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在交通部是媳婦、在縣市真的是客體、觀光國內產業寄望活躍於觀光局的串聯 !】
(一)【部的思維】交通路線評估應該分:(明賢兄說的好)
(1)交通疏運
(2) * 觀光需求 *
二部分分開考量;這說到觀光產業界的心聲,因為觀光離不開交通,所以【在評估交通政策時本來就該思考「觀光需求」】,若以傳統的交通學者只考律到「交通疏運」觀光產業的需求永遠不會被重視。
同時,
(二)【各線市觀旅局思維】各縣市的觀光旅遊活動設計也應該分:
(1)個別旅遊 (旅客是觀光主體)
(2) *團體需求* (產業及員工雖是旅遊客體,但產業有提供就業及交稅,也是國家社會主體啊)
由於自由行的暢行,及市民的需求,感覺上,
1.各縣市的觀光旅遊活動,幾乎以一次性煙火式的設定操作.花太多錢討好一時的眼光.
2.也極少統籌性的向旅行業者推銷或委託或合作.(苗栗是勇於扎公款補助弱勢產業的公家單位).預算如能開闢在旅遊上游,那麼提供的服務會更多! (高山遊及山林遊產值肯定有反差)
3.各縣市幾乎沒有參與系統化的規劃,或者說總局的國民旅遊組,與各縣市的觀旅單位民俗節慶的互聯網關係是薄弱的,更由於總局的國民旅遊組,其業務龐雜但人事薄弱, 如何提升其體質是非常重大議題。(國旅及入境的基本環境都靠他協助, 因此推論局的提部完全不為過)
(三)【地方創生、地方觀光在台灣的發展】首重:【1234】.
他是國家特色的個性化行程。他也是觀光局的【台灣的民俗節慶行事曆】
*由於觀光局的位階難統合各縣市的民俗節慶,各縣市的民俗節慶幾乎都是文化部下文化局處的活,及縣市下社會局、教育局、原委會、客委會、體育會、漁會、宮廟等等各單位各自主導。在這種各自為政下,台灣觀光年曆變成零零散散的觀光月曆,(甚至極少數的活動,由於正確日期的未定,變成半個月前才能確定的觀光週曆)。http://classic-blog.udn.com/darrenlin123/131073775
【小結】
1.【1234】就是【台灣觀光年曆】.
2.【台灣的地方創生、地方觀光,首重『台灣觀光年曆』的統籌促銷】。
這部份應該聘請本科系的國旅人、領隊人、導遊人、經理人當顧問,甚或,聘為觀光署國民旅遊組的副組長,才能統籌串聯民俗節慶活動的年月序列宣傳,才能有效依序的出菜。
3.部會的副首長也應由全國社團總會長兩年一聘協助,讓產官的計畫面與執行面融合!
此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