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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2 03:43:47瀏覽6|回應0|推薦0 | |
公平會發言人邱永和指出,凱擘等3家業者的
行為影響重大,且有相當的不法利得,因此罰款逼近最高上限5千萬
元。 工商時報【譚淑珍、林淑惠╱台北報導】 凱擘、全球數位、佳訊視聽3家業者,在沒有任何合理原因下,對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有差別待遇,被公平會認定為是明顯的「限制競爭」行為,分別重罰4,100萬元、4,000萬元及4,500萬元,合計共罰金1億2,600萬元。 消息傳出,相關頻道代理商皆表示相當不解。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台旗下全球數位指出,該公司提供給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授權交易條件,並無差別待遇,公平會曾於去年做成頻道代理商報價行為、並無違反《公平法》決議,但昨天公平會卻又做成截然不同於去年的決議,對此深感遺憾及不解。 邱永和說,凱擘等3業者在頻道代理市場具有相當的市場力,且所代理頻道不乏極受觀眾喜愛的主流頻道,差別待遇造成的限制行為,不但影響到消費者,也嚴重損及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市場的競爭。依《公平法》規定處以重罰。 邱永和說,凱擘等業者只對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要求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的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但是對原有系統經營者,則是以實際訂戶數,還打6、7折作為簽約戶數,且「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公平會指出,新進系統經營者平均每月每戶須支付凱擘等的授權費用,遠高於原系統經營者,「在競爭上有顯著的差別」。 全國數位董事長李光漢表示,公司將待公平會裁罰書公告後,與律師研究,就頻道代理商過去1、2年溢收數 億元不當得利,依法追討。 凱擘也強調,公平會昨天的決議與去年大不相同,令人相當錯愕。 NCC表示,這是NCC主動移送公平會處理的案子,以用戶數15%計算跨區新進業者的頻道授權費,對新進的業者不公平 ,NCC從2月居間調處到7月,因有線廣播電視法相關條文規定NCC沒有規範商業行為的權利,NCC才會移請公平會處理。未來將研議透過相關修法,也會考慮目前依用戶數收取15%頻道授權費的規定,是否應該適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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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雲嘉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