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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01 06:51:46瀏覽43|回應0|推薦0 | |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8日電)櫃買中心表示,樂陞公司未如期於14日申報第3季季報,違反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對樂陞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櫃買中心指出,樂陞未於105年度第3季終了後45天內公告申報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權益變動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簽證會計師名稱及財務報告附註揭露相關事項, 已於17日起停止交易,今天再處以罰款。 樂陞第3季財報未如期公告,17日起停止交易,16日股價以13.2元作收。依法會先處以暫停交易6個月,半年內若仍無法出具財報,就得面臨下櫃的命運。 樂陞日前指出,公司亦將盡力在停止交易6個月內完成105年第3季財報編製,讓股票恢復交易。10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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