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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場非我族類 殺無赦?!【94.11.28聯合晚報-聯合大小聲版刊登】
2005/11/29 17:14:03瀏覽293|回應0|推薦3

電視新聞報導,宜蘭縣長候選人陳定南選舉造勢會場,一位江姓男子擬向阿扁總統陳情,卻被指為國民黨派來鬧場,而予毒打痛毆,選舉血腥暴力鏡頭瞧在眼裡,筆者感慨萬千!不知宜蘭理性選民作何感想?難道台灣族群真的非藍即綠、政治立場非我族類者必殺無赦?支持者如此民主素養著實令人搖頭嘆息!

古帝制時代無所謂人權與民主觀念,卻知兩國交戰不斬來使,現代國與國戰爭,戰場上也會盡量避免射殺紅十字與綠十字人員,若蓄意攻擊猶可能觸犯國際法。查中華民國憲法,人民有言論等表達意見自由,所有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候選人造勢場合,任何黨派人員皆可到場表達個人政治認同,縱然總統超級助選員在場,也不能將會場劃為「治外法權」區,打人是違法的行為,在場維安警察何以未將參與圍毆暴徒依現行犯逮捕,這樣的司法警察是嚴重失職,而按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此所稱「其他情事」,包括媒體報導,經電視暨平面媒體大肆披露,基於檢察一體原則,全國檢察官該不會像八掌溪事件時的行政院長,「恰巧」沒收看電視及看報,否則怎不見檢方偵辦動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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