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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下經--小過卦第六十二
2010/05/14 09:50:20瀏覽75|回應0|推薦0

易經--下經--小過卦第六十二

艮下 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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