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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權法 >第11條 非事先明確公告,不罰... 洩防疫訊息恐遭開罰 柯:是要被抓去關?
2020/02/04 00:29:35瀏覽266|回應0|推薦2
<< 台灣人權法 >>  大家一起來編撰 ! (可參考旅遊契約書) 編好後, 責令立委妥善起草 !

(一) 個別人如非個人問題,導致國家作為損害其權益,則國家需負補償責任 ! ( EX.台商親戚來台,無故被立即遣返)

(二)  凡是中華民國國民,非有具體叛國行為,不得消除其戶籍及護照等身分證明 !  (EX.領隊遊俄被除籍)

(三) 國人從事商業行為, 如非叛國傷害等具體惡意之舉措,且主管單位的審批文件未有明確告示下, 不得任意搜索,起訴,判刑 !  ( 審批官員需負同等之連帶責任?) 旅行業或協會數十家被起訴,上百家被約談 !

(四)  非事先明確公告,不得處分台灣國民 !  

 洩防疫訊息恐遭開罰 柯:是要被抓去關?              https://news.tvbs.com.tw/world/1270748

(五) 不得任意查水表?

(六)不得任意反滲透....

(七)

範例(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268077

1月25日下午收到移民署無預警宣布,「中國人來台,如果是特定條件的旅客,禁止入境」,不過因為禁令來的太臨時了,不少中國航空的班機早已在起飛在空中,導致某些旅客落地後不能入境,地勤人員也忙得不可開交,忙著把這些旅客轉到其他航空,不過其中一些航空公司也不願意接收,搞得這些旅客像肉球一樣。

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local/1268077?from=Copy_content

範例(二) : 

俄國旅遊回來變成「中國人」 台灣人被除戶、註銷護照- 政治- 自由 ...

2017年11月6日 - 顏姓領隊因這本中國護照失去台灣國籍,一臉無奈。 ... 中國護照,回台灣後顏男被戶政人員查出持有中國護照,因此遭到除戶,連台灣護照也被註銷,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44615


範例(三) : 

陸客假商務入境 代辦重判4年

中時電子報

2018年1月3日 上午5:50王己由╱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前台灣企業經理人協進會祕書長張景雲、理事張希聖父子,與建明旅行社業務李子奕,假借代辦大陸人士來台短期商務交流為由,讓陸客來台自由行,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重判張景雲父子各有期徒刑4年;李子奕判刑2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1萬8000元。本案可上訴。張景雲、張希聖2009年4月到10月間,為使大陸人民以假借商務名義入境來台,利用在協進會辦理邀請陸客來台商務交流機會,由張景雲指示張希聖在申請表蓋上協進會、理事長的印章,向移民署遞件,以從事商務活動為理由,讓20多名陸客非法來台。李子奕則為圖每申請1名大陸人民許可入境成功可獲1000元報酬,拿著張景雲父子製作完成,使大陸地區人民符合商務交流名義申請入境台灣條件的不實文書,由他到移民署遞件審查。張景雲在北院審理時辯稱,協進會只是代辦平台,陸客來台是否從事商務活動,並不知情;張希聖則說,只是拿協進會大小章在文件上用印,陸客是否從事商務活動他不知情。合議庭調查發現,除國內商務機構、技術有關同業公會並未邀請陸客來台,就連表格上填寫的陸客來台投宿飯店,也查無訂房或登記入住紀錄;還有陸客以團體申請來台參訪,入境時間各不相同,顯然與團體參訪無關。合議庭認為,張景雲3人以不實文件協助大陸人士申請來台從事觀光旅遊等活動,假造虛偽商務參訪、考察許可入境事由,對台灣的安全及社經秩序造成潛在影響,李子奕因認罪判刑2年半;張景雲父子則各判刑4年。https://tw.news.yahoo.com/%E9%99%B8%E5%AE%A2%E5%81%87%E5%95%86%E5%8B%99%E5%85%A5%E5%A2%83-%E4%BB%A3%E8%BE%A6%E9%87%8D%E5%88%A44%E5%B9%B4-215008282.html

範例(三) : 

https://tw.news.yahoo.com/%E6%9A%97%E6%B8%A15%E5%8D%83%E9%99%B8%E5%AE%A2%E5%81%87%E4%BA%A4%E6%B5%81-%E9%99%B8%E7%B5%B1%E6%88%B0%E9%83%A8%E9%95%B7%E9%9D%9E%E6%B3%95%E4%BE%86%E5%8F%B0-161003418.html


範例(四) :   洩防疫訊息恐遭開罰 柯:是要被抓去關?              https://news.tvbs.com.tw/world/1270748

< 台灣人權法 >(台灣主事大爺老是只會修理下屬, 就是獨裁+無能 ! )

即時公布的重要性 (sop  先討論, 重要的先發佈 ! 一直增減都是合宜的!)

(1)<戰史的紀錄更重要> ( 1.戰爭前先翻類似的戰役 2.讀取戰爭結論 : 為何贏? 為何敗? 下次的行動 SOP為何? 3.請經歷者參與當顧問,EX.前楊衛生署長)

(2) RE 柯市長(醫生)暴露武漢台商行蹤, 要被處分 !

這就是 主事者的能力不足 !

(支持柯市長, 公開為上 !隱匿次之! 武漢台商是大部隊, 公開是上策! 如果部隊移動要匿蹤,那麼肯定要下達指令 : 行動保密 ! 既然指令沒先下達, 就要對一級主管(市長)懲處, 那就是主事者的無能 !

(主事大爺老是只會修理下屬, 就是獨裁+無能 ! )

EX.蘇貞昌叫交通部研究處分旅行社及導遊,如果陸團帶豬肉進來)

基本 SOP 參考 :(不停的亂打就這麼多字...)

(1) 回台台商

主事者, 在接機時安排,就要審慎思考 :

1.分配到哪幾個地方?ABCDEFG....

2.醫療作業 : ABCDEFG....

3.回台台商的控制食宿(補貼) :ABCDEFG....

4.

(2) 口罩發放

1.全國備份

2.發放次序

3.進出口是對的 (備份不足)

4.給藥局先! 91分 <前楊衛生署長建議是對的> !  (藥局有健保卡連線! 可實名控制 !  為何決策慢了那麼多天 !

5.給超商 88分 !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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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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