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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 擔任 台灣 法務部部長】【蔡碧仲可以下台了】 ! (公開教大家可以「分次提領」規避法規)
2019/10/29 02:24:43瀏覽303|回應0|推薦0

【推薦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 擔任 台灣 法務部部長】
【蔡碧仲可以下台了】 ! (公開教大家可以「分次提領」規避法規)

(1)社長 黃越宏 舉出 : 法務部長老婆宋富美『確』在即將屆滿55歲時回任法官,後來辦理退休『亦領取』一千多萬元,黃合理懷疑宋富美回任法官與法官法有相當關係 !
(2)黃越宏更表示,目前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專門在管洗錢,且是陳明文推薦當上次長,以前也是陳明文貪瀆罪的辯護律師,政風單位現在應該嚴防2人再有聯繫,「錢多到放在車上忘記拿,太不合理了」。
法務部長老婆已撈到那麼多好處 ! 我們來看看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如何回饋 陳明文 :

用 google 找 : 蔡碧仲 + 陳明文
跑出 :
(1) 好一個偉大的未審先判 :
2019-09-04 17:09:1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日攜帶300萬元現金北上,把皮箱遺落在高鐵上,趕緊請次子陳政廷出面領回,引發軒然大波,部分人士質疑該筆款項是否有洗錢疑慮,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指出,該筆款項分次提領,每次未超過50萬元,依法確實不用申報。(自由) (不是中時或旺報說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05857

(2)陳宜民指出,蔡碧仲、陳明文兩人關係匪淺,陳明文多年前曾因民雄地下汙水處理招標案洩漏底價被告,蔡碧仲擔任他的選任律師,此外,蔡碧仲接受媒體專訪時曾坦言,「因該案透過陳明文結識很多民進黨政治人物,他才有機會到法務部」,陳宜民直言,陳明文就是蔡碧仲的恩人。

立委童惠珍則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九條,銀行對50萬現金以上交易都要向調查局申報,若刻意把400萬以上金額拆解成每筆低於50萬提領,「全球防制洗錢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從各處來源提領現金,小額匯集成大筆,每個在金融機關上班的人都知道」,直呼顯然在規避洗錢防制法。

童惠珍痛批,蔡碧仲身為檢調最高長官,且2017年洗錢防制法上路時,他自己講得很清楚「台灣政要都要列管,包括本人、配偶、甚至是小三都要列管」,現在卻知法犯法,公開教大家可以「分次提領」規避法規,「讓這種人管金融防制法,怎麼讓民眾有信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906/1529855.ht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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