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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財部搶彰銀 台新金向監院陳情
2015/07/01 11:15:17瀏覽83|回應0|推薦0
台新金在彰銀董事改選案失利,大動作祭出一連串反擊措施,除日前到法院遞狀求償外,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昨早更前往監察院向監委陳情,怒控財政部失職違反2005年標售彰銀的公文,造成台新金20萬名股東重大損失,要求監察院針對這些不當舉措進行了解。值日監委王美玉受理表示,將依據相關程序釐清。台新金委任律師陳彥希表示,財政部透過徵求委託書來搶奪彰銀經營權,嚴重違背法律,在民主國家中,「財政部是主導國家財經政策,而不是跳到市場來與民爭利」。財政部本身沒有經營好銀行的能力,所以9年前才透過招標方式找有能力的銀行來經營,9年之後台新經營成功,財政部怎能又要回去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陳彥希說,9年前財政部公開招標,給投標人承諾,讓最大投標者取得彰銀經營權,後來財政部連續3屆,似乎也承認契約,確實讓台新金取得經營權,但為何財政部在今年突然違反當時承諾,把經營權搶奪回去呢?他們不理解財政部背後真正的原因。陳彥希批評,財政部到底是國家財政規畫執行者,還是可以和一般股東一樣在市場上牟利呢?根據《財政部組織法》、《憲法》等,他們沒有找到任何條文有授權財政部,可以搶奪民間經營權,所以請監察院依法調查。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表示,如果公函中,財政部承諾的「本次」改選僅限於標售持股後的第1次,但後來2次財政部也都與台新金協商,等於是兩套標準,時任財政部長的李述德有瀆職之嫌。繼提出民事求償後,台新金昨向監察院陳情,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對此說,這是台新的權益,但希望彰銀大股東間能和諧溝通,也希望不要搞太兇,搞太兇不好,政府是一體,會協助財政部。據了解,金管會傾向台新金能主動撤告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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