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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違法暴民成為事實,鎮暴就是義務!
2014/03/24 23:23:42瀏覽5071|回應19|推薦67

台灣空有許多法律條文,但是常常碰到特定團體就轉彎。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台灣第一貪腐家庭?明明貪污洗錢事實俱在,就是有人說「放過賢伉儷吧」、「阿珍身體不好,不能出庭也不能關」?一般升斗小民要是犯了法,你敢不出庭試試看?馬上就有人來拘提!還讓你全台灣趴趴走?作夢!可惜,這就是民進黨執政八年給台灣人的價值觀。

 

現在民進黨被趕下台了,但對綠營而言,只要喊出神奇魔咒「愛台灣」,就有一堆人被催眠!這次學生變成暴民佔據立法院、搗毀行政院就是最好的例子。民進黨對服貿案要求實質審查,國民黨也同意了,但是民進黨用技術性拖延搞了七個月,也拒絕自己提出的朝野協商,這種近乎無恥的無賴行徑,再加上國民黨連自己做的事都不會敲鑼打鼓宣傳,結果就是學生被民進黨豢養的職業打手騙上了街,佔據了國會。

 

還好國會有喬家大院的院長王金平,配合那位官司被他喬掉的柯建銘,哼哈二人組果然勢不可檔,不但法案卡關,連老窩都被端了,王金平還是老神在在,認為學生沒錯,不可以動用警察驅離。反正學生佔越久服貿就卡越久,這可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以天天打馬英九巴掌還不用錢!這樣的買賣,怎樣都划算!

 

沒想到,暴民吃到甜頭,反正連院長都說不能動,那就再擴大戰場,從立法院砸到行政院,問題是此院非彼院,王院長也不是江院長。暴民砸進最高行政機關,就是准政變!立法院有你王院長袒護,動到行政院可不行!於是乎,鎮暴部隊棍棒盾牌齊飛,加上噴水車助陣,這些暴民馬上目瞪口呆,外圍搖旗吶喊的被抬出場,在裡面搞破壞的被當現行犯上銬移送。雖然這些人又使出賤招「先打先砸、高喊警察打人、躺地上耍無賴」的「暴民三部曲」,只可惜這些暴民砸錯場子,可別期望王金平能「跨院護航」!

 

當施明德大女兒在立法院外牆貼上「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字句,絕大多數不想被這些人代表的人民也想告訴這些暴民:

 

「當違法暴民成為事實,鎮暴就是義務」!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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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1196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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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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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 19:06

我想看這些暴民上了法庭
還能有多硬?


嚎啕大哭

魏揚得知被聲押嚎啕大哭 陪同3律師安慰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9 00:02 回覆:
沒種的東西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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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不容挑戰
2014/03/28 17:54
Well, 如果「獨裁『真的』成為事實」「革命『當然』就是義務」,我看不出後者有什麼不對,問題在前面那句。在臺灣,獨裁『真的』成為事實了嗎?如果是的話,那些小屁孩還能霸佔立法院、行政院,每天上電視大呼小叫、要這要那嗎?

為了「以示公平」,讓我們也檢視一下「當違法暴民成為事實,鎮暴就是義務」

很簡單,讓版主跟在下現在就去攻佔(找一個新地方譬如說)考試院好了,而且在裡頭大肆破壞,摔東西砸物品偷吃偷喝偷拿偷看,Well 我們可沒什麼訴求,只是在實驗試試看,看這樣有沒有像「違法」、「暴民」。胡適不是都說:「再試一下」嗎?

警政署或警察局可不可以來「鎮暴」我和版主?兩個人有點少可能一個鎮暴警察就夠了。Anyhow 這只是比例問題...可以的話為什麼不能驅逐攻佔行政院的小屁孩們?不可以的話又是為什麼?

鎮暴何只是義務?鎮暴是警察的職責!警察拿錢就得辦事!警棍不是用來擀麵的,警槍不是用來對空鳴槍的。 Taser 的用途就是用來電人,水車的作用就是把人噴走,拒馬的功能就是刺傷人家。這些人怎麼回事?你自己要去挑戰公權力,還能來抱怨公權力施暴於你?你知不知道所謂的「公權力」就是「人民賦予政府的公共力量」?所謂「公權力不容挑戰」在你是什麼意思?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9 00:01 回覆:

完全同意, 台灣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徒法不足以自行!

而且常常因對象而轉彎!

對於那些高喊警察暴力的人, 我只想說

台灣的鎮暴警察還真是吃素,佛心來的!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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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與假
2014/03/25 23:48

「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False 

 

「當違法暴民成為事實,鎮暴就是義務」!True !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6 00:45 回覆:

我想看這些暴民上了法庭

還能有多硬?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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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7:06
讓我告訴你一個剛才在電視上看到的,用一個我不太喜歡用的形容詞來講叫「噴飯」的情節。

一個可能被鎮暴警察ㄇㄞ 到的傢伙淚眼婆娑的對鏡頭泣訴說:「我父親也是警察啊...嗚嗚...我真的不懂,為什麼...嗚嗚...我們的國家會變成這樣...嗚嗚...逼得人民和人民相殘,嗚嗚...」。

Let's see...

第一、我們的國家沒有逼任何人,你是自願衝進行政院的,對吧?

第二、你父親是警察?那你顯然不知道警察的作用何在,這不是你的錯,是林爸的錯。警察就是人民用來對付壞蛋的公權力,因為人民自己對付不了像你這種壞蛋。人民不能打你,警察可以。如果連警察都打不了你,你現在應該已經在大馬路上為所欲為了。

第三、「人民」沒有和「人民」相殘。首先,警察不是「人民」,警察也沒有和你「相殘」,他只是受命於人民來打你,因為你欠揍。「警察打人」?你可能誤會了,以為警察不可以打人?警察不打人怎麼幹警察?你行嗎?你如果能不打人幹警察你應該去幹,因為你將成超屌的「機器戰警」。

不過最精彩的還是以前有次我在 UDN 部落格見到某格主的噗文:

『我們的政府怎麼忍心眼睜睜的看自己的人民被拒馬上的利刃割傷、刺傷,那有多痛你知道嗎』?

我回他說:「我雖然不是政府只是人民,但我很高興見到自己納稅錢買的拒馬發揮效用。據我所知,拒馬好像不會去割傷、刺傷人家,是想被割傷、刺傷的人自己湊上去被割、被刺的對吧?會攻擊人的拒馬應該還沒有出現」。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9:12 回覆:
一點都沒錯!對犯法暴民使用武力,我支持到底!

拿走別人的私人物品,就是小偷,這些蠢賊可以去問問民進黨, 在民進黨推崇不已的殖民時代,小偷抓到可是唯一死刑!

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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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6:03
台灣最常的就是濫用同情心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6:06 回覆:

李昂今天的垃圾文章,就是最好的例子!


木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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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讚
2014/03/25 13:17

我比較稱讚的是在立法院發傳單的遊戲業者

以及在行政院舉牌希望和平的母女三人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3:51 回覆:
確實是

光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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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06:59
鎮暴?為什麼這些暴民,隨便找個藉口。就敢胡作妄為。因為高官們為了自己的前途屢屢縱容。想盡辦法約束基層,以致鎮暴變,樣、基層執行人員反受害,所以歹戲一場一場,國力莫名耗損,可惡。阿l真鎮暴,暴民絕對不敢如此囂張。警力屢屢吃癟。誰會甘心。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3:52 回覆:
大家可以看看王金平最後會不會玩火自焚!

FrankC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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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05:55
在FB上有一篇很好的文章可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BE%90%E5%AF%B6%E5%AF%B0/%E4%B8%80%E5%A4%9C%E6%BF%80%E6%83%85%E9%81%8E%E5%BE%8C/10153048349491686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3:53 回覆:

看過了!

寫的真好!一堆完全不懂大陸人的白癡可以看看!


南京板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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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05:37
這一群零分學生,都該送進龍發堂實習!
綠貪一族,把貪污視為終身使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3:54 回覆:
等這些人出了社會, 就知道實力才是一切!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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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05:02
你看到施明德女兒那幾個字噴得多漂亮,多工整!這是事先精心策劃安排好的。我建議這事落幕後,這些字別擦掉。留著。其實那些字寫得極好,駡到他們自己。
這些人只准自己的聲音,不准別人的聲音,他們才是獨裁。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3-25 13:56 回覆:

施明德早已晚節不保,前妻艾琳達幫撞死人的英商林克穎脫罪,現在連女兒也如此?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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