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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17:34:13瀏覽233|回應0|推薦6 | |
隨便賣行動電話門號,小心吃上官司!卅四歲的方姓男子,以三百元出售手機門號,卻成為詐騙集團詐騙工具,因此惹上官司,最後被依幫助詐欺罪判刑三月,易科罰金新台幣九萬元,恰好是出售門號所得的三百倍。 方姓男子是在今年八月間,以三百元代價,將手機門號賣給姓名不詳的「陳先生」使用,結果陳先生是詐騙集團成員,方的門號被用來撥打詐騙一位董姓民眾。董發覺被騙後報警偵辦,警方依門號追查,將出售門號的方某函送法辦。 法官在判決理由中特別提到,行動電話門號具有強烈的屬人性格,現今行動電話普及,申請門號沒有任何特殊限制,一般人甚至可申請好多支。故一旦有人刻意收集他人行動電話門號,依一般常識,極易判斷是隱身幕後之人,為規避偵查機關循線追查的行為,自可產生與不法犯罪目的相關的合理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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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