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新聞] 談 104 與 1111 職場達人砸飯碗一事
2010/01/07 03:19:13瀏覽145|回應0|推薦0

相信這一兩個禮拜,以下兩則新聞的點閱率會非常高: 邱文仁新領悟:不要把老闆當家人職場達人砸飯碗 幫自己找工作

昨天早上,看到新聞哇哇哇的重播,被訪問者有四人:二位是媒體人許聖梅和某男記者,另一位是邱文仁,第四位是算命師。許聖梅去年五月離職目前以上通告為主,另一位男記者曾被捲舖蓋三次、目前有工作、但月薪比第一份工作還低,邱文仁則是才離職三週。

我欽佩邱文仁的天真、活潑、真誠與善良。邱文仁只比我小兩歲,在職場上的體悟,可能是因為我生活內容畢竟比較複雜,同樣在老闆身邊做過事,我對於老闆是怎樣的一種 creature,早就已經看開了。

我會這樣說是有原因的。邱文仁(104前行銷總監)與吳睿穎(前1111執行副總)領著老闆的薪水,上媒體通告太多,自己出書有額外的收入,公司遲早是要不高興的。

八年前,我剛到一家新公司做專案,在一個公開場合做活動,記者來採訪,於是在某數位雜誌上有了報導,一家電台主持人來電,希望我能上她的節目,不過是聊聊新科技。我把這件事報告老闆,其實當時還不太了解老闆的心態,我當時的認知是這是我的私事,但是難免會聊到我所做的工作,所以先請示老闆以示尊重,有什麼連提都不能提的可以先告訴我。老闆把我叫去了,詢問我事情始末,透出不屑的眼神,叫我不要去,我不適合,他叫另外一位化學背景的女博士代替我去接受訪問。我順從了,也從此一小事了解到老闆的想法。

記得有一次,有一位男同事去越南出差開會回來,我詢問他有不有趣好不好玩。下龍灣耶!風景很美的!他非常 low tone 的說:「我不要講這個事,老闆不會希望我們在公司裡談出差很 happy 的事。我最好都是一副很辛苦很不 happy 的樣子。」這位同事不是最優的,可是他充分拿捏到領人薪水、看人臉色的生存哲學。

後來有一個機會,又有某雜誌寫 e-mail 給我希望找我聊聊,我就純私人身份去了,聊得很開心,後來她也再來電表示可否再和其它記者一起聊聊,或是來我的公司訪問一下。我就不敢答應了,更不敢給老闆知道。公司就算想透過媒體增加知名度,其對於媒體的利用,也只是單點的、單次的,不會是連續的、連鎖的、中長期的。而且,很少有媒體願意在脫稿前先把稿子拿給被採訪公司一字一句一圖的先"請示"。無法取得主控權,老闆不會喜歡。要老闆講白了要怎麼做你才懂,老闆更不喜歡。

以下事情千萬不要希望老闆講白了:
--我可不可以在外面兼差?(除非那是免費幫社區掃地那種。自己在外面開公司或是登記在配偶名下的都要小心。)
--我可不可以進修、讀學位、考證照?(除非是公司客戶主動要求某個學位或證照否則會拿不到訂單標不下專案的那種。) 
--我可不可以介紹我熟悉的廠商、專家給公司?(這一點要非常小心操作,老闆會因為一時需要說Yes,但是當他搞懂你外面有人脈與一片天,他就會"注意"你。)
--我可不可以放個長假? 因為我假多的休不完! (請一二天可以,請長假老闆就會"記住"了,因為台灣的老闆是不休假的。他不休假你休假?這算什麼!)

看到那個標題:邱文仁新領悟:不要把老闆當家人。 家人!多麼沉重的字眼!

自從終身僱用制瓦解、失業潮、全球不景氣、金融危機、派遣短期工作當道、勞基法對於老闆的負擔越來越重後,老闆與同事拿來當朋友都嫌困難,當"家人"來看待?真的是太浪漫了。平常心看待就好,現在社會不會有什麼長久穩固的關係,老闆不會把客戶當"家人","領薪水的"也請不要把"給薪水的"拿來當"家人"。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意指拿錢辦事),表面意義消極,其實才是最真實通用的狀況。

再看到那個標題:職場達人砸飯碗 幫自己找工作。意思是說職場專家應該發揮專業幫自己找到工作。

各位請看看劉威麟(Mr. 6)和李開復的例子。劉威麟夠優秀了吧?他從在資策會工作期間就開始經營自己,後來在某新創事業當CEO時也還是有自己的網站與出版物,他是典型的、任何一個老闆都很難掌控的人才,自己當自己的老闆才是他的歸宿。李開復離開中國Google,當時他說了一句:「我不想再給自己找老闆了!」真是聰明。既然夠聰明,就自己養自己,拿回人生的發球權吧;就算是辛苦,至少死也死在自己的手上。

在報導中看到吳睿穎(前1111執行副總)說去年十一月初也離開原本的舞台。報導說「由於同時背負公司發言人角色,需要大量曝光與演講幫公司宣傳,公司卻希望身為執行副總的他多參與決策經營,在理念不合的情況下決定離職走人』。」  令人激賞的,是吳先生自己出來創業了。

自己給自己找工作很好,但是找客戶就好,不要再找老闆了。年輕人畢業找不到工作,社會封他們草莓族、啃老族的名號,不見得的公平,因為我認為就業機會不夠,大專教育內容與社會所需脫節才是主因。人類原本應該不是被設計拿來活這麼久的,你看看所謂的職場可以容納員工到40-50歲的已在少數,那平均壽命是76-77歲,那剩下來的歲月要拿來做什麼呢? 所以應該把老闆留給年輕人,因為年輕人還需要老闆來帶。

至於邱文仁、吳睿穎、劉威麟(Mr. 6)、李開復這種還能撐起一片天 take risk 的優秀人材,還是出來做一點創新的事吧!我們處在一個解構及重生的世紀,很多舊工作會消失,很多新工作會起來,新舊接軌之際還會有一大段混沌不明的時間。高齡化社會下的人,可能在30歲左右就要看清自己的前景,適合創業的以後就去創業;不適合創業的就要早早唯利是圖,存夠錢開始理財,離開職場後就好好的當聰明消費者,而且最好都是新興市場、新產品、新服務的消費者。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milymeme&aid=790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