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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代辦朴子溪斷面69-71疏浚工程用地徵收案,訂於99年9月27日發放補償費。
2010/09/24 14:18:09瀏覽399|回應0|推薦1
本府代辦朴子溪斷面69-71疏浚工程用地徵收案,奉准徵收本市北園段505-1地號等2筆土地,合計面積0.0005公頃一案,訂於99年9月27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在本府地政處發放補償費。
( 在地生活雲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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