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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報應的規則
2012/01/19 21:35:44瀏覽671|回應0|推薦1

因果報應的規則
淨松居士編述
節錄自
http://book.bfnn.org/books/0576.htm

因果報應者,出生世間一切聖人之所共宣者也

儒家《易經》云: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佛家《涅槃經》云:
「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

道家《太上感應篇》云:
「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因果報應諸事理中,殺業之報最重

何以故?蓋天運四時,地滋萬物,皆為生養;即天覆地載之性德,在溥利萬物,令生生不息也。若有愚人,傷物生機,斲物正命,干違天地至德之行,必遭不忍卒言之惡報。反之,能順應天地好生之德,施行戒殺護生、濟急救貧者,亦必有不思議之善報焉,此一定之事理也。

為何常見到行善的好人沒好報,為惡的壞人沒惡報的矛盾現象?

「依照科學觀點而言,一件事情的發生,可以有近因、遠因、更遠因及根本因。這些不同層次的原囚,並不互相矛盾對立,而是可以互相連貫、互相涵蓋、互相包容的。只要原因與結果間,具有明顯的相關性,便可肯定該一原因的正確性。」

例如:已知感染B型肝炎病毒是罹患B型肝炎的原因,但感染病毒後不一定發病,還須當事人身體差、沒有抵抗力、沒有產生足夠抗體才會發病。若有某甲因好賭破產而家貧,常常過度工作透支體力,以致身體衰弱,又加成染病毒,於是患B型肝炎,這時包括好賭、家貧、過勞、體弱、感染病毒這五個因素,都是導致某甲罹患肝炎的原因,彼此並不矛盾。以此觀點而論,可知用佛法分析因果、追究根本原因,並不違背科學精神。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許多人是由於看見這些例外情形與矛盾現象,因而不信因果報應,否定因果報應,致失大利,實在可惜。

面對上述的矛盾現象,我們一定要有一個科學觀念:「科學研究與實驗是允許有例外情形發生,而且實際上也常發生。」只要把例外的原因找出來,就無損於原來那項科學研究與實驗的價值或真實性。

舉例來說:「符合規格的防彈衣,能夠阻止槍彈貫穿,保護穿戴者的安全。」但是如果防彈衣偷工減料、或者子彈威力超過它的負荷力、或者子彈射中防彈衣沒能蓋住的身體其他部位,則發生例外情形,導致穿戴者傷亡。這種例外情形並無法據以推翻「防彈衣能防彈」的事實。

又例如:「抗生素盤尼西林能治療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但是治療當中,常因診斷錯誤,藥量不夠、給藥方法不妥、細菌產生抗藥性、發生過敏、發生併發症、或者身體存在其他惡性疾病減弱了抵抗力....等等情形而宣告無效。這種例外並無法推翻「盤尼西林能治肺炎球菌性肺炎」的真實性。

同樣的道理,雖然「因果報應的規則」常有許多例外與矛盾現象,但是並不能構成充分的理由來推翻因果報應的真實性。我們只要瞭解這些現象的發生都有很合理的原因,自然不會被它所迷惑,而喪失對因果的信心。本篇中引用佛經,對這些現象作了很合理而令人滿意的解釋。

好人行善為何不見好報

不管什麼人,遭遇挫折、災難與痛苦,當然是由於往世做了惡業,如今正在受報所致。這時他努力行善,以求旋轉逆境改變命運,可能的結果有四種:

一、各種條件未能配合,以致善行不能轉變業報。這時他當然必須繼續接受應受的惡報,直至報盡為止。(或許要到幾年、幾十年後,或者到死為止才報盡,或者未來世仍繼續受報。)

所謂各種條件未能配合是指:缺乏真誠發自內心的「慈悲心、寬容心、懺悔心、行善之心」以及不能力行十善或雖行而善行累積不夠。

二、雖然各種條件配合很好,善行可以轉變惡報,使它由長期變為較短期,但因往世所做惡業太重,應受的惡報期間很久,目前行善雖可得到福報,但仍嫌不足,福報與惡報力量懸殊,善不敵惡,轉變了一部分業報後,仍有很多未能轉變掉的惡報,必須繼續接受,直到報完為止。(或許要到幾年、幾十年後,或到死,或到未來世才能報完。)假如今生至死仍無法受報完畢,當然今生就永遠難以脫離困境,只有期待來世了。

譬如得了癌症,本應受劇烈痛苦折磨半年才死,並且耗盡錢財,連累子孫;行善的結果雖不能使他康復或減輕痛苦,但是卻使他提早四個月就死亡,使他得以減免了最後四個月的劇烈痛苦,並且節省了大筆醫藥費。以上的情形,表面上看來行善似乎沒有用,病人的癌症沒有治好,還是死了,實際上行善的結果使他獲得不小的好處,只因為因果律隱微難測的特性,使我們不能明白事實的真相罷了。

三、各種條件配合很好,行善的結果,已經使原本較重的惡報,轉變為較輕的惡報;但因為表面上看來仍在受惡報的折磨,遂使人誤以為行善沒有功效。

譬如大腸癌開刀後復發,原本應受劇烈痛苦折磨半年而死;由於平日行善積德的緣故,使他的痛苦程度比類似的患者輕很多,表面上苦報並未免除,實際上是減輕了。癌症患者確實有藉由努力懺悔、念佛、行善而完全康復的例子,因此上面所做的比喻雖然不是假設用來做說明,它當然也有可能存在。

四、各種條件配合很好,應受的惡報又不很重,或者即將受報完畢。行善的結果,到這一生的某個時期,善行累積夠多了,於是福報的機緣成熟,惡報結束,逆境轉順,疾病康復,雨過天晴,行善的功效,於焉大顯,慶快生平。

五、此外有一種情形較為特殊,就是行善以及修行的好人,原本應於未來世承受的重大苦報,會因他的努力行善修行,轉變為較輕的苦報,而提早於現在受報。這種情形,表面上看來似乎是作好事沒好報,其實正好相反,因為行善修行使他獲得大利益,使重報轉變為輕報,只不過提早於現在受報而了債。

由上可見,努力行善而能於今生就得到明顯效果的只有第四種情形。而我們所看到許多好人或努力行善的人,命運坎坷,無法改善,除了第五外都是屬於前面三種情形。這就好比你的附近搬來一位新鄰居,你對他的過去一無所知。只見他很努力工作,收入也很可觀,也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及不正當的浪費,但是搬來這兒住了大半輩子,他們沒有一點存錢,遇到急難,還須向人伸手借貸,令人莫名其妙。但是當您獲知他未搬來這裏以前,欠人一筆極大的債務,必須隨賺隨還,抵銷欠債,不能稍有延誤,這時謎厎就揭開了。

如上面所說「行善、修行的好人,由於正在承受過去世作惡應受的惡報而病苦、受災難,以致於看不到行善應有的善報,其實他們的苦難已因善行而減輕、減短,但是自己卻不知道」的情形。

壞人作惡為何不見惡報

既然惡有惡報,為何有不少壞人,甚至無惡不做的人,仍然升官發財,輝煌騰達,事事如意,令人羨慕?

由於因果通於三世,因此不管什麼人,今世做大官、賺大錢、享大名,當然是由於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報所致。這時他不修善而為非作歹,可能的結果有四種:

一、若善惡不能互相抵銷,他當然可以繼續享受他應享的福報,繼續升官到他所應得的職位為止,或繼續賺大錢,如他所應得的。直到福報享盡時,才會開始遭受為惡所應得的惡報。這個時間或許在幾年、幾十年後,或許到死為止,或許未來世仍繼續享受他未享完的福報。

二、若其福報因作惡而發生轉變,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應享的福報期間非常長久,目前雖然作惡應受惡報,但比起福報的力量仍差很多。既使作惡轉變了一部分福報,但還有很多剩餘的福報,讓他一直到死也享受不完。如此一來,這一生中,他永遠過著好日子,當然看不出為惡所應得的下場。

三、不斷作惡的結果,使原本很大的福報,減為比較輕的福報,但因表面上看來仍在享受福報,過著好日子,遂使人誤以為作壞事不會有惡報。

四、應享的福報即將享受完畢,做壞事到某個程度,累積得夠多了,於是惡報的機緣成熟、福報結束,開始嚐到為惡的苦果,過著淒慘的日子,甚至得到惡疾、遭橫禍而死,後悔莫及。

由上可知: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為非作歹,卻仍舊能步步高陞、錢財滾滾、得意非常,都是屬於前面第一、二、三的情形。

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來一位陌生的新鄰居,他並沒有從事任何正當或不正當的、可以賺錢的行業,可是卻過著豪華奢侈的生活,錢財之多總是花不完,令人莫名其妙。但是當您獲知他未搬來以前,在銀行有一筆鉅大無比的存款,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假如有一天,你這位鄰居參加民間儲蓄會,把會款標走後就賴帳不按期交會款,被告到法院,法官當然判決他敗訴,必須還款。但絕不會判決沒收他的全部銀行存款,因為這樣做不僅有失公正,而且荒唐可笑。同理,一個正在享受大福報的人,若是作惡,頂多只是轉變掉一部分的福報,絕不會將其巨大的福報一筆鉤消,剝奪他應享的權利,因為因果律是極其公平的。

整個宇宙生命界因果報應的全部面貌與過程,係呈現在「六道輪迴」上面

做「十惡」最重的,死後入地獄受苦;中等程度的,死後轉生為畜生受苦;較輕程度的,死後生為餓鬼受苦。當受完上面苦報後,再出生為人時,則分別受下面的果報:

(一)殺生:
會得多病、殘疾、短命、多禍殃、骨肉分離等果報。(將人或動物直接或間接加以殺害,屬於殺生惡行;若加以刑打、虐待、傷害,則屬類似於殺生的惡行,得類似果報。)

(二)偷盜:
貧窮;或財產與他人共有,無法自由支配。(凡不是自己的東西或財物,未經同意擅自取用或侵佔即是偷盜。)

(三)邪淫:
配偶不善良、不忠貞,或妻子受人拐騙奸淫、得不到滿意的眷屬。(亂搞男女關係以及從事與色情有關的行業都屬邪淫惡行。)

(四)妄語:
得到受人誹謗、欺騙之果報。(說謊、作偽證、不守信都犯妄語罪。)

(五)綺語:
說的話別人不信任、不接受,說話不清。(說黃色邪淫的話,使人想入非非,謂之綺語。)

(六)兩舌:
眷屬背離,親族弊惡。(搬弄是非、挑撥離間即是兩舌。)

(七)惡口:
常受人惡聲相向、多訴訟紛諍。(用凶暴或惡毒的話罵人即惡口。)

(八)貪欲:
心不知足、多欲無厭。(貪求財色名利各種享受,迷戀不捨,謂之貪。)

(九)瞋恚:
常受人說長論短,常受人擾而煩惱,或被陷害。(稍不如意就生氣怨恨即是瞋恚。)

(十)癡:
生在充滿邪見的家庭、生在偏僻缺乏佛法與文明的地方,心諂曲、好奉承巴結、使詭計。(癡是指邪見、不信因果。)

十惡之外,「五逆」是更重的惡行,其中一項是「不孝父母或至殺害」,它的果報是應入最苦的無間地獄受無量久遠的大苦報。其他各種惡行各有其應受惡報,名目繁多,無法在此一一列舉。

屬於善的行為主要的是「十善」:(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綺語(六)不兩舌(七)不惡口(八)不貪欲(九)不瞋恚(十)不癡。

能實行十善,得到的果報正好與行十惡者相反。程度重的死後生於天上享天福;程度輕的死後再出生為人。以前能行不殺者,再出生為人時,可得到健康、少病、長壽的善報;修其餘善行者,各享應得的善報。


因果通於三世

所謂「三世」是指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

「現在世」
指現在這一生。

「過去世」
包括的範圍,是由現在世的前一世起,逆推到無窮久遠的過去,這段時間都屬過去世。

「未來世」
包括的範圍,是由下一世起,順推到無窮遙遠的將來,這段時間都屬於未來世。

所謂「因果通於三世」,意義有二:

(一)從行善或作惡到產生果報,所須時間有快有慢。快的話,當生就得到果報;慢的話,可能過去世造的因,今生才受報,或今生造的因,未來世才受報;更慢的話,則由因到果,跨越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經過百千萬劫,無窮久遠的時間才產生果報。(劫是佛經上計算時間的單位。劫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經上說的劫,通常指的是大劫。一個大劫是十三億四千三百八十四萬年。)

(二)產生果報後,受報的期間也有短有長。短的話,只有幾日、幾月、幾年;長的話,從開始受報,到報盡為止,跨越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經過千萬億劫,無窮久遠的時間。

佛經中有關的經文

1、佛說護淨經說:「一日持齋,得六十萬世餘糧。」意思是說持齋一日,可以得到六十萬世不受飢餓的福報。

2、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十品說:「我觀業道眾生,校量布施,有輕有重,有一生受福,有十生受福,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又說:「若遇最下貧窮,乃至癃殘瘖啞,聾癡無目,如是種種不完具者:...欲布施時,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軟言慰喻......百千生中,常得七寶具足,何況衣食受用。」

3、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六品說:「若有女人厭是醜陋多疾病者,但於地藏像前志心瞻禮,食頃之間,是人千萬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圓滿。是醜陋女人如不厭女身,即百千萬億生中,常為王女,乃及王妃,宰輔大姓,大長者女,端正受生,諸相圓滿。」

4、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四品說:「歸依地藏菩薩......若能志心歸敬,及瞻禮讚嘆,香華衣服,種種珍寶,或復飲食,如是奉事者,未來百千萬億劫中,常在諸天受勝妙樂,若天福盡,下生人間,猶百千劫,常為帝王。」

5、佛說諸德福田經記載:「佛在世時,有一比丘名叫波拘盧。久遠的過去世以前,曾遇僧人舉辦弘揚佛法大會。他聽後無比歡欣,拿呵梨勒果供奉眾僧。由此功德,命終昇天享福。下生人間都出生在尊貴的家;端正雄偉,超絕群倫,九十一劫之久,未曾生病,此生仍有餘福,遇佛出家修道。」

6、賢愚經記載:「佛世時有一位金財比丘,往世為貧人,拾柴賣活。某日遇到毘婆尸佛,他將賣柴所得的錢,歡喜而恭敬的布施佛和僧。由於這功德,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報,金錢財寶無窮盡。此世仍享同樣的富報,並且遇佛出家修道,得阿羅漢果位。」

7、地藏菩薩本願經第三品說:「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8、賢愚經貧女難陀品記載:「佛弟子中有一位難陀比丘尼,原本是貧女。她往世生於迦葉佛時代,有一次,與某位已經證得阿那含果位的貧女爭著供養佛僧。佛先接受貧女的請求,難陀看不起貧女,向佛說:『世尊為什麼不受我的供養,卻先答應那位乞丐的請求呢?』由於辱罵有修行的人為乞丐之罪業,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惡報。」

善惡不能輕易互相抵銷

「善業與惡業不能輕易互相抵銷;須有相當的條件才可相抵。」這是維持因果律公平的一個重要原則。善惡能相抵銷時,「抵銷」只是一種表面上看到的現象,實際上應稱為「轉業」較正確。「轉業」是指「原有的福報,因作惡而發生轉變」;或者是「原有的惡報,因懺悔、止惡、行善、念佛而發生轉變。」這時被轉變的業報,或者由重轉輕、由輕轉無;或者現報轉為後報、後報變為現報;或者根本斷滅,或者暫時中止而隱伏,以後遇緣仍會再發。情形複雜,無法一概而論,也不是簡單幾句話可以說得明白。

這一個特性與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世上有錢、有地位、有勢力的人犯了罪,只須花大筆錢,買通貪官污吏,就可免除應受的刑罰。但天地大公無私,因果律之前,不分貧富貴賤一律平等,善惡不能隨便抵銷,有錢有勢者做了惡業,無法用金錢改做善事以求抵銷應受的惡業。否則有錢勢的人,大可有恃無恐,做盡傷天害理的事,然後花錢做做善事,就可消災,免受惡報,如此一來那有公平可言。

不過,佛出世的目的,是為了拯救眾生出離苦海,當然也慈悲的替未信佛法、不明因果、犯下大惡重罪的人,指引了一條悔過向善的路。因此在符合相當條件之下,業報可以轉變。如此一來,受到惡報、陷於痛苦絕境的人,也有了一線希望。

因緣會合才產生果報

行善得福報,行惡得苦報。行善是「因」,福報是「果」;行惡是「因」,苦報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是一定的道理。

但是有了「因」後,還須要「緣」來會合促發,才能產生「果」。「因」譬如種子,「緣」譬如土壤、水分、空氣、日光、這些都具備而且會合之後,種子就發芽、成長而結出果實。若缺乏緣的配合,種子仍是種子,不會自己變成果實。不過種子仍舊存在,只要有一天,「緣」來促成,仍可成長而結果。

由於因緣會合才能產生果報,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產生果報;後造的因不一定後產生果報;現在造的因也不一定今生就產生果報。

一般人多因看不見今生的現報,就否定因果報應的存在。其實,佛經上早就告訴我們:縱使經過百千劫那麼久的時間,所做的善業惡業是不會消失的,只要因緣會遇,還是會產生果報,由自己來承擔。

複雜而隱微的特性

因果律絕對公平,因此必定複雜而不簡單,難以三言兩語解說明白;因果通於三世,因此常常隱微而不明顯,難以輕易窺見全部的真相。

由於因果通於三世,往往一件福報或惡報,從開始到結果,跨越了過去世、現在世到未來世的長久時間,只有佛的智慧與神通才能徹底瞭解它的來龍去脈,我們凡夫是無法知道過去世與未來世的事情的。

因果報應有時隱微難測,就如浮於海上的冰山,我們只看見露出水面的部分,至於隱藏在水面下的部分有多大則不得而知。也許它只露出小小的一角,水面下的部分卻巨大無比。無知的開船人,通常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理會聰明人的經驗與勸告,見到冰山只是小小的,就盲目的將船開過去,結果難免船破人亡,後悔莫及。

不明因果的人也有同樣的情形,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佛陀的佛眼觀察出來的因果法則他全沒聽過;不信因果的人,則雖聽過卻因沒有深入瞭解而無法相信。於是自己整日循著因果律的軌道前進,卻不會善用因果法則以求趨吉避凶,掌握命運。結果難免遭受苦報,甚至墮落到畜生、餓鬼、地獄中,久年悽慘過日,無有出期,豈不可憐,又復可嘆!

雖然往世與來世的書,我們無法得知,使得因果報應常常隱微難測,好在有些情形,在這一生行善這一生就得到福報,這一世做惡這一世就受到惡報。而且其中不少的例子裏面,有很明顯的證據,顯示出確實是因某一善行才得到某一福報,因某一惡行才得到某一惡報。我們藉著這些事例,得以間接印證佛說的三世因果規律,的確真實不虛。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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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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