻┤ │種立題┤ └──片喻──大佛頂首楞嚴經。 │ │ ┌─因人法─文殊問般若經。 │ │ ┌─4.人法┤ 十種立題┤ │ │ └─果人法─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 │ │ │ 功德經 │ ├─複三┼─5.法喻──────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 │ └─6.人喻──────如來師子吼經。 │ └─具足一─7.人法喻─────大方廣佛華嚴經。 │ ┌8.時───────時非時經(阿含部 │ │ 中)等。 └另三(七種之外)┼9.處───────伽耶山頂經等。 └10.事───────受歲經─每年休夏自 咨以此計戒臘、增受 一歲。 「那先比丘」是人名,故屬第一以「人」立題。 乙二 通別二題 佛經的經題,可分析為「通題」與「別題」。如下表: ┌─那先比丘─別題,別於其他諸經故。 通別┤ └─經────通題,通於其他諸經故。 乙三 經題解義 「那先」為Nāga sena的對音略稱,具云「那伽先那」。「那伽」譯為「龍象」。印度不分龍或象俱稱「那伽」。「先那」有二義:譯「軍」或「時」。 ┌1.軍。「那伽先那」譯為「龍軍」,或「象軍」印度人視 │ 象為最大力者。龍軍則形容所向無敵之軍隊。 「先那」二義┤ 此喻能戰勝生死煩惱魔。《五苦章句經》卷一云:「吾 │ 與心鬥,其劫無數。」(大正《No.741,T17,P.545a) └2.時。那先出生時,其家亦復出生一象,故稱「象時」。 比丘,(巴)bhikkhu(梵)bhikṣu的對音,亦對音作苾芻、〔福-示+火〕芻。出家受具足戒者之通稱,女眾稱「比丘尼」。 ┌─上乞佛法以資慧命。 比丘通義為乞士┤ └─下乞飲食以養色身。 不以威勢顯赫來炫耀,而欲折伏我慢,虛心於一切眾生,故行乞食。《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十五云出家披壞色衣、剃除鬚髮、乞食,能摧伏十種我慢。 (《大正》No.489,T14,P.742c)有興趣者可以披讀。 ┌─下口食─採草合藥、種植樹穀。 ┌1.乞士─不作邪命┼─仰口食─觀星望斗、風雨休咎。 比丘│ ├─方口食─巧言求事、奔走四方。 三義┤ └─維口食─咒術卜算、吉凶禍福。 ├2.破惡──破身三口四,七支等諸惡事。 └3.怖魔──自在天魔王波旬,因比丘受戒時魔宮震裂, 此喻出家持戒之決志,欲愛諸魔事怯退。 「經」,是梵sūtra(修多羅)之義譯。 ┌原義應譯作「線」;原是貫穿東西的線,如念珠、項鍊、花鬘等線。 經┤ ┌─貫穿零碎的佛言,攝持佛法而不散失。 └義為「貫穿、攝持」┼─如念珠用線貫穿。 ├─中國改「線」、而譯為「經」。 └─經亦有貫穿義,如織布以經絲貫穿緯絲而成布匹。 中國貴經而賤線,故譯為「經」。若直譯為「線」,即成《金剛線》、《法華線》等,殊為不雅。又因中國古聖之書都稱「經」,故隨此方而譯為「經」。 中國古來訓「經」義為「常、法」;更有訓為「經,徑也」。如下表: ┌1.約「教」說─經乃萬古不變之教法,天魔外道不 │ 能更改。 ┌常─不變┼2.約「行」說─經所說理,為正行之法。 中國經義┤ └3.約「理」說─永不磨滅的真理。 └法─軌持義。約「行」說─是軌持義。 常法合之,謂不變之修行法則;更有訓為「經,徑也;為通往聖域之路徑」,故解為不變的路徑。須知此皆中國人解「經」的歧義,是中國聖人的「經」義;非印度梵語「修多羅」的原義。 「修多羅」雖譯為「經」,但是佛經的「經」與中國原有古書之「經」義有別。「修多羅」具譯為「契經」,以別他教之經。 ┌─契理─上契諸佛之理。 契經二義┤ └─契機─下契眾生之機。 ┌─契理不契機─雖合佛理,眾生不能接受─曲高和寡。 不契┤ └─契機不契理─雖受眾愛,不能契合佛理─歌謠情調。 《雜阿毘曇心論》說「經含五義」,如下表: ┌1.出生義─出生諸義故。 ├2.泉湧義─義味無盡故。 經含五義├3.顯示義─顯示諸義故。 ├4.繩墨義─辨諸邪正故。 └5.結鬘義─貫穿諸法故。(《大正》《No.1552,T28,P.931c) 《本經》原是編入巴利文藏中,原名叫《彌蘭陀王所問》,而無「經」字, 編在《論集部》中。中國人尊之,才稱為《經》。 甲三 解釋譯題 所謂「譯題」,是指所署翻譯者的名字。此經譯題上唯書「失譯人名,附東 晉錄」。 「失譯人名」:佛經原是印度的梵文或巴利文翻譯成漢文。在翻譯時, 原都有署上譯者名字,但此《那先比丘經》翻譯者的名字,已經遺佚。 雖遺失譯人,但並非偽造,因南傳巴利藏中有此經,名《彌蘭陀王所問》 〔(巴)Milindapanha〕。裡面內容大同小異。巴利藏中經文比漢譯的經文,多出好幾倍長。是因為東晉翻譯時的巴利文本,就如漢譯的這麼長;但是巴利文本,在印度的傳習中,它不斷被增補資料,所以至今比漢譯本長了好幾倍。故知漢譯本尤近於原始型態。 「附東晉錄」:東晉,晉元帝以後,遷都於建康。(西元434-442)在東晉時代有四本經典目錄,皆佚;但僧祐《出三藏記》收錄此經。 ┌─《綜理眾經目錄》──釋道安─晉寧康二年。 東晉四├─《二秦錄》─────釋僧叡─姚秦時。 錄皆佚┼─《眾經錄》─────釋道流.竺道生─東晉時。 └─《經論都(別)錄》─支敏度─東晉成帝時。 研究佛經,第一必先審查是否偽經。古來偽經甚多,在道教中除《老子》(道德經)、《莊子》二書外,餘如《化胡經》、《太平經》、《清靜經》、《感應篇》等,皆是偽造;秘密結社宗教杜撰更多,如《收圓龍華經》、《彌勒古佛下生經》、《彌勒真經》等皆屬偽經;佛教中如《三世因果經》、《高王觀音經》、《天地八陽神咒經》、《滅罪童子陀羅尼經》等,皆無譯者,亦屬中國人杜撰。今佛教有許多道場廣印《金剛心總持論》(金剛果論、大乘金剛經論),裡面譯題雖有「後趙天竺僧佛圖澄譯」 ,但這是秘密結社宗教偽造之書,不可不慎。欲判定是否真正佛經,必從「譯題」研究,譯主是否有翻譯該經。故「譯題」是判別真偽的重要依據。 甲四 解釋經文 乙一 序分(分二) 一本佛經中,依其內容有三段含義,稱為「佛經三分」。如下表: ┌─序分──法會緣由,引入理域的前緣─如前奏。 佛經三分┼─正宗分─正說理法,闡述道理────如正奏。 └─流通分─咐囑流通,傳揚後世────如後奏。 「佛經三分」,東晉時,道安法師盛名遠播,當時慕名來拜見者絡繹不絕。有一位當時的智哲習鑿齒特地來拜謁,道安問:「您尊姓大名?」他口氣豪大的說:「四海習鑿齒。」道安自說:「我是彌天釋道安。」後人因此稱道安為「彌天」。道安首先說出「經有序、正、流通三分」。當時之人不很相信,後來《佛地經論》傳來,中說經有三分,與道安之說相符,時人稱「彌天高判」。 在「序分」中,又有「通序」與「別序」之分。如下表: ┌─通序─證信序─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等文。 序┤ └─別序─發起序─說法原因。如《金剛般若經》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 城乞食……敷座而坐,引起須菩提讚歎「希有世尊 !」揭起序幕。 本《經》為佛滅後331年以後之作品,不是阿難耳聞,故「證信序」中無「如是我聞」之句;亦即缺少「信成就」與「聞成就」。 本《經》有主(佛)成就、處(祇樹給孤獨園)成就、時(時諸比丘)成就、眾(諸比丘僧……九十六種道)成就,有如「通序」格式。 ┌證信序─從「佛在舍衛國」起,至「日於佛前聽經」。 序分┤ └發起序─從「佛自念人眾日多」起,至「人適發言便豫其所趣」止 。 正宗分─從「王語傍臣言:是間寧有明經沙門能與我共難經道否」起,至「佛悉知分別解之。王言:善哉善哉!」止。 流通分─從「那先言:夜已半,我欲去」起,至「為那先作禮」止。 丙一 證信序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諸比丘僧、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天、大臣、長者、人民,及事九十六種道者,凡萬餘人,日於佛前聽經。 【語譯】: 佛陀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當時那些比丘僧眾、比丘尼、優婆塞、優 婆夷、諸天、大臣、長者、人民,以及事奉九十六種外道者,約有一萬多人,每天在佛陀面前聽佛講經。 【解釋】: 「佛」:圓滿人格的完成者。可分理事二門來解釋: (一)約事: 「佛」為十方諸佛通號,凡覺悟究竟真理,皆名為「佛」。這裡單指歷史上二千五百餘年前生於印度的釋迦牟尼佛。 (二)約理: 「佛」具云「佛陀」,為梵語Buddha的對音,中國人好略,只稱「佛」而略去「陀」。佛陀漢譯為「覺者」,意思是覺悟的人;但何以不直譯為「覺人」?因覺悟成佛者,不單限於人,凡一切眾生皆得成佛故。 舉例:亞利安人歧視印度土著如那伽族(nāga,龍)或迦樓羅族(garuda,大金翅鳥)為畜生(非人);又視捷急勇健的藥叉族(yakṣa)為鬼類等,都以非人視之;然佛都加以化導而成佛。如龍女是那伽族人,被婆羅門歧視為畜生,這就是種族歧視。故佛陀打破階級制度,只要大開圓覺,都能成佛。龍女就在八歲時聞佛說法而成佛。故將「佛陀」譯「覺者」,範圍更寬廣。 「覺者」所覺內容,即是緣起性空,是為宇宙人生的實相。 「覺」,包括三重含義:自覺、覺他、覺滿。 (一)自覺:自己覺悟。 (二)覺他:不但自覺,兼發心度人。 何以一定要度他?唯是自度難道不行嗎?義如下表: ┌1.宇宙人生都是由緣起互依而幻現,一切生命都是息息相關, │ 無獨立自存者。若唯自覺,必不圓滿,故須覺他。 覺他三義┼2.在「捨」無量心中,捨棄自他分別,即會實行自利、他利、 │ 自他俱利的「自通法門」。 └3.教學相長,從覺他的行為來考驗自己,成長自己,以成自度 即是度人。 例如本《經》那先比丘其師父敕令含一口水去乞食,他遇到一位施主信心堅定,那先知道若為彼說法,必定會開悟,於是違背師令吐水說法,對方聞法開悟,自己也因此開悟,證入初果。證明度他亦能自度。 (三)覺滿:即覺行圓滿,含三義: ┌1.自他俱利臻至圓滿。 覺滿┼2.始覺奔向本覺圓滿。 └3.悲智雙運、福慧雙修,兩足尊圓滿。 「覺」的層次,由淺至深,有階位不同,如下表: ┌1.不覺──凡 夫┐ ├2.錯覺──文人哲士┼未覺。 覺位分類┼3.邪覺──外 道┘ ├4.自覺─┬滅阿羅漢─┐ │ └護阿羅漢─┼正覺。 ├5.獨覺──辟支佛──┘ ├6.覺他──菩薩────等覺。 └7.圓覺──佛─────無上正等正覺。 古來許多中國人解「佛」字云:「佛者覺也。」這是不完全的誤說。須知「佛」是佛陀的略稱,雖只唸一佛字,實則仍是「佛陀」兩字的意思。故應說「佛者覺者也」方正確。猶如解「記者」說:「記者者,記也。」這就有缺失;應云:「記者記錄新聞的人。」這才圓滿。所以解「佛」字時,應云「佛者,覺悟之人。」 「在」:有三義: 1.法身佛無所不在。如緣起性空之法,亙古如斯常在。佛上忉利天為母說法三個月,回來時,大家爭先恐後去迎接佛,須菩提聞知,覺得性空法身才是真佛。即在窟中觀空;而蓮花色化成大梵天王最先見佛。此時佛卻說須菩提在石窟中觀空,是最先見佛。這就是依法身空慧為真佛,佛是無所住,無所不在。 2.此是約歷史上的釋迦佛,既有垂跡,故有所在。 3.久居曰住,暫住曰在。 「舍衛國」:(巴)Sāvatthī(梵)Śrāvastī,又漢譯為室羅筏悉底。 是中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以城名為國號。 ┌1.聞物─謂產物名聞諸國。 舍衛二義┤ └2.豐德─謂國中財寶豐足,人多善良有德。 「祇樹」:「祇」是「祇陀」(梵Jeta)之略,祇陀是波斯匿王太子,此云「戰勝」。波斯匿王與鄰國交戰凱旋,夫人適生此子,故以為名。「樹」是「樹林」(vana),為祇陀太子所施,故名「祇樹」。 「給孤獨園」:是梵語Anāthapiṇḍikassa-ārāma的意譯。給孤獨是波斯匿王的大臣,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即樂善好施義。以其常施孤獨者,故人稱「給孤獨」。 ┌給─周濟幫助。 給孤獨┼孤─失去┬恃─(喪母)──┐ │ └怙─(喪父)──┼困苦伶仃。 └獨┬鰥─無婦┬包括無子女─┘ └寡─無夫┘ 「園」:即花園,本為祇陀太子所有,經由給孤獨長者以黃金佈地購施於佛。故稱「給孤獨園」。 須達長者為兒聘婦,為方便而住宿王舍城的刪檀長者家,卻見刪檀長者整夜忙於辦供。問明原因,得知是為供佛,因此漏夜急往禮佛。聞佛說法得法眼淨,於是請佛接受供養,佛問有沒有精舍。須達即願在舍衛國購置精舍,佛遣舍利弗隨往勘地,唯見祇陀太子花園樹林蓊鬱,最為合適。即與祇陀太子洽購,祇陀不賣,佯謂以黃金佈地方許。須達果以真黃金佈滿遍地。祇陀要求共施,須達不允。祇陀遂謂樹木並無佈金,歸於我有。若不共施,則砍伐樹木。須達只好答應共施,故名「祇樹、給孤獨園」。 「比丘僧」:比丘注,見「解經題」。 「僧」是「僧伽」之略,乃(巴)sāṃgha之對音。漢譯為「眾」,即「團體」,原是出家與在家和合之佛教大團體。此處標名「比丘僧」則專指出家的 男眾比丘團體。 佛教的僧團,應包括八眾,非單指出家人。 ┌(1)比丘(bhikṣu)─────二五○戒。 ├(2)比丘尼(bhikṣunī)───五○○戒。 ├(3)式叉摩那(sikṣamānā )─六法(兩年察驗)。 僧伽┼(4)沙彌(śrāmanerakā )──十戒。 ├(5)沙彌尼(śrāmanerikā )─十戒。 ├(6)優婆塞(upāsaka )───三歸五戒。 ├(7)優婆夷(upāsikā )───三歸五戒。 └(8)菩薩(bodhisattva )──菩薩戒。 「僧伽」包括上說八眾,一般人誤以為「出家人」叫做僧,那是誤會。其實,出家人叫「沙門」;不叫「僧」。又,在家眾團體,稱「菩薩僧團」;尤其一個比丘,還不能稱「僧」,要四個比丘以上方稱「僧」。(印度僧伽是以二十人以上的團體;四人以上小組織稱「伽那」)。中國古來即混淆誤用,以訛傳訛,一個比丘也稱為「僧」;甚至比丘個人也自稱「慚愧僧某某」,這是錯誤的。 義淨三藏去印度取經,看到印度僧團不自稱「僧」,於是記錄下來,他人未返,先託人帶回,即是《南海寄歸內法傳》,其卷三云: 「凡有書疏往還,題云求寂某乙,小苾芻某乙……住位苾芻某乙 ;……不可云僧某乙;僧是僧伽,目乎大眾,寧容一己輒道四人 ?西方無此法也。」(《大正》No.2125,T54,P.220a) 義淨雖如此呼籲,但國人根本不予理會,還是一直錯誤下來,延燒到至今還在錯誤。如「推敲」典故。《唐詩紀事》載:「賈島赴舉至京,騎驢賦詩,得『鳥宿池邊樹,僧推月下門』之句,欲改『推』作『敲』,引手作推敲之勢,來決,不覺衝大尹韓愈,乃具言。愈曰:『敲字佳矣。』遂並轡論詩。」大詩人賈島、韓愈都把「僧」誤會為出家人,而不知是「眾」義。試想「眾敲月下門」,多麼滑稽? 有外道倡說「時值三期末劫,普傳收圓,不求其道,不能避末劫,參禪念佛都是後天功夫,頂多只能成氣天仙。」為作偽證,故假藉扶乩,說印光法師降乩,述說他以往只有念佛、不信天道,沒求一指玄關,故只成氣天仙而已。其乩文名《印光法師結緣訓》。文云: 「俺提筆告眾等聽我訴言,思想起當年事珠淚漣漣,不由我印光僧 心中悲歎,…….只因為未得道理天難返,雖行善只落個氣天大仙 ,……都以為唸經文死生能脫,那曉得淨土法難脫循環。……」 (此乩文民國32年以前即已偽造,民國32年十二月,上海佛學院出版「妙法輪月刊」中載「闢××道偽託印光法師降乩」一文。) 乩文中有「我印光僧」句,即錯會「僧」是「比丘」;又不知僧是眾義,「我印光」只是一個人,不可稱「僧」;今犯大錯,可知此乩文是不學無術的外道所杜撰。因當時淨土宗極盛,以為打垮印光即可打垮淨土宗,而瓦解佛教;但乩文偽造不妙,若是印光法師豈有自稱「我印光僧」之理?今台灣到處有外道印贈此文,大家應注意。 「僧伽」義為「和合眾」,有「理和」與「事和」二義。如下表: ┌(1)理和──同證究竟涅槃,心心相契,無有軒輊─勝義僧。 理事二和┤ ┌1.身和同住─和樂共住┐ │ ├2.口和無諍─言語柔和┼佛教形態┐ └(2)事和即├3.意和同悅─禪悅相同┘ ├─世俗僧。 六和合┼4.見和同解─思想融洽┐ │ ├5.戒和同修─規戒同遵┼佛教實質┘ └6.利和同均─經濟均衡┘ 佛教理想在理和的勝義僧,但卻著重在事和的實際表現。 佛說「六和合」制度,不單用於佛教教團,更提供全世界人類所共行的理想法則。 ┌1.身和同住─居住和樂、彼此安住無擾。 ├2.口和無諍─言論柔和、尊重他人言論。 社會中六和合之運用┼3.意和同悅─意願平和、各暢正當娛樂。 ├4.見和同解─見解融和、抒發各家思想。 ├5.戒和同修─信仰規範、共持正道倫理。 └6.利和同均─經濟發展、均富經濟生活。 佛說六和合之二因: (一)針對四姓階級不平等,賤族無宗教信仰、教育等自由;亦無經商、耕農、置產、社會福利等權利,是極不合情理,不自由、不平等的階級制度。佛說六和合,為合理化、平等化、自由化的社會制度。 (二)佛世時十六大國間戰爭不息;國際間不能和平共存,是由於利益不均,信仰歧異等不能相容彼此異見所致;故佛倡說六和合,改革國際間的猜忌、陰謀等紛爭,建立居住、言論、民主、學術、信仰等自由,以及利益均衡的經濟制度。能成為和樂共住的國際公約。因此,六和合,非但用於佛教中,佛意是要提供給國際間和平共存、利益均等的大綱,猶如聯合國憲章。 佛教實際存在有四種僧伽,如下表: ┌1.勝義僧──已斷煩惱,證悟勝道。 ├2.世俗僧──勤修道法,演說教理。 四種僧伽┼3.啞羊僧──不研經藏,不能說法。 └4.無慚愧僧─破佛戒律,不知悔改。 另有菩薩僧,本《經》中沒有標出,因為本《經》屬於聲聞藏系經典,非菩薩藏系故。「菩薩僧」則專指在家菩薩的團體。故知「僧伽」是佛教的大團體;乃出家及在家菩薩的大團體;而菩薩僧,原指在家的團體,後來出家眾回小向大,故亦包括出家眾為「菩薩僧」。 「比丘尼」:出家之女眾。 「優婆塞」:(巴)upāsaka的對音,此云「近事男」,即親近事奉佛法的男眾。「優婆夷」,指在家事佛女眾。 「諸天」:六欲天、色界天等天眾。天眾之五欲享受勝於人;但由於情 欲熾盛,尚在煩惱生死中,未得解脫。如耆婆與目犍連尊者,原是好友,耆婆先亡,生忉利天上。有一次目犍連上升忉利天,遠見耆婆乘車載諸天女疾馳而來,耆婆只揮手招呼,車即駛過。目犍連見他如此無禮,以神力將其車停住,問他為何沒禮貌。他說:「我們急去享樂,無暇敘舊。我尚念是好友,故舉手招呼;要是別人,怎會招呼?」目犍連感嘆生天實在恐怖,連朋友都不加照會,只顧享樂,如何解脫生死?這個故事透過宗教文學的敘述,表達了生天是不可靠的。 生天雖然享樂,但有五衰之苦。即在天壽將盡時,會有五衰現前,如下表: ┌1.衣裳垢膩┐ ├2.頭上花萎┤ 五衰┼3.身體臭穢┼五衰出現後,即命終墮落他趣。因此,天必聞法,才 ├4.腋下汗出┤能轉生善道;否則又再墮落。 └5.不樂本座┘ 通常在經典中可見的有:四天王天、忉利天、梵天來護法聽法;其天王既來聞法,當然其天子、天眾都齊來聽法。 人道比天道更能學佛,更易成佛,故一切諸佛皆於人間成正覺。如《方廣大莊嚴經》卷三云:「諸佛如來出現於世,不於天上而成正覺轉妙法輪;但於人間示現成佛。」《大正》No.187,T3,P.553c);這是由於唯人間可堪學佛、成佛。地獄 太苦,根本無法學佛;天上太過享樂,也不堪學道;而唯有人間苦樂參半,可利學佛。又人更具三種特性勝過諸天,如下表: ┌1.憶梵┐ 人┼2.行勤┼三事勝於諸天。故唯人間最是學道最好良機。 └3.勇猛┘ ⑪「長者」:是居家而有地位財富者。有點類似中國的員外。長者具有十 德。如下表: ┌1.姓貴──非賤種姓。 ├2.位高──必有權勢。 ├3.大富──財富豐足。 ├4.威猛──勇猛威勢。 ├5智深──權謀智慧。 長者十德┼6.年耆──年高德重。 ├7.行淨──人品高潔。 ├8.禮佛──信佛禮敬。 ├9.上歎──國王讚歎。 └10下歸──眾民歸仰。 ⑫「人民」:普羅大眾。 ┌1.婆羅門──婆羅門教祭司。 ├2.剎帝利──國王及文武百官。 包括四姓階級┼3.吠舍───士農工商百姓。 └4.首陀羅──賤族奴隸的土著。 ⑬「事」:事奉、信仰、修學,依之為真理。 ⑭「九十六種道」:包括一切外道。 ┌佛法為「內道」,反求自心故;異於異教事奉外在之神故。 何名外道┼佛法之外為外道,「心外求法,名為外道」。 └離「內自證」而在實相之外摸索,故名「外道」。 ┌1.燒紙焚疏、撥筊抽籤。 ├2.靈魂不滅,死為鬼魂。 ├3.靈性離體,大我合一。 ├4.業可轉代,功過相抵。 ┌1.內外道(佛教內之外道)─附佛外道 ├5.吐納運氣,打通脈絡。 外道┤ ├6.適時降道,秘密傳授。 └2.外外道佛教外之外道)─九十六種 ├7.神通巫術,靈異預言。 外道。 ├8.扶乩飛鸞,天機警世。 ├9.災劫將臨,逃災救劫。 └10.神佛轉世,唯己是正。 九十六種外道: (一)計我論:計執有一個永恆不滅的「神我」,人死只是肉體。此有多種,如下表: ┌1.即蘊我 ┌我常恆、周遍。 ├2.離蘊我─┼我常恆、量不定。 │ └我常恆、量至細。 計我論┼3.非即非離蘊我。 ├4.蘊我相在┬我大蘊小、蘊在我中。 │ └我小蘊大、我在蘊中。 │ ┌過去無我,今有我。 └5.三世計我┼過去有我,今無我。 ├今有我,未來無我。 └今無我,未來有我。 ┌常論─────我及世間常住。 ┌1.斷常論┼斷論─────計身死而斷滅。 (二)二端論┤ └半常半無常論─斷常各半。 │ ┌有邊論────世界有邊。 └2.二邊論┼無邊論────世界無邊。 └半邊半無邊論─世界半有邊半無邊。 ┌1.因中有果論─數論。 (三)謬因論┤ └2.因中無果論─勝論。 ┌1.無因論─偶然論。 ├2.自然論─自然而生。 ├3.虛空論─無中生有。如中國老子曰:「天下之物,生於 │ 有,有生於無。」 ├4.宿命論─宿作論。 │ ┌他化自在天生┐ │ ├大自在天生─┤ ┌無極老祖。 (四)出生論┤ ├大梵天生──┤ ├無極老母。 ├5.神作論┼那羅延天生─┼如中國的┼瑤池金母。 │ ├摩醯首羅天生┤ ├元始天尊。 │ └韋紐天生──┘ └明明上帝。 ├6.本際論─萬物從本際生─如中國的「道」、「氣」、「無極 │ 」、「天命」。 ├7.唯物論─萬有從四大生,終歸於四大,如順世派。 ├8.陰陽論─計初生一男一女,合生萬物─尼犍子外道。如明末 │ 羅蔚群偽造的「古佛天真收圓考證龍華經」說:天 │ 地之初,由伏羲與女媧孕育人類。 ├9.時間論─時生一切。 └10.方位論─方生一切。 ┌1.壽者論─一切法乃至草木萬物皆有壽命。 (五)神遍論┤ └2.泛神論─山川草木土石水火等皆有神。 ┌1.物淨論┬入恆河水等洗罪。 │ └拜火焚滅罪。 ├2.苦行論┬持雞狗牛戒 (六)修作論┤ └投灰、曝曬、倒立、裸形、拔髮等。 ├3.供祀論┬吉祥論─供奉日月星辰、風火雷雨,以求吉祥。 │ └害命論─以殺害犧牲供神祈福。 ├4.相應論─煉氣修定與真我相應─如中國道家長生術。 └5.禪定論─無想定、非非想處定。 ┌1.聲顯論─聲體本常住,由緣而顯。 (七)聲論 ┼2.聲生論─聲本無體,由緣而生,生已即常住。 └3.非聲論─撥無聲體。 (八)捕鰻論──事不死天,詰之,矯亂以對,屬詭辯派。 丙二 發起序(分二) 丁一 那先與彌王前因(分四) 戊一 佛陀避眾索居 佛自念:人眾日多,身不得安。佛意欲捨人眾,去至閑僻處,坐思念道。佛即捨人眾去,入山至藂樹間,其樹大有神。佛坐其下思念道。 【語譯】: 佛陀自己想到:「聽法的人眾日益增多,自己不得安寧。」佛陀就捨離人眾而去,進入山中到叢林間,那棵大樹有神棲止。佛陀坐在這棵大樹下正思念道。 【解釋】: 「人眾日多」:佛所說法的實質,就是講宇宙人生真正實相;能引人入勝,開悟見道,故來歸附者,日益增多。 「身不得安」:人眾既多必造成煩擾,難得安逸。佛權示不安,在啟示人應當知苦。 「佛意欲捨人眾,去至閑僻處」:此示意修道者必注意自心清淨,約 有五意: 修習禪觀者,應在空閑僻靜處用功。因為「聲是禪刺」;若在噪音喧囂處,不易得定慧。 見道者在作自內證經驗的保任,是必須時時刻刻提撕,不得受外界干擾所動,故須在僻靜處用功。 度生原即一件苦事,弟子眾多,人性複雜,是非蜂起;若道力淺小,實不堪其擾,甚至感到痛苦。因此有些證阿羅漢果後,猶不敢度生,而成「滅阿羅漢」。今佛所權示者,即在提醒修菩薩道者,都屬於「護阿羅漢」(大阿羅漢),在度生途中,覺得需要加強自己道力時,則可暫時放下工作,潛修一陣再出來。 佛證悟後,盡其生命在度生,毫無畏懼任何艱難;但在面臨徒眾們的是非紛擾而可能影響自內證經驗時,佛則每天仍就坐禪攝心念道;甚至曾經一、二個月謝絕外緣,專精念道自修。 佛雖閉門自修,但在外的影響力卻召感徒眾們的精進。是則自利即在利他。佛權示不安而捨眾自修,在引大眾出塵精進,不放逸之義。可知佛雖成佛,仍不斷攝念精進。佛陀持行「安那般那」(數息)至入滅最後一剎那方止。佛已證悟,都不放逸,何況是博地凡夫,更應自我鞭策。 「念道」:即心注念於道法,如念於四念處、四諦、十二因緣、觀法等。 「藂樹間」:藂即「叢」的俗字。此謂叢林大樹間。 「樹大有神」:此樹高大茂密,有神守護。古人以為大樹必有神附身 其間,方能長青不枯。如台灣阿里山神木(民國48年火燒),由於樹齡三千年,被稱為「神木」。 又,日據時代,日人在阿里山大量砍伐巨樹。有一迷信傳說,巨樹被伐,樹神不安;工人夜聞呼號聲,輒發生山難、疾病等,於是建立「樹靈塔」以安奉之。每逢春秋二季,都要舉行隆重祭祀,嘉義清華山開通法師也曾經被邀請主祭。現在樹林伐盡,祭祀也廢了。 佛教不主張樹本身會成神,因樹木本身屬植物是無情,故樹不可能變成神。「有神」是說有神靈附身其上。若以為樹大會成神,那是迷信。 佛教說,有些精靈本身沒有道行,自己不能獨立,必依附草木才得以生存。此寓義有些學人自己本身沒有見地,沒有自證,而必依憑某一教理,或仰依某全權之神者,這種人都被稱為「附木精靈」。此最常見於禪師們呵斥那些依倚教義而無見地者。 《僧祇律》云:『佛世時有闡陀比丘,須木造房。有薩羅樹林,便往伐之,持用成房。爾時林中有鬼神依止此林,語闡陀言:「莫斫是樹,令我小弱男女暴露風雨,無所依止。」闡陀答言:「死鬼促去!莫住此中,誰喜見汝?」即便伐之。時此鬼神即大啼哭,將諸兒子詣世尊所,世尊知而故問:「汝何以啼哭?」答言:「世尊!尊者闡陀伐我林樹,持用作房,我男女大小風雨曝露,當何所依?」爾時世尊為此鬼神隨順說法,憂苦即除。去佛不遠便有林樹,世尊指授令得住止。佛呵闡陀:「如來一宿住止是處,左右有樹木與人等者,便為塔廟,是故神祇樂來依止,云何惡口罵之?」(《法苑珠林63,《大正》》No.53,P.768a) 又《四分律》,佛亦不許斫神樹,斫者得突吉羅罪。(同上) 好好的大樹,具有神聖特異處,甚至有觀賞乘涼之價值,興意斫之,有失慈心。佛尚制比丘不可恣意踏踐青草,何況是砍伐大樹?此亦在培養慈心。 「樹大有神」,其實可解作:此樹巨大,有神聖特異處,故能傲雪凌霜,雄踞屹立。如阿里山神木的「神」,是讚此木非常神聖,而不是說此木變成鬼神妖怪。因此,神木原義是「神聖的樹木」。何志浩將軍曾作〔神木頌〕詩,由闕漢騫書,勒石在旁。正是頌此神木的雄奇神聖。這是台灣先民富有詩意遙想的藝術涵養,才稱為「神木」。不過很可惜,後來有一位不學無術、沒有藝術氣質的首長巡視阿里山,不知「神木」原義,以為是神怪荒誕,所以把它改為「巨木」。現在你們上阿里山,再也找不到「神木」的名牌,感受不到神聖雄偉、崇高深邃的氣氛了! 「佛坐其下,思念道」:印度修道者,大都進入山林。這是印度地理環境因素,天氣燠熱,居家煩悶,不易心靜;若在山林樹下,清涼安謐,容易悟道。所以佛陀坐禪,也要找一株高壯魁梧、枝葉蓊鬱的神木,可避免日晒雨淋,安心念道。 如今在場各位,想坐禪念道,是否也一定要到深山去找一棵神木?拉拉山神木、阿里山神木、溪頭神木,每天遊客不絕。若再入深山,可能衣食斷絕,如登山者迷路山難一般。 台灣氣候溫和,家中與山上差不多。能在山中小住當然更好,然在家亦無大礙。其實真正的「神木」並不遠人,神秀不是明白告人:「身是菩提樹」嗎?雖然惠能的反說「菩提本無樹」,更證明這種無自性的空樹,才是真正的菩提樹啊!依此自家的菩提樹(自覺)為因地法行,才是正行。坐此樹下,方真念道。 戊二 象王離群見佛(分五) 己一 象王至頭羅叢樹 去樹不遠,有群象五六百頭,中有象王賢善,知善惡之事,譬如人狀。象輩眾多,周匝象王邊;諸小象走居前水中,走戲撓撈水令濁惡;諸小象復走居前食噉美草,走戲蹈踐其上。我眾大多患,是諸象及小象子,撓撈水令濁惡,令草不淨,而反常飢飲濁惡水,食足踐之草。象王自念:我欲棄是諸象,去至一僻處快耶!象王即棄諸象而去,轉行入山到頭羅藂樹間。 【語譯】: 距離大樹不遠處,有一群大象五六百頭,其中有一象王非常賢能善良。能知道一切善惡的事,就像人一樣。那些象眾們繁多,周匝圍繞在象王身邊;那些小象競走在前水流中,戲走撈水變成渾濁;那些小象又走在前面吃食嫩美鮮草,嘻戲踐踏草上。我殊覺太多苦患,這些群象與小象撈攪流水使它渾濁,使鮮草轉成不淨,反使我饑飲濁水,吃腳踏之草。象王又自念:我應離棄這些群象,去到一個偏僻處比較爽快呢!於是象王就棄離群象而去,展轉走入山中到頭羅叢樹間。 【解釋】: 「中有象王」:為什麼獨取大象而不說其他動物,如虎豹鹿羊呢?因為印度人觀念,在動物中具最大力者即是那伽(nāga龍象)。龍象是雄聖的象徵。如佛稱「阿羅漢」為龍象。 《雜阿含經.1079經》云:『大龍者,謂漏盡阿羅漢。』(《大正》No.99,T2,P.282c)大龍即「大龍象」(Maha nāga)。印度人龍與象都稱「那伽」(梵nāga) 本《經》以「象王」象徵漏盡阿羅漢,要喻說那先比丘是證果的大龍象。 《證道歌》云:『龍象蹴踏潤無邊。』又曰:『象駕崢嶸漫進途,誰見螳螂 能拒轍?』又曰:『大象不遊於兔徑,大悟不拘於小節。』 這段由象王受群象的撓擾而覺痛苦,寓意在提醒人們身處滾滾塵勞之中,難道不覺煩擾嗎?難道不思出離嗎?能思出離者是智人,沈淪不覺者,即是庸愚凡夫。 「撓撈」:《大正》作〔手+毛〕,電腦無此字;別本作「撓」(音ㄋㄠˊ)。撈,音ㄌㄠ;撓撈,攪動的意思。 「頭羅藂樹間」:頭羅是樹名。原稱缽多(梵ashwattha),意譯為吉祥,果實叫「畢缽羅」。佛陀在此樹下修成正覺,故尊稱為「菩提樹」(覺樹)。藂是叢的異體字。 己二 象王聞法心開悟 象王見佛坐樹下,心大歡喜。即前到佛所,低頭屈膝為佛作禮,卻在一面住。佛自念:我棄眾人來在是樹間,象王亦棄眾象來到是樹間,其義適同。佛為象王說經言:「佛於人中最尊,象王於象中最尊。」佛言:「我心與象王心適相中。今我與象王俱樂是樹間。」象王聽經,心意即開,解知佛意。 【語譯】: 象王看到佛坐在樹下,內心極大歡喜。就走到佛所,低頭屈膝向佛敬禮,退到旁邊安住。佛自心念道:我棄離眾人來到這樹林間,象王也棄離象眾來到這樹林間,這個意義完全相同。佛陀為象王說經法道:「佛陀是人群中最崇尊的,而象王也是在群象中最崇尊的。」佛又說:「我內心跟象王的心,剛好是一致的。我現在跟象王都喜好在樹林間。」象王聽到這經法,心意立即開朗,理解佛的真意。 【解釋】: 「象王見佛,心大歡喜」:宿植善根,早結佛緣,故一見佛而心悅。不種善根者,無意於佛法,雖見佛亦不悅;甚至辱罵、反對。 「低頭屈膝為佛作禮」:內心恭敬,自然表露於外,會低頭屈膝作禮。若是我慢貢高、驕傲成性者,即不肯俯首。中國禪宗六祖惠能說:「禮本折慢幢。」 「佛自念:我棄眾人來在是樹間,象王亦棄眾象來到是樹間,其義適同」:佛與象王皆厭離煩囂,悉具出塵意。如實知世間苦,方知出離其苦,而斷其苦因;更如實知寂滅,解脫之樂,而實踐出離之道。唯有具「出塵」之心,方能辦「入世」之道。故佛法為「世出世法」。非單是消極出世。 「佛為象王說經言」:佛說法度生,恆不失時;於緣熟者,必諄諄而誨;於無緣眾生,亦不多說一句。象王因累世種大善根,故能遇佛,而佛必為說法。 「佛於人中最尊」:九界共尊,故名世尊。 佛陀所證悟者,是最高最勝最圓滿的解脫境域。故名「無上者」(巴.anuttara阿耨多羅),謂平等而無有更上者。如《增一阿含經.三寶品》云:「諸有眾生二足、四足、眾多足者,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至尼惟先天(色界頂天)上,如來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大正》No.125,T2,P.602a)又《雜阿含經.卷四十九.1308經》云:「於諸天人中,等正覺最上。」(《大正》No.99,T2,P.360a)這都是譽稱「佛陀」為九界眾生中最上者。 到底佛陀那一點是天、人無法及得上呢? 《雜阿含經卷四十四.1188經》云:「無有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神、世人,於世尊所,戒具足勝、三昧勝,智慧勝,解脫勝,解脫知見勝。」(《大正》No.99,T2,P.322a) 佛陀成就五分法身,最尊最勝,故為人天所共尊。 「象王於象中最尊」:龍象象徵阿羅漢,而象王則是喻阿羅漢中更傑出者。 阿羅漢有兩種:(一)修「解脫道」而唯自度者,大乘佛教稱它為「定性聲聞」,因為唯求自度,故修解脫道而自得解脫;對於度化眾生,則是道力未足,雖是漏盡阿羅漢,而不敢涉世度生,即成為「滅阿羅漢」。也因此被後來的大乘佛教批評為「小乘人」者。 (二)漏盡阿羅漢而能發大心入世度生,或回小向大者即是「護阿羅漢」,亦即「大阿羅漢」。如佛陀的十大弟子等,弘範三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拔濟未來。這些都是「大阿羅漢」。也就是龍象中之王。具此大心大力大慈悲者,稱為「象王」。 在自標為大乘佛教的中國,動輒批評聲聞為「小乘」、「自了漢」,這是不妥當的。並非聲聞證阿羅漢都是小乘、自了,其實像那先比丘這種大龍象,大阿羅漢,正是我們應該效法學習。一般人批評南傳為「小乘」自了漢,唯有自度。若果真如此,南傳佛教,早就衰亡,何能留傳至今? 其實大、小分別應從發心大小來畫分。發心廣大,念念在廣度眾生者,即成大乘;發心狹小,念念唯求自己解脫者,即成小乘。「法」的本身沒有大小;而根機發心有大小。又「小」,其心細,保守原來規則,不敢踰越。其好處,可保佛法存真,不變質;其缺點則難以適合時宜,無法方便度生。「大」者,其膽大,原則不變,方法從權。跟進時代巨輪,求新求變。好處是能適合時代潮流,廣度眾生;但其缺點容易把佛法變質;混合外道。 「佛言:我心與象王心,適相中」:「中」去聲。我的心意和象王心意,剛好是一樣的。指厭棄煩擾,趣求寂靜之心相契合。亦寓: (一)佛心與大阿羅漢心,涵蓋相投,心心相印。 (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象王聽經,心意即開,解知佛意」:宿因待緣而發,今一遇開示,立即萌芽。頓開佛慧,解知佛法意趣。 象雖畜牲,畜生靈慧者,亦通人言;何況佛音隨類得解。 己三 象王至誠事佛陀 象王即視佛所彷徉經行處,以鼻取水灑地,以鼻撈草掃地,以足蹈地令平好。象王日朝暮承事佛如是。 【語譯】: 象王看到佛陀每天所彷徉經行的地方,用長鼻取水灑地,用鼻捲撈雜草當掃帚掃地,並把凹凸不平處用腳踏平,以利經行。象王就這樣每天早晚承奉事佛如此。 【解釋】: 「象王即視佛所彷徉經行處」:「彷徉」是來去不止貌;亦即徜徉散步狀。「經行」是動態的禪修,坐禪是以靜態體驗,而經行是以動態在體驗。動靜二法,交替運用,可以調濟身心,容易體悟。 經行方法,在佛教中極為重要,不異坐禪的功能。中國禪宗則從「經行」演變成跑香,是參禪重要方法之一。所以「經行」,是攝心念道、體驗自內證的一種來去步行方法。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8經》云:「『云何名為沙門法行、婆羅門法行?』佛告阿難:『於是比丘,飲食知足,晝夜經行,不失時節,行諸道品。』」(《大正》No.125,T2,P.820a)又,《佛說七處三觀經》云:「經行五德:(1)能走,(2)有力,(3)除睡,(4)飯食易消不作病,(5)為行者易得定意,已得定意為久。」(《大正》No.150,T2,P.879a) 「以鼻取水灑地,以鼻撈草掃地,以足蹈地令平好」:日常經行處, 不宜有坑洞或凹凸不平。因為在坦平處經行,身心平隱,易專精念道;若崎嶇不平、步伐蹣跚,甚至顛蹶,則無法心定。 《雜譬喻經》卷下云:「昔舍衛城中有豪貴梵志,財富無數,聰識明慧;然墮邪見,不信善,謂呼無益。時舍利弗以道眼見,念是長者宿有大福,得為豪富,念食故不復造新,必還三塗,當往度之。便現神足,當其坐前,持缽而住。時梵志方坐飲食,見舍利弗,甚大恚,即推門撾打,盥手已還坐食,亦不請坐,亦不遣去。食竟洗手漱口,含一口水,吐著舍利弗缽中言:『持是去,相施是。』舍利弗言:『使汝長夜受福無量。』即還去。長者懼恐行訴言,使人尋之。舍利弗徑還精舍,以水和泥,泥佛所經行處,白佛言:『彼慳貪見施一口水,今用泥佛經行處,願佛經行其上,使彼長夜受福無量。』佛即為經行三昧。長者所遣伺候者,具見如是,還白長者:『佛所棄輪王位,行作沙門持缽求食,非有貪求也;欲度眾生故耳!』具以本末說之。長者大悔有不事心,舉家大小,盡詣佛所懺悔謝過,愚癡無狀,願恕重殃。佛為受自歸,為其說法,疑結解除,得不退轉。」(《雜譬喻經.卷下》《大正》No.205,T4,P.506c) 故事中舍利弗度化長者之慳貪,經佛說法而證不退轉,其主要關鍵在舍利弗持長者一口水和泥填平佛經行處,請佛經行其上、行「經行三昧」為其植福,而受感動。此中意味著:(一)佛每天經常經行。(二)亦間接說明經行處當修整平坦。 「象王日朝暮承事佛如是」:象王日日如此奉佛不曾間輟,足見其恆心與虔敬。 莫謂已入滅,今無佛可事奉,無法學象王行徑。其實,我們「日日抱佛眠,朝朝還共起」,若於此蹉過,怎是真學佛?吾人修道、事奉佛法,從朝至暮,念念在道,無有間歇空檔,日日如是、時時如此,道無不成。 己四 佛涅槃象王憂愁 佛久後般泥洹去,象王不知佛所在,為周旋行求索佛不得,便啼垂淚,愁憂不樂,不能飲食。 【語譯】: 經過久後,佛般涅槃去了,象王不知佛的去處,卻周旋行走要求索佛而不得,便哀傷垂淚,愁憂而不快樂,甚至哀傷得不能飲食。 【解釋】: 「佛久後般泥洹去」:「般」是梵語pari對音,意思是「完全」或圓滿。 「泥洹」,是「涅槃」異譯。「涅槃」是梵語nirvāṇa、巴利語nibbāṇa的對音,義為「熄滅」;指各種貪欲、瞋恚、愚痴等煩惱火熄滅的境界。 佛教的解脫,不是死後的境界;而是所得的涅槃乃是活生生現證;非死後的境界。所謂「現法涅槃」(梵「dṛṣṭadharma-nirvāṇa 」,即「於現法中得涅槃」)。 此處的「般涅槃」,「般」本來是「完全」義;但後來成為入滅的用語,故此處指佛入滅。 「象王不知佛所在,為周旋行求索佛不得,便啼垂淚,憂愁不樂,不能飲食」:象王未悟,未見性空,故不知佛之所在;若發覺諸法緣起性空,即是見法,見法即是見佛;發現此生命奧秘,則佛無所遁形。 【論義】: 《稻芉經》云:「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見法即是見佛。」(《大正No.709,T16,P.816c);這是說當見到緣起性空,就是見到法,見法就是見到佛。故知緣起等於法,法等於佛。然而這箇緣起性空法,本自如如不動,所以佛無所從來,亦無所從去,本自如如,豈有去向?《景德傳燈錄》卷十二云: 「光涌禪師,僧問:『如何是妙用一句?』師曰:『水到渠成。』 問:『真佛住在何處?』師曰:『言下無相,也不在別處。』」(《大正》No.2076,T51,P.294b) 3 又,《景德傳燈錄》卷十二云: 「裴休,守新安日,屬(希)運禪師初於黃蘗山捨眾入大安精舍, 混跡勞侶掃灑殿堂。公入寺燒香,主事祇接。因觀壁畫,乃問是 何圖相。主事對曰:『高僧真儀。』公曰:『真儀可觀,高僧何 在?』僧皆無對。公曰:『此間有禪人否?』曰:『近有一僧投 寺執役,頗似禪者。』公曰:『可請來詢問得否?』於是遽尋運 師。公睹之,欣然曰:『休適有一問,諸德吝辭,今請上人代酬 一語。』師曰:『請相公垂問。』公即舉前問,師朗聲曰:『裴 休!』公應諾。師曰:『在什麼處?』公當下知旨,如護髻珠。 曰:『吾師真善知識也,示人剋的若是,何汩沒於此乎?』寺眾 愕然。(《大正》No.2076,T51,P.293a~b) 若能當下腳跟點地領旨,則知佛菩薩高僧入滅之處。 己五 象王聽羅漢誦經 時國中有佛寺舍,在山上,名加羅洹寺。 【語譯】: 當時國內有一佛寺,建在山上,名「加羅洹寺」。 【注釋】: 佛寺常建於山林,因可遠離塵囂;其石階青苔,蒼松古木,靈秀鍾毓;浸潤其間,塵勞盡釋,融入大自然懷抱,物我一如。 須知:這不是指深邃高山,而是淺近之山。因佛制定佛家精舍蘭若不得雜在闤闠之中;亦不得離聚落太遠。因為不能脫離人群,且乞食容易。所以不得超過五百弓之距離;亦即最遠不超兩三公里處。 中有五百沙門,常止其中,皆已得阿羅漢道。 【語譯】: 寺中住有五百個出家人,恆常居住其間,都是已證得阿羅漢果者。 【注釋】: 古時大寺容納數百人,甚至數千人,常有之事。古時之寺,即司教育,有如今之高等學府。故經常有千百人。 「沙門」:是印度出家修道者之通稱,包括佛教及外道,皆如此稱呼。 巴利語samaṇa,梵語śramaṇa,又音譯「舍囉摩拏」、「娑門」、「桑門」、「喪門」等。 ┌─勤修戒定慧, 義為「勤息」┤ └─息滅貪瞋痴。 《增一阿含經》卷四七,世尊偈曰:「沙門名息心,諸惡永已盡;梵志名清淨,除去諸亂想。」又曰:「何故名沙門?諸結永息,故名沙門。」﹙《大正》No.125,T2,P.802a~b﹚ 佛教「沙門」中,依根機不同,學佛程度不同,可分為四種沙門。如下表: ┌勝道沙門─能滅煩惱而證勝道者──如佛與獨覺。 ├示道沙門─斷惑證真而宣說正法者─如舍利弗、富樓那。 四種沙門┼命道沙門─勤修善法而滋長慧命者─如阿難以戒定慧為命。 └污道沙門─毀壞戒行而污穢佛道者─如摩訶羅老比丘喜盜他物。 「阿羅漢」:斷三界見思惑,出離三界生死之聖者。 ┌應﹙平聲﹚供─斷一切惡,應受人天之供養,值得供養。 阿羅漢具三義┼殺賊﹙壞冤﹚─殺滅煩惱賊。 └無生─────證無生法忍,生死已盡,不受後有。 【論義】: 「阿羅漢」不是男人的專稱,俗云「羅漢腳仔」,指「光棍漢」。因此,外道即誤會羅漢是男人,而又見觀音菩薩畫相好像女人,遂誤會菩薩是女人。如外道書籍《皇母十三嘆》云:「回想起初鴻蒙天地始判,東土裡真悽慘無有人煙,三山坡捨親生血酒下咽,迷住了眾羅漢菩薩淑賢。囑罷了血心語母子離散,眾菩薩眾羅漢哭喊連天。」此即誤會羅漢為男子、菩薩為女子。 常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常以是日誦經至明。 【語譯】: 經常是在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恆常在這六齋日中誦經到天明。 【注釋】: 佛制佛弟子於六齋日更加用功。故住眾在「六齋日」誦經至明。 《摩訶般若經》卷十四亦謂此六日為「六齋日」。 《四天王經》卷一曰:「佛告諸弟子:齋日責心慎身守心,諸天齋日伺人善惡。」﹙《大正》No.590,T15,P.118b﹚ 時,象王亦在山上止於寺中,象王知有六日誦經,至其日當行入寺中聽經;諸沙門知象王意聽經,欲誦經時,須象王來乃誦經。象王聽經至明,不睡、不臥、不動、不搖。 【語譯】: 當時,象王也在山上住在寺中,象王知道每月有六日須誦經,到了誦經日就會進入寺中去聽經;那些沙門知道象王的心意要聽經,就在要誦經時必等象王來到才誦經。象王聽經到天明,不睡、不臥、不動、不搖。 【注釋】: 喜聞佛經,即是學佛最初條件。 聽經不睡、不臥、不動、不搖,即專精心意,全神貫注,投入法海。 戊三 象王轉生為人 象王數聞經,承事佛故,後象王以壽命盡死,死後便化為人,作子生婆羅門家。 【語譯】: 象王經常聽聞誦經,以承事佛的緣故,象王後來因壽命盡了死亡;死後便轉生為人,生在婆羅門家作人兒子。 【注釋】: 象王是畜生道,因聞經事佛,種植善因,故能轉生人道。人道方利於修學佛道。 在六道輪迴中,唯有人道真正可堪修學成佛;其餘如三惡道太苦,難修佛法;天道太樂亦無心學佛。故唯人道苦樂適中,可堪學佛。「人」有三事勝於天道,即憶梵、行勤、勇猛,這三德是天眾無法及得。故真正學道、弘法,必在人道中最為適宜。 以後年長大,不聞佛經,亦不見沙門,便棄家去,入深山學異道,在山上止。 【語譯】: 後來年紀長大了,沒有聽聞佛經,也沒有看到出家沙門,於是就棄離家庭,進入到深山去學外道,住在山上。 【注釋】: 既種下佛法種子,種子必會發芽,故不以居家俗緣為滿足;也因此想聞佛經、見沙門,而棄家入山學道。祇因當時未值遇佛法,故學外道。 近比亦有一婆羅門道人,俱在山上,相與往來,共為知識。 【語譯】: 附近也有一個婆羅門的梵志,都一齊在山上,互相往來,共結為善知識。 【注釋】: 「近比」:比破音,《廣韻》毗至切,去寘,並,國語音ㄅㄧˋ;近也。如王勃詩云:「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比鄰即近鄰。又如《證道歌》云:「比來塵鏡未曾磨,今日分明須破析。」比來即近來。 象王轉生為婆羅門兒子,後來離家學婆羅門道,所住山上亦有一同道往來共相琢磨研究。 良師益友,是學道中策勵動力。 戊四 兩人各發弘願 其一人自念言:「我不能於世間懸憂苦老病,死後當墮地獄、畜生、餓鬼、貧窮中。用是故,我欲剃頭鬚、披袈裟,欲求羅漢泥洹道。」 【語譯】: 其中一個人自己念道:「我不能在世間種種憂愁苦惱衰老病中,死後當會墮入地獄、畜生、餓鬼、貧窮困苦中。因為這樣,我要出家剃除鬚髮、披著袈裟,要求得阿羅漢涅槃境界。」 【注釋】: 此人即象王轉生者,由聞佛經,故有出塵意,不戀三界。 ┌憂┐ ┌世─時間┐ ├苦┴心┐ ┌畜生┐ 世間┤ ├繫掛┼老┐ ├死墮┼餓鬼┼三惡道。 └間─空間┘ └病┴身┘ ├地獄┘ └貧窮─貧苦道 知世間無常,無常故苦;知苦則發出離心,故欲出家證無學。 其有一人自念:「我願欲求作國王得自在,令天下人民隨我教。」今如是。 【語譯】: 其中另一人自念道:「我願意求作國王,可以得一切自在,使天下所有人民都隨我教化。」現在兩人發願就是如此。 【注釋】: 此婆羅門發願作國王統治全國,人民都隨其教化而安樂,能得心應手,無諸困難。此與前一位發願出家證阿羅漢,自是不同。出家證阿羅漢果,乃出世解脫生死;作國王乃入世統理天下,若不再學佛,可能造業淪入生死。 然而兩人默契,同為度生而發願。一以出家阿羅漢接引眾生,度脫生死;一以在家國王擁護佛教。如此佛法方能大行於世;若缺其一,則難成其事。因此,兩人雖發願不同,其目的卻是一致。國王以護法立場,發出難題而善問,才能使那先暢宣佛法教義。此國王之功不可沒,所以當時之人稱他﹙彌蘭王﹚為菩薩。 婆羅門外道之修學,最後還是以佛法為歸極。可知唯佛教才是真正解脫之道。 「今如是」,三卷本作「兩人共願如是」。現今如是共同發願,各以不同立場來闡揚佛法,共襄盛舉。 丁二 那先與彌王後果 戊一 兩人遂願生為人 久後,二人各命盡,俱生世間作人。 【語譯】:經過久後,兩人各個命終,都出生世間作人, 【注釋】: 「久後」:兩婆羅門共同發願以後,經過良久方命終。 「俱生世間作人」:以前世之修學善業,感得作人。 戊二 求作國王為彌蘭 其一人前求作國王者,生於海邊為國王太子,字彌蘭; 【語譯】: 其中一個人發願求作國王的,生到海邊作為國王的太子,名字叫彌蘭; 【注釋】: 「求作國王者」:願作國王的婆羅門,隨宿願故,生於海邊為彌蘭太子。 此處證知「發願」的力量,引導人的方向。「願」是學佛的「原動力」。每一位佛菩薩,都從發願中推動其度生事業與證無上正等覺。所以《金剛般若經》一開始即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即發願證於無上正覺。 世間諸有力量,願力最大;所有堅固者,願力最堅。「願力」即俗稱之「志」。立下弘願,終必成就。 「彌蘭」:是巴利語Milinda 對音,又對音作彌蘭陀。他是德彌多利奧斯的族人,初為高附﹙Kabul.喀布爾﹚及旁遮普﹙Pamjub﹚總督,後繼為印度大夏國國王。於西元前一三○年率希臘軍進攻印度,統治西北印及東印度一部分。 戊三 求作沙門為那先﹙分七﹚ 己一 那先與象齊生 其一人前世欲剃頭作沙門求羅漢泥洹道者,生於天竺,字陀獵,與肉袈裟俱生。其家有一大象同日生,天竺名象為那,父母便字為那先。 【語譯】: 另外一人前世發願要剃頭出家作沙門求證阿羅漢涅槃道的人,轉生在天竺, 名叫陀獵,與肉袈娑﹙胎衣﹚一起生下。他家剛好也同時生了一隻大象,天竺稱象為那伽,因此其父母就給他取名叫那先。 【注釋】: 象王所轉生的婆羅門,以聽佛經故,發願出家證羅漢道;又以宿願故,生於天竺國。 「天竺」:即印度﹙india﹚的對音。又譯為身毒、申毒、天篤、乾竺、賢豆、身豆、天豆、哂度、印土、印第亞等,今通稱印度。 三卷本作「生於天竺罽賓縣」。 「字陀獵」:取名字叫「陀獵」。「陀獵」是巴利語Dharm的對音,義為「保持者」。即「最後身的保持者」。因與肉袈裟俱生,是前生出家,保持到今生,故稱陀獵,即保持最後身。 《別譯雜阿含經》卷九云: 「天以偈問云:『比丘得羅漢,盡諸有漏法, 如是滅結者,住於最後身, 偽說言是我;偽說言非我。』 世尊以偈答曰:『比丘得羅漢,盡諸有漏法, 如斯滅結者,住於最後身。 內心終不著,我及以非我, 隨順世俗故,亦說我非我。』」﹙《大正》No.99,T2,P.435c﹚ 最後身不論是「非我」或「我」,只是言數。那先比丘保持此最後身以證羅漢道;且以此最後身,廣行佛法度生。 「肉袈裟」:應是裹在身上的胎膜。 「有一大象同日生」:大象即稱為象王。大象與那先同生,寓義表示那先即大阿羅漢。佛謂大龍象即無漏大阿羅漢。今不與其他動物同生,而偏與大象同生,可知其寓義深遠。 「天竺名象為那」:「那」即「nāga」譯為「那伽」的略稱。 「父母便字為那先」:父母因此將他取名為「那先」。 「那先」即「Nāga-snea」譯為「龍象─時」。即龍象出生之時。又譯為「龍象軍」。即戰勝一切魔敵的象軍。大阿羅漢之「殺賊」即以龍象軍殺滅煩惱賊也。那先宿世是大象,事佛聞經;後轉生婆羅門,發願為沙門證阿羅漢果。這是以宗教文學手法來表達,寓義那先先驗性智慧之卓越。 己二 那先遂志出家 年十五六,那先有舅父字樓漢,學道作沙門,大高才,世間無比,已得阿羅漢道,能出無間入無孔,自在變化,無所不作;天上天下人民及蠕動之類,心所念、皆豫知之,生所從來,死趣何道。 【語譯】: 那先年至十五六歲,他有一個舅父名字叫樓漢,出家學道作沙門,具有龐大高超的才能,世間諸人無能相比;已證得阿羅漢道,能出無間隙、入無孔竅,自在變化,無所不作。天上及天下諸人以及蠕動含靈的動物,其心所動念都能預知,乃至生時從何來、死時趣往哪一道,都完全預知。 【注釋】: 那先有一位舅父名叫「樓漢」,出家學道作沙門已經證得阿羅漢果。六種神通。如下表: ┌(1)天眼通─能徹視幽微─死趣何道,皆徹見。 ├(2)天耳通─能徹聽聲響─巨細聲音,能徹聞。 六神通┼(3)宿命通─能徹知往事─生所從來,能徹知。 ├(4)他心通─能知他心念─天上天下人民蠕動,心所念皆豫知。 ├(5)神足通─能任意變化─出無間入無孔,自在變化,無所不作。 └(6)漏盡通─斷一切煩惱─已得阿羅漢道。 「生所從來,死趣何道」,三卷本作「自知所從來」。 【論義】: 佛經中常講「神通」變化,這是經典結集者,利用「宗教文學」來描述見道、見法、見諦﹙即中國人說的開悟見性﹚經驗。由於「神通」是神秘經驗,不可以言說,而見性經驗也是不可言說。而可言說的教理謂之「言詮」;不可言說的見性經驗,屬於「行詮」。佛經中即廣用「行詮」的神通來彰顯非理論言詮的見性經驗。一般宗教哲學強調道不可說,結果都說了。如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孔子的「予欲無言」等,都是說了;唯佛經更巧妙方法,將不可言說的「見性經驗」用離言的「神通」來寓表,可說是最上乘的說法。神通有兩種:(一)異相神通,飛天鑽地神通變化。屬於外道所崇尚的神通。(二)寓義神通,經典中所說神通都有寓義,寓表見法見性的性境。故不得只看在表相上的神變。所以佛教的「神通」之說,是以「宗教文學」來寓義見性經驗的內容。由於在體驗到性空實相時﹙見道見法時﹚,六根作用就超出常人的範圍。因為所接觸的六塵通達其無自性,如地的堅相、水的濕相、火的熱相、風的動相皆已空無自性,堅者不成為堅,高低上下也不成為高低上下。所以說成可以穿山入壁,騰空入海;都在說明六塵境界的虛幻,可以任意變化了。這是性境的內容,非意識分別可以思量忖度。實義如下表: ┌(1)天眼通──所見一切色法皆清淨──性空無執。 ├(2)天耳通──所聞一切聲塵皆清淨──聲無自性。 六通寓義┼(3)宿命通──徹知宿世因果皆清淨──往事皆幻。 ├(4)他心通──徹知他人心念皆清淨──念皆虛妄。 ├(5)神足通──一切變化皆空無住著──身心無住。 └(6)漏盡通──一切煩惱盡消無孑餘──煩惱本空。 所以佛教雖不否定神通;但也不許弟子現神通。如《長阿含經.卷十六.第三分堅固經第五》云:「佛告堅固:『我終不教比丘為婆羅門長者居士而現神足上人法也;我但教弟子於空閒處靜默思道,若有功德當自覆藏,若有過失當自發露。」﹙《大正》No.1,T1,P.101b﹚ 又,《大智度論》卷三十七云:「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為如意神 通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天耳智故、不為他心智故、不為宿命智故、不為天眼故、不為漏盡神通故行般若波羅蜜。何以故?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尚不見般若波羅蜜,何況見菩薩神通?」﹙《大正》No.1509,T25,P.332a﹚ 釋尊所以禁止徒眾們耍神通,是因這些超常態的神秘經驗,往往會隨著識心的執著而興起魔障;它必有迷妄的副作用──驚世駭俗的幻作,而失去平實無華實相體驗。所以中國的禪宗呵斥「神通」為「聖末邊事」,不得追求。如《景德傳燈錄》卷十一,仰山慧寂禪師云:「我今分明向汝說聖邊事,且莫將心湊泊;但向自己性海如實而修,不要三明六通。何以故?此是聖末邊事。」﹙《大正》No.2076,T51,P.283a﹚ 那先至舅父所,自說言:「我喜佛道,欲作沙門,為舅父作弟子,寧可持我作沙門?」樓漢哀之知其宿因,即聽作沙彌受十戒。日誦經,思惟經戒,便得四禪,悉知諸經要旨。 【語譯】: 那先去到舅父地方表明自己心意說:「我喜好佛法,想出家做沙門,作為舅父弟子,能夠聽許我出家作沙門嗎?」樓漢悲憫他,知道他宿世善因,就聽許他出家作沙門而受沙彌十戒。他每天精勤誦經研究,思惟經戒真義,就進入四禪定境,悉知諸經的重要旨意。 【注釋】: 「我喜佛道」:那先自己自動至舅父所「自說言」欲出家,是宿慧使然。 非受人誘引。一般人誤會出家是因情場失戀、事業失敗、走頭無路,故出家。本《經》下文有彌蘭王問:「你們是居於什麼因緣而出家?」那先言:「我們是想棄離世間苦惱,不復更受後世苦,故出家。」王又問:「出家人都這樣而出家的嗎?」那先言:「不全是這個原因而出家;其中有負債而出家的;有被通緝而出家的;有貧窮而出家的;而我只是想脫離愛欲苦惱,滅今世勞苦,而至心求道作沙門。」可見那先的出家是發自正慧,非情場失意等。佛教界出家眾,當然也有因失戀、債務、貧困等因出家,但畢竟少數,大都是「我喜佛道,欲作沙門」而出家者。其實,即使是因情場失意等而出家,只要實心學法,終能解脫,又有何妨? 「樓漢哀之」:其舅證阿羅漢,知其宿因,故哀憫之聽許出家。「哀之」是悲憫之。 「沙彌」:未足二十歲出家之男子。即須受「沙彌」戒。「沙彌」:梵語śramaṇa、巴利文samaraṇa的對音,具云「室羅摩尼羅」。意思是息惡行慈;或譯「求寂」,欲求涅槃圓寂。沙彌有三品,如下表: ┌1.驅鳥沙彌─七至十三歲。小兒出家,阿難不敢度,佛言若能 │ 驅逐缽食之鳥者聽度。﹙非驅逐曬穀麥豆等。﹚ 三品沙彌┼2.應法沙彌─十四至十九歲。正合沙彌之位,以其五歲依師調 │ 練純熟,堪於更進具足戒。 └3.名字沙彌─二十至七十歲。本是比丘之位;以緣未及,故稱 沙彌之名字。﹙見《行事鈔》下四﹚。 「十戒」:出家沙彌所受十戒。 1.不殺生、2.不偷盜、3.不婬、4.不妄語、5.不飲酒、6.不著花鬘、好香塗身、7.不歌舞觀聽、8.不坐臥高廣大床、9.不非時食、10.不捉金錢寶物。 「思惟經戒」:佛經與戒經。有《沙彌戒經》。 「四禪」:色界第四禪。三界中,「欲界」是生活在情欲的世界。「色界」的色是物質,修禪定而尚未脫離物質生活者。「無色界」是脫離物質,以其厭棄色法﹙物質﹚,而完全進入精神的禪定中。沒有物質的依賴,故稱「無色界」。三界總述一切眾生的心理世界有三種層次。今那先的心境,已進入到色界的第四禪境界。 ┌初禪─離生喜樂地。 色界├二禪─定生喜樂地。 四禪┼三禪─離喜妙樂地。 └四禪─捨念清淨地。 佛在王舍城,無敢為剃髮者,唯有童子,名優波離,為佛剃髮。兒父母在佛前合掌立。佛言:「甚能剃髮,但身太曲。」父母教兒小直。佛言:「善能剃髮而身太直。」父母語言:「莫太直。」佛言:「善能剃髮而入息太粗。」父母語云:「莫粗入息令佛不安。」佛又言:「善能剃髮而出息太粗。」父母語:「莫粗出息令佛不安。」時優波離入出息盡,入第四禪。佛告阿難言:「優波離已入第四禪,汝取其刀。」阿難奉教,阿難持故盛髮器收世尊髮,佛言:「不應以故器盛。」時有瞿波離王子,將軍征討來索佛鬚髮,佛與。王得,不知所安,佛言:「安金塔銀塔雜寶塔中。時彼王子還國。起佛髮塔,此是世尊在世時塔。」﹙《四分律第四分》.第四卷.《經律異相》卷15,《大正》No.2121,T53,P.76b﹚ 「悉知經要旨」:在禪境中思惟經法,一念中諸法具足朗然現前,諸經旨要,悉皆明瞭。 己三 那先受持具戒 時國中有佛寺舍,名「和戰寺」。中有五百沙門,皆得羅漢道。 【語譯】 當時國中有一佛寺,名叫「和戰寺」。其中住有五百個沙門,都是得阿羅漢果者。 【注釋】: 「和戰寺」:三卷本作「〔和+心〕戰寺」。《聖語藏》本作「和鄲寺」。這只是巴利語對音。 其中住眾有五百沙門,已皆證阿羅漢果。可知佛滅後數百年間證果者尚多。 其中有第一羅漢名「頞波曰」,能知天上天下去來現在之事。 【語譯】: 其中有一位道行第一的阿羅漢,名叫「頞波曰」,能知天上天下過去現在未來的事。 【注釋】: 和鄲寺中有一位道行最高的阿羅漢名叫「頞波曰」,具足六通,能知十方三 世諸事。在印度的經典,喜用宗教文學來形容一個人的道行,說他具有六神通,能徹知過去未來之事,其實是在寓義徹底見法,即中國人講的明心見性。超脫了物質時間之種種阻礙,故以六神通來寓義。 那先年至二十,便受大沙門經戒。便到和戰寺中,至頞波曰所。時五百羅漢適以十五日說《大沙門戒經》,在講堂上坐。大沙門皆入,那先亦在其中,諸沙門悉坐。 【語譯】: 那先年至二十歲,就受出家的具足戒。之後就到和鄲寺裡,去親近頞波曰。此時剛好遇到五百阿羅漢每月十五日說《大沙門戒經》,聚集坐在講堂上;那先也在其中,跟所有沙門一起坐下來。 【注釋】: 沙彌滿二十歲,即可受具足戒。「大沙門經戒」即是大比丘戒﹙具足戒)。 「大沙門戒經」:是出家眾的戒本。 那先受比丘戒後,開始參學,首先到和鄲寺參頞波曰。 佛制比丘僧半月誦戒,和鄲寺遵行佛制不失,故十五日誦說戒經。 己四 頞波曰予激勵 頞波曰悉視坐中諸沙門心,皆是羅漢,獨那先未得羅漢。頞波曰言:「譬若揚米,米正白中有黑米,即揚為不好。今我坐中皆曰清淨,獨那先黑,未得羅漢耳!」 【語譯】: 頞波曰完全看穿在座所有沙門的心,都是證得阿羅漢,唯有那先未證得阿羅漢。頞波曰說:「譬如用簸箕篩米,正在白米中卻雜著一粒黑米,這就是篩揚不乾淨。現在我這個法會中都是清淨潔白的,唯有那先是黑的,尚未證得阿羅漢而已。」 【注釋】: 頞波曰為激勵那先,故意指擿出,令其精進證道。 「揚米」:即篩米,篩揚出米糠雜物。 「米正白中有黑米」:自是非純白之米,故有缺陷,此喻眾皆清淨獨 唯那先未證阿羅漢,如白米中之黑米。 印度人常以白黑喻淨穢、善惡、脫縛等。如稱善業謂白業,惡業為黑業。 那先聞頞波曰說如是,大憂愁,起為五百沙門作禮出去。自念:「我不宜在是座中坐。譬若眾師子中有狐狗,我從今以後不得道不入中坐。」頞波曰知那先意,以手摩那先頭言:「汝得羅漢道不久,莫愁憂。」便止留那先。 【語譯】: 那先聽到頞波曰說這樣的話,感到很憂愁,就起來向五百沙門頂禮然後離去。自己心念:「我不適合參預在大眾中。譬如在獅群中雜著狐狗一樣,我從今以後若沒有得道決不參預大眾中坐。」頞波曰知道那先心意,用手摩那先頭說:「你過不久就會得阿羅漢道,不用憂愁。」便慰留那先。 【注釋】: 那先聽頞波曰擿指自己如黑米沾染白米,便自慚愧,生大憂愁。他自思不宜雜在清淨眾中,而獨自未漏盡。故自念作譬如獅子群中有狐狸狗,殊為不類。故自奮志,若不悟道,決不再入眾中坐。 佛經喻佛為師子,佛說法威神、發大音聲,震動世界,如「獅子吼」。《證道歌》云:「獅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又《大智度論》卷七謂佛為人中獅子,凡所坐若床若地,皆名「獅子座」。﹙《大正》No.1509,T25,P.111a~b﹚ 能自作反省、自我慚愧;更能奮志精進,是學佛證道的重要條件。那先能自己反省、且奮志於道,正合頞波曰激勵之意,故呼那先到座前,以手摩其頂安慰道:「汝過不久,即得羅漢果,不必憂愁。」便想留止那先。 己五 加維曰予激勵 那先復有一師年八九十,字加維曰。其中有一優婆塞大賢善,日飯加維;那先且為師持缽行取飯食具。師令那先口含水,行到優婆塞家取飯食具。 【語譯】: 那先另外又有一師父,年齡八九十歲,名字叫「加維曰」。其中有一位居士 極虔誠善良,每天以飯食供養加維曰;那先則每天為師父持缽去取飯食。師父令那先口中含水,不能講話,去到居士家取回飯食。 【注釋】: 另有一師名叫「加維曰」,年紀已經八九十歲。有一優婆塞居士極虔誠奉事佛法,每日供養飯食給加維曰;而那先事師,要為師到優婆塞家取回飯食供奉其師。「日飯加維」的飯,破音上聲,《廣韻》扶晚切,上阮,國語ㄈㄢˇ;是動詞,以飯供養吃食的意思。如《史記.九二.淮陰侯傳》:「有一母見信飢,飯信。」 其師令那先口中含水去取飯食回來,是禁其說話,以防口過。 優婆塞見那先年少端正,與人絕異,有名字,智慧廣遠,有志能說經道。優婆塞見那先,前為作禮,叉手言:「飯諸沙門日久,未曾為我說經者;今我從那先求哀願,與我說經,解我心意。」 【語譯】: 這位優婆塞看到那先年輕而英俊,跟其他諸人迥異。觀其名聲遠播,智慧廣大,有能力說法。優婆塞一見那先就為頂禮,合掌說:「我供養那些沙門那麼久,都未曾為我說法;現在請求那先,為我說法,解開我內心的迷惑。」 【注釋】: 那先年輕英俊,氣宇軒昂,與人迥異,名聲聞達,智慧卓越,有能力說法。這種智慧英才洋溢儀表,優婆塞一見即知。 優婆塞供養沙門日久,未聞佛法,心中本即渴求,一旦見那先才智卓犖,知是機會,故哀求說經解除心垢。 加維曰平常不為優婆塞說法,乃因其機緣未成熟;待其熱切渴求,適時說之,如久旱得澍甘霖,當下即得法益。 那先自念:「我受師教戒令我口含水不得語,我今吐水者為犯師要。如是當云何?」 【語譯】: 那先自己想到:「我受師父教戒,令我口中含水,不得說法,若我現在吐水說法,就違背師父約定。這樣應當如何是好?」 【注釋】: 「為犯師要」:要,破音平聲,《廣韻》於霄切,平宵,音腰。要約、約束的意思。如《論語.憲問》云:「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這個久要,就是舊約。 那先思及師教不得吐水言語;若吐水與語,即犯師要約,故深感為難。 由其未悟,故有猶豫取捨之疑心;若已悟之人,當機立斷,無有躊躇。《信心銘》云:「至道無難,唯嫌揀擇。」纔涉遲疑,天地殊隔。 那先知優婆塞亦高才有志,我為其說經,想即當得道。那先便吐水卻坐,為說經言:「人當布施作福善,奉行佛經戒,死後生世間得富貴;人不犯經戒者,後不復入地獄、餓鬼、畜生中、貧窮中;得生天上。」優婆塞聞那先說經,心大歡喜。 【語譯】: 那先知道優婆塞也是才智高超具有求道志向,心想我若為他說經法,想必當能悟道。那先於是吐水坐下,為他說法云:「人應當布施造作福善功德,奉行佛教經戒,死後轉生世間得大富貴;倘若人不犯戒法的話,往後就不再墮入地獄、餓鬼、畜生中或貧窮中;得生天上。」優婆塞聽到那先說法,內心生大歡喜。 【注釋】: 那先知優婆塞也是才智高超而有求道志向,若是聞法,必能得道。 那先經過權衡利弊輕重之後,寧可違師要約而必度是人。此即以利他為先;不計自己後果。依大乘說,此即菩薩發心。於是吐水為說法要。 那先首先開示人天乘法,說布施作福,以求人天果報;持戒不墮三惡道。 【論義】: 佛陀說法法式,亦先從論施論戒之人天福報;若見其機緣成熟,然後引導進入苦空無常之出離法要。 例如:佛在舍衛國祇桓精舍,有羅閱祇國二新學比丘從遠處跋涉欲求見佛,途經荒漠曠野旱熱,不得飲食,經數日奄奄垂死,忽見枯泉中一小坳窪水,喜極,甲比丘視之,水蛆甚多,飲之殺生;寧死不飲。乙比丘為求見佛故,必延此命軀,因此飲之而得活命。甲比丘不飲遂死。次日乙比丘行至佛所,白佛云:「有同伴不飲有蛆之水,故命亡;不得同覲佛陀,甚是惋惜遺憾!」佛指身邊一天人示之:「此汝說不飲蛆水比丘也,以守戒故生忉利天,比汝先見佛。」於是世尊披胸示之:「汝觀我形,不奉我戒,雖云見我,我不見汝也,去我萬里;奉行經戒,此人則為在我目前。」於是世尊即說偈云:「學而多聞,持戒不失;兩世見譽,所願者得。學而寡聞,持戒不完,兩世受痛,喪其本願。夫學有二,常親多聞;安諦解義,雖困不邪!」乙比丘自覺慚愧!天人聞偈心意欣悅逮得法眼。﹙《法句譬喻經.卷一.護戒品第二》,《大正》N0.221,T4,P.578a~b﹚此即守戒得生天上之證也。 《賢愚經.卷五.﹙二七﹚迦旃延教老母賣貧品第二十六》云:阿槃提國有一長者財富而慳,暴惡無慈。有老婢女,晨昏使役,稍有違失便見鞭捶,食不充飽,衣不蔽體。思惟是苦,不得解除,於取水時號啕大哭。迦旃延正到河邊,見之問其緣由,老嫗具答所以。迦旃延說:「汝既甚貧,何不將貧賣掉?」嫗聞驚言:「貧可以賣掉?誰當買之?」迦旃延說:「若要賣貧,則一一隨我教。」便教之沐浴,浴畢教之布施。嫗言:「我貧極不存毫髮物,今取水瓶亦主人所有,如何布施?」迦旃延教他取淨水施與供養,嫗如教。尊者飲水,為之祝願受福無量。然後問他住於何處?嫗答:「無有住處,或工作在廚房,即睡廚房角,或在柴房等處,無床舖。」尊者教彼回去於房僻處端坐思惟觀佛,莫生惡念。女依教奉行,於後夜命終,便生忉利天上,主人使人以草繩繫其腳拖至寒林。凡生天者利根方知生天之因,鈍根者不知,此嫗生天因屬鈍根,不知生天原由,唯以天欲自娛。時舍利弗在忉利天上,知此天子生天因緣,借其道眼令觀宿因,於是天子帶五百天眾來至寒林,散花燒香供養其屍,光明照耀。 使人回報,主人來見即問天子:「此女醜穢,生時人見猶惡,何諸天供養其屍?」天子具述緣由,主人大慚自責!﹙《大正》No.202,T4,P.384a﹚ 老嫗施水賣貧功德,猶感生天,況大作福田?這就是布施作福善,生天之明證。 那先知優婆塞心歡喜,便復為說經:「世間萬物皆當過去無有常,諸所作皆懃苦,萬物皆不得自在;泥洹道者不生、不老、不病、不死、不愁、不惱,諸惡懃苦皆消滅。」那先說經竟,優婆塞便得第一須陀洹道;那先亦得須陀洹道。 【語譯】: 那先知道優婆塞聞法內心歡喜,便更為說出世法:「世間的一切萬物瞬間 消逝成過去,不能恆常,一切所有造作都是勤勞痛苦,一切萬物都不能自在自主;而解脫的涅槃,則是不生、不老、不病、不死、不愁、不惱,所有的辛勞痛苦都消滅。」那先說法後,優婆塞就得第一初果須陀洹果;而那先本人也獲得須陀洹果。 【注釋】: 那先先說人天世間法,見優婆塞聞法而大歡喜,知其可以語出離道,故適機而復說出世間法。
┌無常──萬物皆過去無常─┐ ┌世間法─┼苦───諸所作皆懃苦──┼生死繫縛。 所說經法┤ └無我──萬物皆不得自在─┘ │ ┌身───不生、老、病、死┐ └出世間法┤ ┌──不憂愁、煩惱──┼涅槃解脫。 └心┴滅┬諸惡─貪瞋痴慢─┤ └懃苦─業果相續─┘ 「須陀洹」:巴sotāpanna,梵srota-āpanna的對音,具云「須陀般那」。舊譯「入流」、「逆流」等,新譯「預流」。聲聞四果中之初果名。 ┌入流─初入聖人之流┐ 須陀洹┼逆流─背逆生死之流┼斷三界「見惑」,見法見諦,即見道位。 └預流─預入聖人之流┘ ┌身見──┐ ├邊見──┤ 見惑┼邪見──┼五見及「疑」、和迷理之「貪、瞋、痴、慢」斷即見惑 ├戒禁取見┤斷,得須陀洹。 └見取見─┘﹙另外迷事的「貪瞋痴慢斷,即證無學﹚ 那先說法,對方開悟;自己也同時發悟,是利他即自利。 優婆塞大歡喜,便極與那先作美飯具。那先語優婆塞先取飯具置師缽中。那先飯竟澡漱訖畢,持飯具還與師。 【語譯】: 優婆塞非常歡喜,便盡心給那先辦美食。那先叫優婆塞先將飯菜貯於師父 缽中。那先才吃飯,飯飽漱口後,持帶缽飯回去交給師父。 【解釋】: 優婆塞感激那先說法度化,故具辦美好飯具;然那先以尊師重道故,囑優婆塞先把食物盛師缽中,然後帶回呈其師。 加維曰師見言:「汝今日持好飯具來,以犯眾人要,當逐出汝。」那先大愁憂不樂。師教言:「會比丘僧。」悉會皆坐。師言:「那先犯我曹眾人要來。當逐出,無令在眾中止。」頞波曰說:「經言:『譬如人持一箭,射中兩隼。』那先自得道,亦復令優婆塞得道,不應逐出。」師迦維曰:『正使一箭射中百隼,會為犯眾人要,不得止。餘人持戒不能如那先得道,如效那先,當用絕後。」眾坐中皆默然,師教即逐出那先。 【語譯】: 其師﹙迦維曰﹚看到那先就說:「你今日持回好飯菜來,因為犯了大眾的約定,應當把你逐出。」那先就非常愁憂不樂。其師說:「比丘僧集會。」大眾都集會坐定。其師說:「那先犯了我們眾人要約,應當把他逐出,不可以令他住在僧團中。」頞波曰說:「佛經上說:『譬如有人射出一箭,而命中兩隻隼鵰。』那先說法,自己得道,也使優婆塞得道,所以不應該把他逐出。」其師迦維曰說:「即使是一箭射中百隻隼鵰,也犯了大眾要約,不得留住他。因為其他的人不能如那先這樣能悟道,而效學那先,那這個戒律必然會斷絕。」在座大眾都默然無語,其師就將那先逐出。 【注釋】: 「會比丘僧」:集合比丘僧眾。 「要」:要平聲,要約:約束規則。 「隼」:鳥名,與鷹鷲同類而較小,性銳敏,能捕鳥、兔為食。 「當用絕後」:若旁人持戒者也效仿那先犯要約,又不能得道,則戒律在僧團中當會敗壞斷絕。 「師教則逐出那先」:有些人的成道,要依逆增上緣的激發,才能奮志突破。迦維曰逐那先,即逼其更上層樓使證無學。 【論義】: 佛滅後,大迦葉欲結集經藏,選召五百阿羅漢,唯見阿難未證無學。迦葉責其犯六突吉羅罪,令懺悔後逐出。謂若證阿羅漢後,方許進入。其實結集經藏,若無阿難,則難結集;但若非證阿羅漢,又不得參預結集大會,故摩訶迦葉責以 犯六突吉羅罪,如下表: ┌1.諸人垢盡,汝未盡結。──阿難答:「阿羅漢法,不應給使, │ 為佛給使,故留餘殘結。」 阿難犯├2.佛意不許女人出家,汝請之,使佛正法減五百年。──阿難答 六突吉│ :「諸佛皆有四眾,又憫瞿曇彌故。」 羅罪(┼3.佛臨涅槃背痛欲水,汝不給之。──阿難答:「時五百車過, 惡作罪│ 水濁不能飲用。 ) ├4.佛有神力住壽,汝不請佛住世。─阿難答:「魔蔽我心故,非 │ 自願。」 ├5汝替佛疊僧伽黎衣,以足踏上。──阿難答:「是風吹入我足 │ 下,無人助我。」 └6.佛馬陰藏相,佛涅槃後,以示女眾。──阿難答:「欲使女人 感悟發心精進。 大迦葉遂逐出阿難。阿難頓覺憂苦,誓證無學,是夜精進不懈,至後夜疲極思睡,頭未至枕,突然發悟,遂證阿羅漢。於是去見大迦葉,迦葉令其從鑰匙孔進,阿難遂從孔中進入。阿難悟後獲六通,出入無礙。﹙《大智度論》卷二,《大正》No.1509,T25,P.68)那先悟後亦獲六通。「六通」即寓義自內證超越時空限制的自在境界非可以言語表示,而是自身體驗、行證妙用,故以非言語的神通妙用表示之。 迦葉故意以六突吉羅罪逐出阿難,激勵其奮志悟道。迦維曰逐出那先的用意亦復如是。唯此方法,只得用於上根利智者;否則下根者必然忿怒退志。 己六 那先精進證道 那先便以頭面禮師足起,遍為比丘僧作禮訖竟,便出去入深山坐樹下,晝夜精進,思惟道不懈,自成得羅漢道;能飛行、徹視、徹聽、知他人心所念善惡、自知前世所更從來生。 【語譯】: 那先就向其師頂禮,又遍為眾比丘敬禮畢後,便進入深山坐在樹下,日夜精進,思惟用心不懈,於是自己得悟證阿羅漢果;能夠飛行、徹視、徹聽、知曉他人心中所想念善諸事、自知前世從何處來轉生。 【注釋】: 那先欲離開時,不廢其禮,遍禮眾比丘僧方出去,可知其心毫無怨恨意。其心念道,奮志精進。 以精進意,在深山樹下思念道,故自悟得阿羅漢道。「自悟」,顯非師授。 【論義】: 佛陀在菩提樹下開悟,亦自悟,非有師傳。如《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六.如來無過功德品第八之一》云:「彼王子沙門瞿曇,不樂如是世間之樂,捨家出家,勇猛精進……六年苦行,成等正覺;坐於道場菩提樹下,降諸魔力, 一心念於相應智慧,所有應知、所有應得、所有應見、所有應覺、所有應證,彼諸一切所應得法不從師學,自智即能如實覺知。」﹙《大正》No.272,T9,P.342b) 有外道說釋迦成佛,是「燃燈古佛」為之點玄關,此是邪見邪說;凡主張修道必點玄關一竅方能成道,都是藉助他人;而非「自悟」,故必非正道。 ┌天眼通─徹視──────寓表所見無自性,超脫一切萬物。 ├天耳通─徹聽──────寓表所聽無自性,超脫一切萬事。 六神通┼神足通─飛行──────寓表所作無自性,超脫一切阻擾。 ├他心通─知他人心念善惡─寓表心念感通,超脫人我阻隔。 ├宿命通─知前世所從來──寓表三世無性,超脫時間阻隔。 └漏盡通─離生死煩惱───寓表煩惱清淨,超脫煩惱糾纏。 佛經中常說到「神通」,其實它是一種「宗教文學」的寓義方法;是一種「內自證」的表現。「內自證」境界,唯是自己親身體證的經驗,無法以言語理論描述;故以不可思議的神通妙用來寓表內自證的妙用境界。佛經中有兩種詮釋:(一)「理論」乃文字理趣,是「言詮」;而(二)「神通」是棄離文字理論不可言說的「行詮」。佛經中兩種經常交替應用。這個「行詮」正是利用宗教文學的「神通」來寓表見道、見法、見諦的「見性經驗」。所以「神通」有兩種:(一)「寓表神通」──寓義「自內證經驗」。(二)「異相神通」──顯超人力的怪力亂神神蹟。佛經中的神通屬於第(一)種「寓表神通」;第(二)種是外道所表現的。 己七 那先行道人間 得羅漢道已,便來還入和鄲寺中,詣諸比丘所前,頭面悔過,求和解,諸比丘僧即聽之。 【語譯】: 那先得證阿羅漢果後,就回返進入和鄲寺中,走到諸比丘前頂禮悔過,祈求和解,諸比丘眾就答應和解。 【注釋】: 那先證得阿羅漢果後,第一的行願,即先回到和鄲寺向諸比丘悔過和解,亦感激迦維曰被逐出激勵之恩;若非當時迦維曰的逐出逼迫,說不定至今還不能證阿羅漢果呢! 【論義】: 我初入外道,後研究佛學,被外道師毀謗為退道、著魔、墮落;並且禁制 道親與我交談;我讀佛學院時,亦無所不用其極的散佈謠言攻擊;甚至我到阿里山居住,說我在山上賣牛肉,烘鳥乾。有道親告訴我,我知之,只置之一笑,謠言止於智者。我一開始被極力毀謗壓迫時,受此逆增上緣激盪,即發願:有朝一日回來度化你們。果然,後來他們向我學佛法。在修學的過程中,遇到不合理指斥,都應作是逆增上緣的激勵;決對不能忿恨;甚至應存感激之心。 那先作禮訖竟,便出去轉行入諸郡縣街曲里巷,為人說經戒,教人為善。中有受五戒者,得須陀洹道者;中有得斯陀含道者;中有得阿那含道者;中有作沙門得羅漢道者。 【語譯】: 那先禮拜後,就出去展轉進入諸郡縣鄉里街巷,為人說法,教人行善。其中有得化受五戒的,有證得初果須陀洹的;其中有證得二果斯陀含的,其中有證得三果阿那含的;其中更有出家證得阿羅漢果的。 【注釋】: 那先開始行道,進入社會中,在市鎮鄉里街巷隨緣為人說法,教人行善。 受其教化者,其中有受五戒的在家居士,有得初果、二果、三果;其中出家者,有得阿羅漢果。聲聞乘聖道果位如下表: ┌1.譯「預流」─預入聖人之流。 ┌(一)見道位─初果須陀洹┼2.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未斷思惑。 │ └3.譯「七來」─須再來人間受生七次。 聖│ ┌1.譯「一來」─須再受生一次。 道┤ ┌二果斯陀含┴2.已侵斷欲界思惑(六品),欲界九品思惑 階├(二)修道位┤ 之下三品未斷,故尚須再來一次。 位│ │ ┌1.譯「不來」─已不來人間。 │ └三果阿那含┴2.斷欲界殘餘思惑盡。(九品皆斷) │ ┌1.無學─徹知真理,無需再學。 └(三)證道位─四果阿羅漢┼2.無生─解脫生死,自知不受後有。 ├3.殺賊─殺滅三界見思煩惱賊盡(上二界八 │ 地思惑全斷,九八七十二品,連前 │ 共八十一品盡斷)。 └4.應供─應受天下人間的供養。 ┌1.乞士─應供┐ 沙門─指出家比丘。比丘三義(因)┼2.怖魔─無生┼(果)阿羅漢三義 └3.破惡─殺賊┘ 聲聞乘法,謂優婆塞最高只證阿那含;出家方可證阿羅漢。故無在家的羅漢。菩薩乘法,則在家修菩薩道、可以成佛。 由於出家不結婚才能證阿羅漢,故閩南語形容光棍漢,叫「羅漢腳仔」。 《雜阿含經.卷十五.三九三經》講到四果斷惑情形云: 「(1)須陀洹─三結(見、戒取、疑)盡,得須陀洹,一切當知四聖諦 。 (2)斯陀含─三結盡,貪、恚、痴薄,得斯陀含,一切如實知四聖諦 。 (3)阿那含─五下分結盡(五下分結指「欲界之結惑」即貪、瞋、身 見、戒取見、疑),生般涅槃阿那含,不還於此世,彼 一切知四聖諦。 (4)阿羅漢─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見法自知作證:我生 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彼一切悉 知四聖諦。」(《大正》No.99,T2,P.106a~b) 【論義】: 佛教不是自我逃了,雖自度仍須度人;大乘禪門的牧牛圖第十圖即垂手入廛,接化眾生,才是佛教的目標。一般以為佛教是「出世」不利於社會,這是最大的誤會。佛教分兩種道:(一)修「解脫道」,志在急於證果,所以成為自了漢;(二)修「菩薩道」,志在度化眾生,所以能自利利他。那先所修的是「菩薩道」,所以從他吐水說法,令優婆塞和自己同證初果,是悲心度眾的明證。佛教目標在「淨化人心、莊嚴世界」;若不深入社會何能推行偉大理想? 聲聞乘證果有四果,即:須陀洹(七來)、斯陀含(一來)、阿那含(不來)、阿羅漢(無生)。 《阿育王經》卷十,記載須陀洹還須七來的故事云:「摩偷羅國有一男子,於優波笈多所出家,笈多說法,比丘精進思惟,得須陀洹果。不放逸故,脫惡道怖。七生天上,七生人中,受人天樂,當入涅槃。笈多見其意,共入摩偷羅國,次第乞食至旃陀羅舍。有旃陀羅子,得須陀洹果,身有惡病,一切身體為蟲所食,口氣臭穢。優波笈多語弟子言:『汝觀此小兒,得須陀洹,受如此苦。』(偈曰:) 『生旃陀羅姓,樂著於三有, 惡蟲食其體,為愛自在故。 生死無有實,猶如芭蕉林。』 比丘問:『何緣得須陀洹而受此苦?』笈多答曰:『先身出家,眾僧坐禪,其為維那,有一羅漢居此惡病,搔刮作聲。維那言:惡蟲食汝而作此聲!即牽臂出言:汝入旃陀羅室去!阿羅漢語維那:汝當精進,莫往生死受苦。是維那即懺悔之;懺悔竟得須陀洹果,不復精進。今小兒是也。牽羅漢出,今生旃陀羅處,受此報也;比丘怖畏勤精進,即得阿羅漢果。』」(《經律異相》卷十八,《大正》No.2121,T53,P.100a~b) 按佛經中多用宗教文學來寓義,「七來」其實也寓指悟道得初果者(即中國 所說的開悟見性,其實就是見道、見法、見諦的經驗),雖然見法,但由於定力不足,尚有七番生死;意即還會受凡俗誘惑而退回,但最多退回七次,就能上證阿羅漢果。在退回凡俗時,又直覺痛苦,所以會思精進,又登悟境,如此來回,最慢七次。若精進者,守護不懈,就會逐步上升;功夫未濟者,或退一次、二次、三次不等,最遲七次則登無學。所以不是必定須轉生七次。 又,有證須陀洹果者,須再來人間七次。因受隔陰之迷而忘修道。成年後娶一美妻,日日廝守形影不離。其妻甚感苦惱,向一位四果羅漢訴苦,羅漢知其前因,囑她待丈夫糾纏時,就說:「證須陀洹者,寧如此乎?」她返回依言而說,丈夫忽悟前因,精進修道,不久即證四果阿羅漢。可是其妻因丈夫冷淡,反覺寂寞,天天糾纏其夫,於是丈夫以精美花瓶,插上鮮花,內裝穢臭之水,趁其妻獻媚撒嬌時,故意將預先裝有穢水的花瓶打破,說:「花瓶外表雖美,裏面盡是污穢,人身如之,盡是屎尿,只是臭皮囊,何可貪愛?」妻聞言,亦得開悟。(《出曜經.卷十七.惟念品第十六》,《大正》No.212,T4,P.699b) 第一四天王,第二忉利天帝釋,第七天王梵,皆來到那先所作禮,以頭面著足卻坐。那先便為諸天說經,名字聞四遠。 【語譯】: 天界第一層天四大天王、第二層天忉利天帝釋,以及第七層天大梵天王都來到那先所頂禮,坐下,那先便為諸天說法,名聲遠聞四方。 【注釋】: 「四天王」:佛、菩薩、阿羅漢、祖師講經,諸天頻來圍繞護法者,常是欲界的第一天四天王天、第二天忉利天,還有色界初禪的大梵天。 古印度地理觀念,以須彌山(須迷盧山.喜馬拉亞山)為世界最高之山系,由此分出支脈及平原;而其政治結合宗教觀念,亦以須彌山為最高層的統治中心;而剎帝利種姓即以統治者階級自居,故以其祖先配須彌山頂的「忉利天」,成為最高統治者。由此須彌山支系的分佈,於四方高原的「犍陀羅」處,置四將領護持,即「護世四天王」。四天王在須彌山半腰,是最下之天;由地平線往上數之,是第一天;忉利天次上居山頂是第二天。 ┌東方持國天─多羅吒天王,領乾闥婆及毘舍闍神將,護弗婆提 │ 人;即東勝神洲。 四天王天┼南方增長天─毘琉璃天王,領鳩槃荼及薜荔神等神,護閻浮提 │ 人;即南贍部洲。 ├西方廣目天─毘留博義天王,領一切諸龍及富單那,護瞿那尼 │ 人;即西牛賀洲。 └北方多聞天─毘沙門天王,領夜叉羅剎將等神,護鬱單越人; 即北瞿盧洲。 (民間奉祀那吒太子,即是北方毘沙門天王之太子。原是伊 朗波斯古國的努扎爾太子(漢譯為孩童),其造形是腳踏 風火輪,手拿火焰槍,另手執乾坤圈。演變成中國的李哪 叱。) 「忉利天帝釋」:忉利天在須彌山頂,又稱三十三天。梵Trayastriṃsa ,巴Tāvatiṃsa,具云「怛唎耶怛唎奢天」、「多羅夜登陵舍天」,漢譯為「三十三天」。欲界之第二天,為政治最高統治者。從宗教觀以須彌山系為政治中心,主峰即「帝釋天」君臨天下;四方各有八峰(八天);四八三十二、連中央政府共三十三,故名「三十三天」。 三十三天是以橫面計算,佛經翻譯到中國後,道教無知,以為三十三天是豎列,故杜造三十三天名,成為天的次第安置。 「帝釋天」:梵文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音譯略為「釋提梵因」,具云:「釋迦提婆因提」、「釋迦因陀羅」、「釋迦提桓因陀羅」等。釋迦是能,提婆是天,因陀羅是主(帝);就是忉利天的天王。 亞利安人入侵印度,以因陀羅為軍神(祖先神),征服原有土著黑膚的達羅維荼族。在《吠陀經》中即稱其神與塌鼻黝黑惡魔交戰。 「第七天王梵」:即梵天王。大梵天王,梵文「mahābrahmā deva」的對譯。修禪定而進入欲界六天之上的「初禪天」故稱「第七」;即色界四禪之初禪者。初禪有三天:「大梵」為君,「梵輔」為臣,「梵眾」為民,以其離欲入定,皆稱為梵,梵即清淨義。 「皆來到那先所作禮,……那先便為諸天說經」:諸天王雖有勝福,然未修持出世法,而未解脫生死,故須聞法,成為擁護佛教之護法者,那先為之說法,令脫煩惱。 「名字聞四遠」:那先行道於天下,度人無量,名聲遠播四方。 【論義】: 修禪得定,最初定境所受樂如民眾單純,故稱梵眾天;及至更深,能助禪定,如臣輔君,故稱梵輔天;再深,獲得大我自主,見清淨神我遍十方界,宇宙萬物人類皆在大我中生滅,唯己所生;遂起我慢謂我生萬物,我生人類,為世界主。即一般所稱為「上帝」之觀念。基督教的上帝、回教的阿拉,乃至道門的無極老母都是此我慢的產物。 如《長阿含經.卷十六.裸形梵志經》記載:阿室已比丘,求知「此身四大地水火風,何以死後永滅」?他為求答案,上問四天王天;四天王說:「我不知是理,可上問忉利天。」不得已他上忉利天,亦不得解答,叫他往上問;他依次上問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梵眾天、梵輔天,皆不得解答,最後上至自稱「世界主」的大梵天王處問之:「此身四大地水火風,何以永滅」?大梵天王答:「我大梵天王(上帝),無能勝者,統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能造萬物,眾生父母。」比丘以其答非所問,再三詢問,大梵天王亦如是再三回答。比丘極不滿意其答非所問,大梵天王遂執比丘手拉到屏處謂之:「眾多梵王前,我豈能說我不知此義!汝怎捨如來不問而詣求諸天?佛陀之言,當善受持。」比丘於彈指頃遂還祇園。佛說譬喻:「有人臂鷹入海,放之任飛,若見陸地即著止,若尋不到陸地則再回船上。吾放汝四處參學,如放鷹海洋,結果必再回來。」佛陀遂說出「因識滅而四大永滅」,解除其疑。(《大正》No.1,T1,P.102abc) 印度婆羅門文化,是將現實的地理環境,以宗教文學給予宗教化。佛教沿襲此觀念,也大量採用宗教文學來描述「唯心世界觀」。是以須彌山為中心,外環七金山,相間七香水海,再外則大鹹海,海中東西南北有四大部洲,其南贍部洲即吾人所居處。大鹹海的外邊是以大鐵圍山圍住。須彌山的半腰是四大天王天,山頂是忉利天。往上是四空居天,即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日月星辰皆在須彌山半腰環繞,繞行一週即是一晝夜;如此是為欲界。再往上即色界,共有四禪十八天;再上則是無色界共有四天,稱為四空天。即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佛家如此世界的安排,並非客觀事實的存在;而是依吾人心理境界而安置其方位高下。例如須彌山寓表我執高聳,日月環繞寓表善惡白黑二業的交遞。 須彌山外環繞七重金山相間七重香水海,寓表依「七妙法」:(一)知法,(二)知義,(三)知時,(四)知足,(五)知自,(六)知眾,(七)知尊卑(《七知經》,《大正》No.27,T1,P.810a)的修持,能達到「七圓滿」:(一)自心圓滿,(二)具常住圓滿,(三)具清淨圓滿,(四)無功用圓滿,(五)施有情大法樂圓滿,(六)遍行無依止圓滿,(七)平等利多生圓滿。(《攝大乘論釋》卷十四,《大正》No.1595,T31,P.261b~262b~c)以「七妙法」與「七圓滿」的珍貴,故以七金山與七香水海來寓義;又亦寓義「七菩提分」。 「大鹹海」寓義生死海翻成法性海。「四大部洲」寓表「四聖諦」及「四如意足」。「大鐵圍山」寓表業力,一切眾生不能超越此業力網;被業力圍住。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云:「最大星縱廣一由旬,最小星縱廣二百步。」(《大正》No.125,T2,P.736a) 《大樓炭經》:「天下人皆共名之為星宿,其大者圍七百二十里,中者圍四百八十里;小者圍二百四十里。」(《大正》No.23,T1,P.306c)此星系世界說,完全不合實情。宇宙天體的星球,有大過地球幾百倍、幾千倍;甚至幾萬倍的。道化佛教人士還迷信佛經說的「須彌山世界觀」是外在實有的世界,是凡夫無法看到真相的。這種理解,根本不知佛經中所說世界乃「唯心世界觀」。 近代許多學者與外道,批判佛家世界觀不符科學所發現者,是不知太陽系實況;地球是圓形環繞太陽等。其實這些人並未通達佛法實義,墮於教相,不知佛家「宗教文學」的奧義;更不識佛經所說的世界,並非客觀的世界;而是指吾人的「唯心世界」──乃從唯心現量的心境把它安置成外在的世界來。因此,佛經講的世界,都應從內心去探討,不宜向外尋覓。 那先所行處,諸天人民鬼神龍見那先,無不歡喜者,皆得其福。那先便轉到天竺舍竭國,止泄坻迦寺中。 【語譯】: 那先所行到之處,諸天、人民、鬼、神、龍等看到那先,沒有不歡喜的,皆能獲得其福。那先便展轉走到天竺舍竭國,駐止泄坻迦寺中。 【注釋】: 那先行道之處,諸天人民八部等眾,凡是遇到那先,皆欣喜聞其法,得大功德。 以宿願故,願力引導,展轉進入舍竭國,止住泄坻迦寺,以期會見彌蘭陀國王。 此即宿世願力使然。 眾生為業力所牽引,不能自主;只能隨受業報;而聖人秉其願力行道,必如願而完成 其事。 戊四 彌蘭陀王少時 有前世故知識一人,在海邊作國王子,名彌蘭。彌蘭少小好讀經學異道,悉知異道經法,異道人無能勝者。彌蘭父王壽盡,彌蘭立為王。 【語譯】: 那先的前世,有一位舊知識之人,生在海邊作舍竭國的王子,名叫彌蘭陀。彌蘭陀少小之時就愛好讀經書學習外道異學,悉能知悉異道經典理論,一切外道中無人能勝過他。彌蘭陀的父王壽盡駕崩,彌蘭陀太子就立為王。 【注釋】: 「故知識」:乃指前生為婆羅門時之舊同學,發願作國王。以願力故,果為國王太子,名「彌蘭陀」。 「少小好讀經學異道」:此即前世願力使然。在大乘唯識學說是阿賴耶識中之宿世種子起現行。因其前世所修學是外道,故今生仍遇學外道。 目前台灣外道猖獗,也是宿世「名言種子」使然,極難歸正佛門。彌蘭陀精通外道諸法,所有外道者,無人能勝於他。一日其父王駕崩,彌蘭遂登位作國王,招感其宿願。 戊五 彌蘭陀王治國 北方大臣國名沙竭,古王之宮。其國中外安隱,人民皆善;其城四方皆復道行,諸城門皆刻鏤,及餘小國皆多高明;人民被服,五色焜煌;國土高燥,珍寶眾多;四方賈客賣買皆以金錢;五穀豐賤,家有餘畜,樂不可言。其王彌蘭以正法治國,高才有智謀,明於官事;戰鬥之術,無不通達;能知九十六種道,所問不窮,人適發言,便豫知其所趣。 【語譯】: 北方大秦國名叫沙竭,乃古國王的行宮。該國中外都安定穩固,人民都能 和善安居;該城四方都闢有行道,所有城門都雕刻花紋,其餘所有屬國也多有極高文明;人民百姓所有服裝,五色鮮艷,國土高亢乾燥,奇珍異寶眾多;四方而來的商賈買賣,都用金錢交易;農作物五穀豐富價格低賤,家家都有剩餘積蓄,其樂不可言喻。其王彌蘭陀是以正法來治國,具有高深才能智謀,對於政治非常明瞭;對戰爭之術,無不通達,能知九十六種外道教義,所問不會窮盡,人才發言,就已知其趣向。 【注釋】: 此段文是經家敘述大夏國的盛況情景。《大正藏》是排在「王問左右邊臣言:『國中道人,其人智慧妙達,能與王共難經道』」下。橫梗文義;它應在此之前方順,故筆者將它移前。 此段文說明彌蘭陀王治國之盛,物質文明,人民和樂善良,以及彌蘭王睿智。 「大臣國」:三卷本作「大秦國」;亦即中國古書說的「大食國」。 乃東羅馬帝國,在今之阿富汗及西北印度一帶,後來脫離東羅馬帝國而獨立為「大夏國」。又以城名為國名叫「沙竭」。(Sagala)三卷本作舍竭,亦譯作「奢羯羅」、「沙迦羅」,是大夏國首都、文化中心)。「古王之宮」是謂未獨立前古大秦國王 之行宮。 彌蘭王所治的大夏國,外無邊國侵擾,內無叛黨謀變,故謂「中外安隱」。是顯示國力強大,外國無敢覬覦;內治攸明,人民順服。 「人民皆善」:是彌蘭王以宗教力感化人民。 「其城四方皆復道行」:城外四面,馬路通暢,交通發達。 「城門刻鏤」:高度的藝術涵養;可見生活水準之高。 「小國皆多高明」:不但首都城府知識水準之高,連附屬小國也都如此。可知彌蘭王教育推行遠及,文化水準提昇,具高度知識文明。 「人民被服、五色焜煌」:被同披,穿著衣物。五色謂眾彩,五光十色,色彩鮮艷。「焜煌」,形容艷麗奪目。 「國土高燥」:印度地勢,炎熱多濕,且常患水災;地高則無水患, 乾燥則不潮濕。 「珍寶眾多」:奇珍異寶眾多,顯其富庶。 「金錢買賣」:非以物易物,進步到用金錢買賣,顯見其商業繁榮,金融流暢。 「五穀豐賤」:五穀豐登,食無匱乏。物多則賤價,物稀則貴。 ⑪「家有餘畜」:家家儲蓄,無有貧困。 彌蘭王以正法治國,故國強盛,人民安樂。 彌蘭王智慧高卓,明斷國事。對戰術靡不精通;且精通印度所有異學九十六種外道。人所發問,沒有窮理結舌之時;且人才發言,即知所說趣向歸旨所在。 【論義】: 彌蘭王於西元前一五五─一三○年間掌國。領土延伸至印度內部。近來考古學者從各地挖掘古錢幣,發現即彌蘭王發行的貨幣。證實本《經》此段所述不虛。 乙二 正宗分(分四) 丙一 彌蘭王索論道者(分七) 丁一 彌王徵求道人 王問左右邊臣言:「國中道人及人民誰能與我共難經道者?」邊臣白言:「有學佛道者,人呼其沙門。其人智慧妙達,能與王共難經道。」 【語譯】: 彌蘭王問左右的臣相們說:「在國內有沒有修道人或人民能跟我論道的人 嗎?」旁邊大臣說:「有學佛的人,一般稱他為沙門。這種人的智慧深妙通達,能跟國王共論經道。」 【注釋】: 印度人常以辯論方式決定真理的正確性,亦以此而啟發智慧。 彌蘭陀王作王子時,常與外道辯論,所有外道皆負墮;然於真理自知未至究竟,今作國王遂以國王身分廣徵能與其論道之人。 邊臣薦舉佛教沙門,有智慧妙達可與論道。 丁二 與野和羅論難 王語傍臣言:「是間寧有明經沙門能與我共難經說道者不?」王傍臣名沾彌利望群白王言:「然。有沙門字野和羅,明經道,能與王難經道。」王便敕沾彌利望群即行往請野和羅言:「大王欲見大師。」野和羅言:「王欲相見者大善,王當自來耳!我不往。」沾彌利望群即還白王如是,王即乘車與五百騎共行到寺中與野和羅相見,前相問訊就坐,五百騎從皆坐。 【語譯】: 彌蘭陀王就問旁臣說:「在沙門眾中有哪一位沙門能跟我共同談經論道的?」旁臣名叫沾彌利望群的告訴說:「是。有佛家沙門名野和羅的,明達經道,能跟王談論經道。」彌蘭陀王即派沾彌利望群去延請野和羅,說:「大王要請見大師您。」野和羅說:「國王想相見我太好;但國王應當自來見我,我不前去。」沾彌利望群就回宮依言報告。國王就乘車與五百騎兵走到寺中跟野和羅相見,問訊後就坐,五百騎從皆坐。 【注釋】: 此段應是緊接前「王問邊臣。邊臣白言:有學佛道者。」 傍臣推薦野和羅與王論道。何以不直舉那先呢?大凡欲彰顯某人之卓越,必以另一其次之高人來襯托之。此即經家欲烘襯那先之巧妙手法。 野和羅之擺架勢,欲用以相襯下面那先之無威勢,能平易近人的親切態度。 彌蘭王紆尊降貴就教於沙門,可見其尊重道法,為法熱誠可嘉。此為求法的好榜樣。 王問野和羅:「卿用何等故,棄家捐妻子,剃頭鬚,披袈裟作沙門?卿所求何等道?」野和羅言:「我曹學佛道,行中正,於今世得其福,於後世亦得其福,用是故我剃頭鬚、披袈裟,作沙門。」王問野和羅:「若有白衣居家,有妻子,行中正,於今世得其福,於後世亦得其福不?」野和羅言:「白衣居家有妻子行中正,於今世得其福,於後世亦得其福。」王言:「卿空棄家、捐妻子、剃頭鬚、披袈裟,作沙門為?」野和羅默然無以報王。王傍臣白言:「是沙門大明達有智者,迫促不及言耳!」王傍臣皆舉手言:「王得勝。」野和羅默然受負。 【語譯】: 彌蘭陀王問野和羅:「你是什麼原故離家拋棄妻子,剃除鬚髮,披袈裟 作沙門呢?你所希求是什麼道法?」野和羅說:「我們學習佛道,行為中正,在今世能獲得其福報,在後世也能獲得福報。因為這個緣故,我才剃除鬚髮披袈裟作沙門。」彌蘭陀王再問野和羅:「如果有白衣居士居家,有妻子,行為中正,在今世獲得福報,在後世也能獲得福報嗎?」野和羅說:「白衣居士居家有妻子,行為中正,在今世獲得福報,在後世也一樣獲得福報。」彌蘭陀王說:「那你空徒離家拋妻子,剃除鬚髮,披袈裟作沙門,為什麼?」野和羅默然無法回答彌蘭陀王。旁臣說:「這位沙門對道理極為明達,只是一時急迫來不及說話而已。」旁臣都舉手說:「國王得勝。」野和羅就這樣默然負墮了。 【注釋】: 王與野和羅對話。王以「你為何出家?目的何在?」為論題。 野和羅答以「今世後世俱得其福。」「福」即一般所謂的「功德、福報」。 王以「若在家居士行中正,今世後世是否得福」為圈套,野和羅答:「居士亦得福。」此正陷入王所設的圈套中而不自覺。 王即難以:既然出家在家同樣得福,那你為何必定出家?不是徒勞嗎?野和羅立處不穩故負墮。 王傍臣為了恭敬沙門,故為其解窘說:『此沙門有大智慧,只是一時急迫,來不及回答罷了!』 其餘傍臣都舉手說:『國王獲勝。』此由聽眾們評判,客觀公正。 「野和羅默然受負」,是自知負墮的勇於承認表現。此印度人辯論之精神。中國人少有這分「受負」的雅量。我數年前曾在報上副刊看到一篇文章標題「全身都死盡,為何嘴巴這麼硬」,此即所謂「死鴨仔硬嘴巴」;若不如此,否則也會:「你說的很有道理;我的也不錯!」歷觀常有的文章筆戰,最後都變成人身攻擊,涵養雅量,都不及印度人。 總觀野和羅負墮原因,在求福(功德),此正如達摩初化梁武帝公案相同。武帝劈頭就問:「朕一生造寺度僧、布施設齋,有何功德?」達摩言:「實無功德。」武帝不達自性清淨層次,而心著教相功德,故不契機;今野和羅不達性空而著於得福(功德),故被王以居士亦得福破之。 丁三 王知尚有高人 王左右顧視,優婆塞面亦不慚。王自念:是諸優婆塞面不慚者,復有明健沙門能與我共相難者耳。王語傍臣沾彌利:「寧復有明智沙門能與我共難經道者無?」 【語譯】: 彌蘭陀王左右顧盼,發現眾優婆塞臉色表情都不覺得慚愧,就自念:這些優婆塞臉色所以會不慚,必是另有明理勇健的沙門,能與我對論。彌蘭王就對旁臣沾彌利說:「難道還有明理智慧的沙門能與我共同論道的嗎?」 【注釋】: 彌蘭陀王論勝之後,環視左右,卻看到諸優婆塞並不慚愧赧顏,即知諸優婆塞心中必謂:「王且慢得意,尚有更高明的沙門。」 王為探究真理,故再徵問是否有能與已共難經道者。 丁四 介紹那先才智 那先者,諸沙門師,知諸經要難;巧說十二品經,種種別異章斷句解;知泥洹之道,無有能窮者,無能勝者;智如江海,能伏九十六種道,為佛弟子所敬愛,以經道教授。那先來到舍竭國,其所相隨弟子皆復高明,那先如猛師子。 【語譯】: 那先成為一切沙門之師,通達一切經典重點奧祕;能善巧說十二部經,種種不同的章節斷句解釋;知道通達涅槃的方法,其境界沒有人能窮盡的,沒有能勝過的;其智慧有如大江大海,能夠降伏九十六種外道;是佛弟子所敬愛,以經典道理來教授眾生。那先來到舍竭國,他的隨從弟子也都是智慧高明之士。那先就像勇猛的獅子一樣。 【注釋】: 「諸沙門師」:那先行化天下,為沙門宗師。 「知諸經要難,章斷句解」:那先通達經論;通達經中要旨及幽 深關鍵處。方便善巧闡揚十二部經,以及種種不同的篇章句義。 「十二品經」:即十二部經、十二分教。佛教經論體裁格式,共分有十二種類: ┌(1)長行(梵sūtra、修多羅)(契經)───散文式經典。 ├(2)重頌(梵geya、祇夜)─────────長行後,以詩偈再頌之。 ├(3)孤起(梵gāthā、伽陀)(諷誦)────前無長行,單以詩偈諷誦者。(易 於背誦、文化長存、影響中國小說、歌仔戲。) ├(4)因緣(梵nidāna、尼陀那)───────佛、弟子事跡、始終、 │ 本末等因緣。 ├(5)本事(梵itivṛttaka、伊帝曰多伽)───敘述古佛化跡。 十二部經┼(6)本生(梵jataka、闍陀迦)───────佛自述宿世因緣或弟子的宿行。 ├(7)未曾有(梵adbhuta-dharma、阿毘達摩)─佛及弟子、神奇行跡、不思議妙 用。 ├(8)譬喻(梵avadāna、阿波陀那)─────以譬喻說法。 ├(9)論議(梵upadeśa、優婆提舍)─────問答體裁。為後世論藏的先軀。 ├(10)自說(梵udāna、優陀那)───────弟子不知發問、無問而自說者。 ├(11)授記(梵vyākarana、和伽羅那)────授記弟子成佛證果。 └(12)方廣(梵vaipulya、毗弗略)──────方正廣大的大乘法。 偈云:「長行重頌並孤起,譬喻因緣與自說,本生本事未曾有,方廣論議及記別。」 「知泥洹之道」:是證知涅槃解脫道。 「無有能窮者、無能勝者」:沒有能窮盡知他境界;亦無越勝於他之人。 「智如江海」:智慧像江海之流暢廣博。 「能伏九十六種道」:伏是制伏、調伏,令九十六種外道歸服。 「以經道教授」:是教育皆依據經道,非無據塗說。 「弟子高明,那先如猛獅」:明師出高徒。猛獅乃百獸之王,那先如之。 丁五 傍臣舉薦那先 沾彌利白王:「有沙門字那先,智慧微妙,諸經道要,能解人所疑,無所不通,能與王難經說道。」王問沾彌利:「審能與我共難經道不?」沾彌利言:「唯然!常與第七梵天共難經說道,何況於人王?」 【語譯】: 沾彌利稟告國王:「有一個沙門名叫那先的,其智慧微妙,能知諸精要道理,能排解人們的疑惑,無所不通,是能與王共論經道。」王問沾彌利:「確實能與我共同論難經道嗎?」沾彌利說:「是的。他常與第七大梵天共論經道,何況是人王?」 【注釋】: 傍臣沾彌利舉薦那先。讚歎其智德。 王徵問是否實在能與我共論經道?傍臣說:「經常與梵天共論,何況是凡間人王?」此從沾彌利的答辭來彰顯那先德智,超越梵王。梵王是宇宙最高神,象徵最高睿智者。既能折服梵王上帝世界主,何況是人王? 丁六 那先隨和絕異 即敕沾彌利便行請那先來。沾彌利即到那先所白言:「大王欲相見。」那先言:「大善。」即與弟子相隨行到王所。王雖未嘗見,那先在眾人中披服行步與人有絕異,王遙見隱知那先。 【語譯】: 就命沾彌利去請那先來。沾彌利就到那先所說:「大王要相見您。」那先說:「太好了。」就與弟子們相隨去到國王所。國王雖未曾見過那先,但是那先在眾人中披上法服步行,與大眾神態絕異,國王遙見立即隱知是那先。 【注釋】: 王知那先情形,立即召請。顯其求法心切,心在道中。 那先奉召,立即起身與弟子眾行到王所。此毫無架勢,與前野和羅大異。顯現其親和力。 那先才智內涵,溢於形表,故在群眾中,神采奕奕,與眾不同;王一遙見即隱知是那先。 【論義】: 佛教制度,出家比丘尊貴,不禮在家人。所以許多出家人即以出家自傲。 野和羅正是如此,故必欲國王來拜詣;出家沙門豈可前去?從這種心態即可觀知其內心是以制度來自傲;而非以體驗到佛法來傲人。其實,若真能體驗佛法的性空實義,則當下一片空寂平等,又怎會傲人?佛教傳到中國後,固執教相者,也是以出家為高尚,不應拜俗。如晉廬山遠公作﹝沙門不敬王者論﹞(見《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二,《大正》No.2108,T52,P.449a)這也影響到禪宗。禪師的體驗,真如平等一際,沒有尊卑,如如不動。所以廣南有僧住庵,國主出獵,左右報菴主:「大王來!請起。」菴主云:「非但大王來,佛來亦不起。」王問:「佛豈不是汝師?」菴主云:「是。」王云:「見師為甚麼不起?」文益禪師代云:「未足酬恩。」(《金陵清涼院文益禪師語錄》卷一,《大正》No.1991,T47,P.592b) 又,《景德傳燈錄》卷十,﹝趙州觀音院從諗禪師﹞云:「一日,真定帥王公攜諸子入院。師坐而問曰:『大王會麼?』王云:『不會。』師云:『自小持齋身已老,見人無力下禪床。』王公尤加禮重。翌日令客將傳語,師下禪床受之。少間侍者問:『和尚見大王來不下禪床,今日軍將來為什麼卻下禪床?』師云:『非汝所知。第一等人來禪床上接,中等人來下禪床接,末等人來三門外接。』」(《大正》No.2076,T51,P.278b) 這是南宗頓門禪風如此;但並非人人必這樣,各人禪風不同,自然有異。 《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九:「佛印了元禪師,東坡謫黃州,廬山對岸,元居歸宗酬酢妙句。與煙雲爭麗。及其在金山,東坡釋還東吳,次丹陽以書抵元曰:『不必出山,當學趙州上等接人。』元得書徑來,坡迎笑問之。元以偈答曰:『趙州當日少謙光,不出山門見趙王,爭似金山無量相,大千都是一禪床。』坡抵掌稱善。」(《大正》No.2036,T49,P.677a)禪師是以禪的立場可以不禮國王;但如佛印則更近人情的去拜見蘇軾。這與那先的前去會見國王而無架式,是相同的。益顯現那先的道行高卓,更通人情權變的活潑運用。 丁七 那先威神震懾 王自說言:「我前後所更見眾大多,入大坐中大多,未嘗自覺恐怖,如今日見那先,今日那先定勝我,我心惶惶不安。」沾彌利居前白王言:「那先以發旦到。」王即問沾彌利:「何所是那先者?」沾彌利因指示王,王即大歡喜,正我所隱意是。那先即到,王因前相問訊語言。王便大歡喜,因共對坐。 【語譯】: 彌蘭陀王說:「我前後所見過的人太多,入大眾中坐太多,都不曾自覺恐怖;但是今天見到那先,那先必定會勝過我,我內心惶惶不安。」沾彌利到前面稟告王說:「那先在日出時到達。」國王就問沾彌利:「那一個是那先?」沾彌利就指示給國王看,國王暗自歡喜,正是我暗地所認為的。那先到來,國王上前互相問訊說話。國王很高興,於是共相對坐。 【注釋】: 那先岸然道貌,神聖威儀,令王一見而自覺難敵,故惶惶不安。 「那先以發旦到」:那先在天亮就到達,顯示那先度生之熱誠,以利他為要務,不怠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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