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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8:43:26瀏覽14|回應0|推薦0 | |
老闆,我是黃顧問 去年5月1日就要施行一個新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這法最大特色就是,公司行號受雇勞工如果沒有及時加保,萬一發生職災事故(包含上下班車禍等25條文規範),勞工可以直接向勞保局領錢,領多少後,再由勞保局罰多少! 例如,領100萬就罰雇主100萬以上!商業團險責任險只能抵充民事賠償金額,但不能抵充行政罰款! 所以,現在,趕快檢視有沒有因私人因素(農保、卡債、中低收入等),沒有加保在本單位? 不問任何原因,趕快加保! 未來,如果有新到職的勞工,務必記得,到職當日,一定要完成加保手續!回溯當日0點生效!!!千萬不要延遲加保.產生空窗期.承擔無謂風險!!! 若有不清楚,請與我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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