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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延長 未必划算
2008/12/06 23:23:51瀏覽455|回應0|推薦0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

房貸分30年繳真的比20年好嗎?以每100萬元房貸為例,假使利率為2%,房貸期由20年延長到30年時,每個月須付的利息可以減少1,363元;但以100萬元房貸來說,20年房貸變30年,合計要多支出近12萬元的利息給銀行。

此外,申請延長房貸時,客戶必須更改不動產設定抵押,除了必須到地政單位辦理、繳交規費數千元,還得重新與銀行簽約。因此,對房貸餘額不高者來說,與其延長貸款期,不如直接向銀行爭取延長寬限期,反而更有利。

對短期資金周轉有問題的客戶,申請延長房貸到30年,每個月要繳交的本利絕對金額降低,可以紓解債務過高的情況。但房貸由20年延長到30年,總體利息負擔反而變大,也是房貸戶必須考量的重點。

【2008/12/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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