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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19:38:17瀏覽35|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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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聞 ▲土豪哥確定被送觀察勒戒。(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W飯店命案,土豪哥朱姓男子的驗尿報告出爐,確定有毒品反應,台北地檢署上午也約談土豪哥到案,下午裁定聲請勒戒。台北地方法院做出最後裁定,確定土豪哥將被送觀察勒戒。由於觀察勒戒最短得1個月時間,也就是說,土豪哥得在勒戒所裡吃年夜飯。 今天上午,北檢以被告身份傳喚朱男,同時約談10多人到案,其中朱與酒店幹部洪聖晏訊後被檢方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另外江哲瑋因涉嫌提供毒品,下午2被檢方聲押禁見。 警方調查,朱男是W飯店的白金VIP會員,2016年12月2日以1晚6折價、9600多元訂了5天房間,先和洪姓嫌疑人(20歲)、蔡姓男子在松山區飲酒,接著入住飯店;江姓嫌疑人(20歲)以及另名友人也先後到場。 12月4日凌晨,郭女抵達飯店,再由洪男從飯店大廳帶到25樓的房間;同月7日上午,她穿著浴袍呈現昏迷狀態,被洪男和江男從飯店送到醫院後不治。警方發現,郭女下體紅腫,還驗出毒物反應,不排除生前開毒趴遭到性侵。 ▲我們的律師真的太多了嗎?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要依據市場容量的計算,來決定招生人數嗎?。(圖/視覺中國) 我們的律師太多了嗎? 在司法改革會議開得沸沸揚揚之際,一般媒體關注的好像都是針對「法官」或「檢察官」的批評。其實,「律師」與「法律教育」也是很關鍵也很有問題的一塊。關於律師產業,很多人(包括現在的執業律師)還認為律師太多,錄取率太高。同時又在怪罪法律學系太多、學生太多。我們的律師真的太多了嗎?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要依據市場容量的計算,來決定招生人數嗎? 在我看來,法律教育要好好定位一下。很多抱怨「法律系太多」的人,同時也在抱怨「錄取率太高」。然而,法學院法律系真的是為了「律師」或「司法人員」這種職業而培訓人員的嗎?為什麼政治系中文系社會學系不會有類似抱怨,但法律圈卻會有呢? 法律系是專業教育?培養法學興趣? 2007年,台灣有一波風潮,由呂秀蓮副總統倡導,想要模仿美國,把法律教育「上移」到研究所。他們說,法學院應該是一種「專業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但到底什麼是 professional school? 其實啊,professional school 就是「職業學校」。或稱「高級職業學校」。在美國,通常是研究所層級,為訓練特定領域專門職業人才而設的學院。「Professional」這個詞兒用英文說來好像很高深,但其實就是「職業」。我們說「職業運動」,也就是 professional sports。好像很少人把 professional boxing,翻譯成「專業拳擊」吧? 而所謂的「專業學院」( professional school),就與一般的 graduate school有所不同。以醫學院來說,它創設的目的不是在單純的傳授「醫學知識」,而是在培養「醫生」。因此,每一個進入醫學院的學生,將來都是打算當醫師的。不太可能有人就只是為了「對醫學有興趣」而跑去讀。醫學教育與醫師考試必然掛勾,與將來的執業內容更是緊密連結。 依此,法學教育若是「專業教育」,那法律學系之教育目的,也就是要培養律師、法官、檢察官、法務等職業人才。那麼,原則上從法學院畢業的人,應該都推定具備法律執業的能力。律師或各種證照考試,應該多半都能夠通過,讓大多數畢業生都投入這個職業。依此,錄取率高天經地義。考試只當作門檻,最低標準,而不需要擔負太多「鑑別力」的功能。 美國與德國的法律教育,都是很典型的「專業教育」。這兩國的法律教育畢業生,大多數都能通過律師或司法人員考試,取得證照。美國的法學院學生在暑假時期一定去實習;德國的畢業文憑甚至與司法人員考試的證照結合。在這兩個國家,「讀法律」將來當然就是要「做法律」!他們好像很少人花腦筋在「考試錄取率」之控制。 至於一個國家到底要有多少律師?可以討論。依台北律師公會的陳彥希理事長舉出的資料,美國目前大概有 124萬個律師,每萬人有 39.63的律師。而德國每萬人大約 4.5名律師。兩者差異不小。因為,美國的法學院數量很多,德國的高等教育則是嚴格控制。這又象徵了在「職業教育」的邏輯下,也有兩種不同的哲學─市場競爭或國家控制。 4年訓練不能執業顯示教育完全失敗 但無論如何,「法律教育就是職業教育」的德國與美國,不會太依賴「降低考試錄取率」來「把關」。即使想要「控制人數」、「壟斷市場」,他們也不會把重心放在「降低錄取率」。因為,既然是職業教育,那從學校收這個學生的那一天起,就準備著要讓他去執業的。這樣才能從頭開始操練、灌輸、浸淫這些「預備軍」。怎麼可以在那麼多人,受訓4年後,卻刷掉10分之9?職業訓練出來的人不能執業,那不是顯示教育完全失敗嗎?執業的素質到底要靠4年(以上)的磨練,還是要靠那一張考卷? 在專業教育、職業教育之外,另一種教育哲學,則是與具體的「執業」、「職業」、「行業」脫鉤。就像哲學系、政治學系、社會學系、人類學系、經濟學系......它是一種「學問」或「知識」。教育目標比較接近通識教育。你畢業後什麼都可以做,但不擔保你進入某一行。就像政治學系畢業不必然當(狹義)政治人物,中文系畢業不見得當作家。法律系畢業也可以當記者、導遊、國中老師、證券交易員、房屋仲介......。 如果,法律教育所預設的是這樣多元的職業生涯,那就不用特別鳥「國考錄取率」。大家海闊天空,愛幹什麼就幹什麼。 聽來荒謬嗎?其實當我 1988年進入大學法律系的時候,雖然法律系所不多,但在學的法律學生,仍然沒幾個會覺得自己將來必定會當律師法官檢察官(即使畢業成績很好)。畢竟錄取率不到 1%,絕大部分的人都不能期待這種「職業」「專業」。就像你入選學校籃球校隊,與當職籃球員是有很大很大距離的。 當時的補習風氣不那麼盛。同學們畢業後也各奔東西,不見得會集中在考試。多半的人也不會那麼介意「考上了沒」(除了台大學生可能比較ㄍㄧㄥ吧......但或許也比較容易被綑綁)。畢業幾年開同學會,各行各業都有,沒進入司法界的一點兒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總之,法律教育若是「專業教育」,那就畢業生就應該推定能夠進入這個職業圈子,緊摳「錄取率」完全沒有道理。要想正當化「低錄取率」,讓大多數學生都被排除在門外,就必須將法學教育定位為通識教育:學法律就如同學哲學一樣,就是一種單純的「知識訓練」。但你不能說,法律教育是專業教育,但又要在錄取率上摳得緊緊的。這不是矛盾嗎? 學習醫界從源頭控制確保醫學院畢業能當醫生 當然,這必然會與「法律系所之數量」「法律學生之人數」有密切關連。醫界就是這樣,從源頭就開始控制,然後確保他們能成為「專業教育」:醫學院畢業的都該當醫生。 但法律人很不團結,又不夠聰明。怕競爭,或為律師市場太擁擠而傷腦筋的人,既不知從源頭施壓,根本就控制法律系所的數量(如,醫學院);又不會像會計師那樣,打擊一切搶生意的業務,並且想辦法增加「會計師簽證」的業務。弄了半天,只敢向考選部施壓,想摳國考錄取率。那就「器小哉」了。 法律教育與法律產業,有很多該檢討的地方。或許法律系所太多,或許教育內容不實用,或許律師應該要開發更多業務,甚至遊說立法去搶更多業務......但最沒用也最矛盾的,就是跑去說「錄取率降低」了。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廖元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考試院人權保障工作小組委員,北市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曾獲選中央社2006年「台灣十大潛力人物」,並於2017年代理北市府參與釋字748號解釋有關同性婚姻憲法保障之言詞辯論。本文轉載自《筆震》,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求子不可的意思-嘉義命理老師 Hello my name is Paco(@paco_lovebird)分享的貼文 於 2017 年 2月 月 20 11:22上午 PST 張貼 ▲可愛的Paco最喜歡爸爸了!(圖/取自IG:paco_lovebird,如遭刪除請見諒,下同。)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把拔到哪就要跟到哪,西班牙有隻可愛的小鸚鵡Paco,是隻黏人的「跟屁鳥」,最喜歡在爸爸身邊跟進跟出,連洗澡都要站在蓮蓬頭上「監督」爸爸有沒有洗乾淨,主人將牠的生活記錄在Instagram上,吸引許多鳥友關注他們的生活。 Hello my name is Paco(@paco_lovebird)分享的貼文 於 2016 年 11月 月 28 4:50上午 PST 張貼 Paco是隻淺色的小鸚,個頭小小也很愛撒嬌,就連爸爸洗澡時也會站蓮蓬頭上「監督」,爸爸為了讓Paco能夠好好的洗澡,發揮巧思利用寶特瓶剪裁,做了一個「獨立淋浴間」給牠,剛好讓身材嬌小的Paco使用起來非常的合適。爸爸只是簡單的將寶特瓶的瓶口處裁切掉,並且倒立放置當作集水區,再在寶特瓶的底部裁一個小門,讓Paco可以進門洗澡。 Hello my name is Paco(@paco_lovebird)分享的貼文 於 2016 年 10月 月 19 2:41下午 PDT 張貼 ▼愛撒嬌的Paco最喜歡黏著爸爸了 Hello my name is Paco(@paco_lovebird)分享的貼文 於 2016 年 9月 月 28 6:38上午 PDT 張貼 ▼摸摸我,好開心喔~~ Hello my name is Paco(@paco_lovebird)分享的貼文 於 2016 年 9月 月 17 4:34上午 PDT 張貼 想看更多可愛的小鸚鵡Paco,可以追蹤牠的IG唷>>點我傳送 註生娘娘線上求籤-嘉義命理老師 ▲土豪哥確定被送觀察勒戒。(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W飯店命案,土豪哥朱姓男子的驗尿報告出爐,確定有毒品反應,台北地檢署上午也約談土豪哥到案,下午裁定聲請勒戒。台北地方法院做出最後裁定,確定土豪哥將被送觀察勒戒。由於觀察勒戒最短得1個月時間,也就是說,土豪哥得在勒戒所裡吃年夜飯。 今天上午,北檢以被告身份傳喚朱男,同時約談10多人到案,其中朱與酒店幹部洪聖晏訊後被檢方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另外江哲瑋因涉嫌提供毒品,下午2被檢方聲押禁見。 警方調查,朱男是W飯店的白金VIP會員,2016年12月2日以1晚6折價、9600多元訂了5天房間,先和洪姓嫌疑人(20歲)、蔡姓男子在松山區飲酒,接著入住飯店;江姓嫌疑人(20歲)以及另名友人也先後到場。 12月4日凌晨,郭女抵達飯店,再由洪男從飯店大廳帶到25樓的房間;同月7日上午,她穿著浴袍呈現昏迷狀態,被洪男和江男從飯店送到醫院後不治。警方發現,郭女下體紅腫,還驗出毒物反應,不排除生前開毒趴遭到性侵。 老公想要生小孩-桃園命理老師 ▲我們的律師真的太多了嗎?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要依據市場容量的計算,來決定招生人數嗎?。(圖/視覺中國) 我們的律師太多了嗎? 在司法改革會議開得沸沸揚揚之際,一般媒體關注的好像都是針對「法官」或「檢察官」的批評。其實,「律師」與「法律教育」也是很關鍵也很有問題的一塊。關於律師產業,很多人(包括現在的執業律師)還認為律師太多,錄取率太高。同時又在怪罪法律學系太多、學生太多。我們的律師真的太多了嗎?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要依據市場容量的計算,來決定招生人數嗎? 在我看來,法律教育要好好定位一下。很多抱怨「法律系太多」的人,同時也在抱怨「錄取率太高」。然而,法學院法律系真的是為了「律師」或「司法人員」這種職業而培訓人員的嗎?為什麼政治系中文系社會學系不會有類似抱怨,但法律圈卻會有呢? 法律系是專業教育?培養法學興趣? 2007年,台灣有一波風潮,由呂秀蓮副總統倡導,想要模仿美國,把法律教育「上移」到研究所。他們說,法學院應該是一種「專業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但到底什麼是 professional school? 其實啊,professional school 就是「職業學校」。或稱「高級職業學校」。在美國,通常是研究所層級,為訓練特定領域專門職業人才而設的學院。「Professional」這個詞兒用英文說來好像很高深,但其實就是「職業」。我們說「職業運動」,也就是 professional sports。好像很少人把 professional boxing,翻譯成「專業拳擊」吧? 而所謂的「專業學院」( professional school),就與一般的 graduate school有所不同。以醫學院來說,它創設的目的不是在單純的傳授「醫學知識」,而是在培養「醫生」。因此,每一個進入醫學院的學生,將來都是打算當醫師的。不太可能有人就只是為了「對醫學有興趣」而跑去讀。醫學教育與醫師考試必然掛勾,與將來的執業內容更是緊密連結。 依此,法學教育若是「專業教育」,那法律學系之教育目的,也就是要培養律師、法官、檢察官、法務等職業人才。那麼,原則上從法學院畢業的人,應該都推定具備法律執業的能力。律師或各種證照考試,應該多半都能夠通過,讓大多數畢業生都投入這個職業。依此,錄取率高天經地義。考試只當作門檻,最低標準,而不需要擔負太多「鑑別力」的功能。 美國與德國的法律教育,都是很典型的「專業教育」。這兩國的法律教育畢業生,大多數都能通過律師或司法人員考試,取得證照。美國的法學院學生在暑假時期一定去實習;德國的畢業文憑甚至與司法人員考試的證照結合。在這兩個國家,「讀法律」將來當然就是要「做法律」!他們好像很少人花腦筋在「考試錄取率」之控制。 至於一個國家到底要有多少律師?可以討論。依台北律師公會的陳彥希理事長舉出的資料,美國目前大概有 124萬個律師,每萬人有 39.63的律師。而德國每萬人大約 4.5名律師。兩者差異不小。因為,美國的法學院數量很多,德國的高等教育則是嚴格控制。這又象徵了在「職業教育」的邏輯下,也有兩種不同的哲學─市場競爭或國家控制。 4年訓練不能執業顯示教育完全失敗 但無論如何,「法律教育就是職業教育」的德國與美國,不會太依賴「降低考試錄取率」來「把關」。即使想要「控制人數」、「壟斷市場」,他們也不會把重心放在「降低錄取率」。因為,既然是職業教育,那從學校收這個學生的那一天起,就準備著要讓他去執業的。這樣才能從頭開始操練、灌輸、浸淫這些「預備軍」。怎麼可以在那麼多人,受訓4年後,卻刷掉10分之9?職業訓練出來的人不能執業,那不是顯示教育完全失敗嗎?執業的素質到底要靠4年(以上)的磨練,還是要靠那一張考卷? 在專業教育、職業教育之外,另一種教育哲學,則是與具體的「執業」、「職業」、「行業」脫鉤。就像哲學系、政治學系、社會學系、人類學系、經濟學系......它是一種「學問」或「知識」。教育目標比較接近通識教育。你畢業後什麼都可以做,但不擔保你進入某一行。就像政治學系畢業不必然當(狹義)政治人物,中文系畢業不見得當作家。法律系畢業也可以當記者、導遊、國中老師、證券交易員、房屋仲介......。 如果,法律教育所預設的是這樣多元的職業生涯,那就不用特別鳥「國考錄取率」。大家海闊天空,愛幹什麼就幹什麼。 聽來荒謬嗎?其實當我 1988年進入大學法律系的時候,雖然法律系所不多,但在學的法律學生,仍然沒幾個會覺得自己將來必定會當律師法官檢察官(即使畢業成績很好)。畢竟錄取率不到 1%,絕大部分的人都不能期待這種「職業」「專業」。就像你入選學校籃球校隊,與當職籃球員是有很大很大距離的。 當時的補習風氣不那麼盛。同學們畢業後也各奔東西,不見得會集中在考試。多半的人也不會那麼介意「考上了沒」(除了台大學生可能比較ㄍㄧㄥ吧......但或許也比較容易被綑綁)。畢業幾年開同學會,各行各業都有,沒進入司法界的一點兒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總之,法律教育若是「專業教育」,那就畢業生就應該推定能夠進入這個職業圈子,緊摳「錄取率」完全沒有道理。要想正當化「低錄取率」,讓大多數學生都被排除在門外,就必須將法學教育定位為通識教育:學法律就如同學哲學一樣,就是一種單純的「知識訓練」。但你不能說,法律教育是專業教育,但又要在錄取率上摳得緊緊的。這不是矛盾嗎? 學習醫界從源頭控制確保醫學院畢業能當醫生 當然,這必然會與「法律系所之數量」「法律學生之人數」有密切關連。醫界就是這樣,從源頭就開始控制,然後確保他們能成為「專業教育」:醫學院畢業的都該當醫生。 但法律人很不團結,又不夠聰明。怕競爭,或為律師市場太擁擠而傷腦筋的人,既不知從源頭施壓,根本就控制法律系所的數量(如,醫學院);又不會像會計師那樣,打擊一切搶生意的業務,並且想辦法增加「會計師簽證」的業務。弄了半天,只敢向考選部施壓,想摳國考錄取率。那就「器小哉」了。 法律教育與法律產業,有很多該檢討的地方。或許法律系所太多,或許教育內容不實用,或許律師應該要開發更多業務,甚至遊說立法去搶更多業務......但最沒用也最矛盾的,就是跑去說「錄取率降低」了。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廖元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考試院人權保障工作小組委員,北市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曾獲選中央社2006年「台灣十大潛力人物」,並於2017年代理北市府參與釋字748號解釋有關同性婚姻憲法保障之言詞辯論。本文轉載自《筆震》,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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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武俠奇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