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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00:41:37瀏覽274|回應0|推薦0 | |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勞工一旦要與雇主對簿公堂,將有勞委會當「金主」! 預計一年有兩千人受惠 勞委會昨日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簽約合作,從即日起,勞工只要遇到不當解僱、職業災害,以及勞保投保薪資低報等爭議,都可以申請法律諮詢和律師費補助,預計一年至少將會有兩千名勞工受惠。 景氣差、勞資爭議暴增,勞委會根據統計,去年全國勞資爭議案件數飆升到兩萬四千五百四十件,比前年暴增逾二十四%,其中又以資遣費及工資爭議最多。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雖然有六成勞資爭議案件以協調解決,但她也擔心勞工是因缺乏訴訟資源只能無奈妥協。勞委會自民國九十年起,提供勞工訴訟補助,但每年實際接受補助人數不到一百人。 個別申請 每一審最高補助六萬 鑑於在勞資爭議訴訟中,資方往往擁有較多資源,加上近日經濟局勢嚴峻,提供法律扶助是希望讓雙方法律地位對等、協助弱勢勞工排除訴訟障礙。 勞委會將提供的法律扶助包括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擬、訴訟律師費補助等。只要勞工發生勞基法相關終止勞動契約等的爭議,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等情形,即可依此尋求協助法律文件的撰擬或是民事訴訟代理。 其中,個別申請訴訟補助的勞工,每一審訴訟費最高補助四萬到六萬元,集體申請則每審最高補助十萬到二十萬元;聲請保全程序、強制執行等也都有補助。 勞團:應有配套訴訟生活補助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勞委會整合訴訟補助資源,勞團樂觀其成,但目前更迫切需要的是改善訴訟程序與速度,研議已久的特別勞動法訴訟,或是勞工法院等,才能讓勞工在司法程序有完整快速專業的保障。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則認為,訴訟畢竟曠日廢時,一定要配套訴訟生活補助,否則恐怕勞工還是不願意走上訴訟一途。 更重要的是,勞委會目前給人的感覺像是因為推不出具體又有效的政策,才用訴訟補助來補洞。黃小陵強調:「還不如徹底伸張行政權,讓企業不敢隨便違法、裁員,讓勞工不需走上爭議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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