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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亂神! 誆雙修除毒瘤排穢氣,神棍性侵2女近千次。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重判20年。
2017/10/27 08:19:31瀏覽1298|回應0|推薦51

誆雙修除毒瘤排穢氣 神棍性侵2女近千次

2017年03月28日15:42

陳男騙女信徒子宮有毒瘤,要用他性器當法器才夠力。資料畫面

台南市一名經營香舖店的陳姓男子,在自家頂樓開設神壇,以清除毒瘤、排穢氣為由,強逼女信徒與他雙修才能消災解厄,八年來對兩名女信徒性侵、猥褻共965次,台南地院2013年12月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重判他20年,但二審已審理超過3年,案件尚未宣判。其中一名李被害人獲得4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這筆錢由犯罪被害人補償審委會代墊,被告陳鳳良(60歲)拒絕償還給審委會,台南地院日前判陳男須還這筆補償,不得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陳鳳良2004年4月在神壇房間裡,藉口神佛附身,向一名已婚的女信徒騙稱冤親債主纏身,體內有腫瘤,須與他雙修,否則婚姻失和、活不過40歲、家人遇橫禍,女信徒驚恐下遭性侵得逞,接著8年來被性侵408次。

陳男向一名年輕的李姓未婚女信徒騙說子宮有毒瘤,若不跟他雙修,會工作不順、身體變差,父親有死劫。4年來性侵對方557次,還害女子懷孕墮胎。另名女子也被陳以胸部會長腫瘤,須運氣推散為由,兩次脫掉上衣猥褻。

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根據刑事案調查,認為陳鳳良確實性侵李女。被害人補償審委會已給付4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李女。這筆補償金須由陳男還給被害人補償審委會,但他拒絕給付,台南地院日前判陳男須還這筆補償金給台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委會,且不得上訴。(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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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8/1086011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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