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無預警停止發放近百名員工去年十一月績效獎金,引爆勞資糾紛。台北市勞工局接獲檢舉函後開始調查,安泰銀行回應說,純粹是內部作業不及,會趕在下周四,與元月薪資一同發放。
據了解,安泰銀行受影響員工全是存款、放款及信用卡推廣業務人員,有七十九人影響人數,被銀行扣住的獎金約兩百萬元。
這些員工表示,他們都是安泰銀行各分行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比較低,績效獎金是收入重要來源,去年十一月,安泰總行發出公告,只要業務人員推銷金融產品「達到約定目標」業績,即有獎金可以領取。沒想到安泰資方竟然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發薪日停發獎金,安泰資方沒有具體回應,才一狀告到台北市勞工局。
這些員工還表示,去年大家拚命為銀行拉進了高達十八億元的定存,兩億多元的房貸放款,銀行獲得的手續費收入,少說也有數百萬元以上進帳,現在資方竟然扣住區區兩百萬元的績效獎金,讓他們很心寒。
安泰銀行總經理丁予康昨天表示,去年十一月績效獎金沒發,純粹是作業不及,安泰會在下周四、一月十五日發薪日時「補發」。受金融風暴影響,安泰銀去年前三季虧廿二點九四億,今年初又繼續認列資產虧損,不過,丁予康說,績效獎金沒發,和這些虧損沒關。
台北市勞工局接獲檢舉函,即要求安泰銀行說明。勞工局表示,依照勞基法,工資指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計件給付的獎金、津貼等,「雇主應該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不得任意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