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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19:13:57瀏覽27|回應0|推薦0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82.公司名稱: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分派員工酬勞新台幣5,011,000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8,000,000元,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2)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與年度財務報表估列金額之差異數分別為0元及626,000元,差異數調整於105年損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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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